韓國“梨泰院殺人”案真凶獲刑20年 法院維持原判【組圖】--韓國頻道--人民網

韓國“梨泰院殺人”案真凶獲刑20年 法院維持原判【組圖】

【查看原圖】
“梨泰院殺人事件”真凶亞瑟•帕特森(左)獲刑20年。右圖為被害人趙忠弼(音)的母親。
“梨泰院殺人事件”真凶亞瑟•帕特森(左)獲刑20年。右圖為被害人趙忠弼(音)的母親。
來源:人民網-韓國頻道  2017年01月26日10:25

  人民網1月26日訊 據韓媒報道,韓國大法院三部25日決定維持1997年發生的“梨泰院殺人事件”真凶亞瑟•帕特森20年有期徒刑原審判決。

 

  大法院表示,被告殺死受害人的事實已被充分証明,20年有期徒刑的量刑不為過。考慮到事發當時帕特森年齡還不到18歲,這是法定最高刑。

 

  帕特森因涉嫌於1997年4月3日晚10時許在梨泰院某快餐店洗手間,用凶器刺死年僅22歲的趙忠弼(音)而被起訴。事發當時,檢方將與帕特森在一起的朋友愛德華•李指認為凶手並起訴,但愛德華•李最終被判無罪。當時,帕特森隻因丟棄凶器的行為被判有罪,在獲得赦免后逃到美國。此后2011年,檢方重新對此案的調查,得出帕特森為真凶的結論。

 

  在時隔16年后的2015年9月,帕特森被押解回韓國,接受韓國司法機構的審判。一審和二審裁判部認為,帕特森仍不知反省,把責任推卸給共犯,因此對他判處20年有期徒刑。(文/中新網)

 

  社會新聞延伸閱讀: http://korea.people.com.cn/BIG5/407864/index.html

分享到:
(責編:李美玉、梁倩)

相關圖集

查看更多

我要留言

進入討論區 論壇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