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戀人絮語》拍成電影說起:當愛情難懂的時候 - TNL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由《戀人絮語》拍成電影說起:當愛情難懂的時候

由《戀人絮語》拍成電影說起:當愛情難懂的時候
photo credit: 洛楓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戀人絮語》難讀,因為巴特洞悉「愛情」本質就是難懂的、無法明瞭的,Love is difficult,所以《戀人絮語》也不得不difficult!

聽說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的《戀人絮語》(A Lover’s Discourse)被拍成電影(編按:電影暫名Let the Sunshine In,由法國導演克萊兒·德尼Claire Denis執導, Juliette Binoche主演),很訝異也很好奇,怎麼拍呢?這不是一本小說、戲劇,甚至不是散文,而是很詩化和哲學的論述,不是沒有情節或人物,裏面盡有許多你我他她、許多場景的描畫和處境的假想,卻是碎片形態,佈滿比喻、悖論,以及無數「文本互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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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iette Binoche演出Let the Sunshine In。photo credit: REUTERS/Jean-Paul Pelissier/達志影像

書的副題叫做「Fragments」,正是它的書寫形式與風格,關於「言說」的種種「後設」探討,那就是「愛情」如何說?說了甚麼?怎樣不說或說不清楚?被愛的對象聽到了哪些?聽不見甚麼?即使不被聆聽或被愛仍然絮絮不休繼續說下去……有人說它是一個gay text,如何可以被轉化成異性戀的故事?我倒是不擔心這一層,巴特的pronouns既有他也有她,更多是曖昧的我、X和身份不明的 “the lover”,他的言說早已超越單一性別的定位,而是多元流動的變幻和層疊!

對我來說,A Lover’s Discourse是Roland Barthes眾多著作中最艱深難懂的一本,翻閱的歷程非常沮喪,明白每個字詞、每句構成,就是無法串連整個意義,無論跟段落如何糾纏,也無法明白巴特怎麼想?為甚麼這樣想?而我又如何涉入其中,建立文本跟自己的關連?書是看了又放下、放下又提起,總是放不下!

《戀人絮語》難懂的原因有三:

第一,作者的rhetoric取向是詩化碎片,斷裂、空白、相反相成的悖論(paradox)、顧左右而言他的離題或脫軌(digression)、虛幻/夢幻的場景構造,同時將心理學、神話學、符號學等各樣系統擊碎再化入篇章,化成詩語和夢囈,閱讀這種文字構成,需要高度的想像力與轉移能耐!

第二,文本中有文本猶如翻不盡的百寶盒,Geothe、Plato、Nietzsche、Baudelaire、Sartre、Racine、Balzac、Proust、Hugo、Rousseau、Freud、Lacan……隨便一個名字或典籍便已經足以擊倒閱讀者,如我!需要非常龐雜的知識領域,並且在力有不逮的狀況下曉得通變的方法!

第三,這是一本哲學的書,卻不是通俗的心靈雞湯,不是教人如何去愛或部署愛情,而是論述愛情的本體、現象與詮釋,非常抽象的邏輯思維、再跳入反邏輯、逆向思考,有時候是心即理,有時候卻知行不合一,愛情解構、自我解離,前面的句子擊倒後面的句子,後面的話語跟前面的脈絡散開,不是沒有愉悅,而是愉悅也建基於痛苦,痛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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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洛楓

這些年來,一直不明白能寫各種類型與風格的巴特為何要採取這樣的書寫策略?年事漸長也漸漸通透了,那是因為巴特洞悉「愛情」本質就是難懂的、無法明瞭的,Love is difficult,所以《戀人絮語》也不得不difficult!作者的書寫形態就是愛情的存在狀態:無始無終然後無疾而終、精神錯亂然後語意不清、自作多情所以自言自語、一廂情願所以語無倫次、想像大於現實於是情緒和段落一起分崩離析……

這次重讀,我將英譯本跟法文原版一起對照的看,除了比對翻譯的偏差、字義的轉換外,主要還是追蹤作者原有的語調,發現有時候一字之差,整個句子的流向便很不一樣,而更重要的是英譯有時候翻不出巴特隱藏的irony,雖然不至於造成很大的誤讀,但抓不緊作者的語調,便無法進入那些深層迂迴的思緒,法文原版很難讀,卻能夠幫助解決以前無法過關的疑難,同時實踐「慢讀」!

本文獲授權轉載,原文見作者Facebook

責任編輯:周雪君
核稿編輯:歐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