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环境保护署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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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环境保护署

中国香港政府主管环境保护政策的部门
香港环境保护署,简称环保署,是中国香港政府主管环境保护政策的部门。环境保护署的职责包括构思环境保护、自然保育及能源效益等政策,执行香港各环保法例,环保署亦负责监察环境质素,为家居,工业等各种废物提供收集、转运、处理和处置设施,并就城市规划及新政策对环境的影响提供意见。环保署又负责处理市民对各类污染的投诉,及透过宣传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鼓励市民支持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署的工作包括6个纲领,包括空气、环境评估及规划、环境保育、噪音、废物及水质。
中文名
香港环境保护署
外文名
Hong Ko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
成立时间
1986年
性    质
政府机构
隶    属
香港特别行政区

历史背景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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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于1986年成立。为使环保署能发挥更高效率,集中全力处理保护环境的工作,在2005年4月1日,环保署与前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内负责环保决策的环境科合并。而主管该环境科的常任秘书长则兼任环保署署长。在这项安排下,环保署可同时拟订和推行环保政策。政府总部决策局于2007年7月1日重组后,新设的环境局负责监督环境保护、自然保育、能源及可持续发展等政策的拟订和推行。 环境局局长下之常任秘书长亦同时兼任为环保署署长。 [1]

历任首长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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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司
钟信 (1981年9月 - 1982年1月)
施恪 (1982年1月 - 1985年2月)
麦法诚 (1985年2月 - 1986年6月)
高礼和 (1986年6月 - 1987年)
梁文建 (1987年 - 1993年)
杨启彦 (1993年6月 - 10月)
鲍文 (1993年10月 - 1996年6月)
萧炯柱 (1996年6月 - 1997年6月30日)
工务司 (1989年后)
郭惠阶(1989年9月 - 1991年6月)
詹伯乐(1991年6月 - 1995年)
邝汉生(1995年10月 - 1997年6月30日)
规划环境地政司
班礼士 (1989年9月 - 1992年3月)
伊信 (1992年4月 - 1995年5月)
梁宝荣 (1995年5月 - 1997年6月30日)
环境食物局局长
任关佩英 (2000年1月1日-2002年6月30日)
运输局局长
吴荣奎 (1997年8月4日 - 2002年4月1日)
工务局局长
邝汉生 (1997年7月1日 - 1999年8月)
李承仕 (1999年8月 - 2002年6月30日)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廖秀冬 (2002年7月1日-)

委员会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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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郊保育谘询委员会
回收基金谘询委员会
环境谘询委员会
空气污染管制上诉委员会备选委员小组
石棉行政管理委员会
海上倾倒物料上诉委员会委员团
能源效益及节约小组委员会
环境影响评估上诉委员会小组
环境运动委员会
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员会
噪音管制上诉委员会小组
绿色运输试验基金督导委员会
产品环保责任上诉委员会备选委员小组
废物处置上诉委员会小组
水污染管制上诉委员会备选委员小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