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序號:1 |
二、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
三、主旨: |
大魯閣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公告(補充本次股東會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細節) |
四、依據: |
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113年1月15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
五、公告事項: |
(一)開會日期:113年5月31日 |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13年4月2日至113年5月31日 |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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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開會時間:09時00分(24小時制) |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08時30分(24小時制) |
●實體方式召開 ○視訊方式召開 ○實體並以視訊輔助 |
開會地點:
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3樓B室 |
視訊會議使用平台 ○集保公司: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
○其它: |
(四)會議召集事由: |
1.報告事項: |
(1)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一一二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3)本公司一一二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4)本公司一一O年現金增資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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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認事項: |
(1)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一一二年度虧損撥補表案 |
*民國 112 年度盈虧撥補案
(盈虧撥補情形請詳本公司重大訊息及股利分派情形,查詢網址
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5st09_2)。尚未公告盈虧撥補議案者,
應於股東會開會日至少四十日前補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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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擬現金增資元股,認購率%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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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討論事項: |
(1)本公司擬規劃辦理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
*討論議案是否涉及公司法、企業併購法或相關法令規定,異議股東得行使股份收買請求權:○是●否 |
4.選舉事項:●無○有 |
目前依公司章程所定董監事之選任方式為
●採用累積投票制
○採用全額連記法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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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議案:●無○有 |
6.臨時動議: |
六、辦理過戶手續: |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13年4月1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
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 股務代理部 |
地址:
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 |
電話:
02-27186425 |
(三)辦理過戶方式: |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3年4月1日16:30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3年4月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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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及作業流程: |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3年3月22日起至民國113年4月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3年4月1日16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
受理方式:
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 受理處所:
本公司-台中市東區復興路4段186號9樓 |
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四、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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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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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應公告事項: |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7186425)。
*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7186425)。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本次股東常會紀念品為:『800元消費抵用券』、『每月玩樂買1送1券』8張及『OPEN POINT』 20點。(限下載大魯閣Plus APP登錄使用。)
(一)本公司股東會紀念品發放原則:
股東持股不限股數,均予發放紀念品。
(二)本公司不收取紀念品保證金,另交付紀念品予徵求人之相關事項如下:
1. 徵求人應於委託書徵求書面資料送達公司之規定期限最末日以前以書面申請領取紀念品;本公司將於徵求人委託書徵求書面資料送達公司之規定期限最末日後3日內,且最遲於寄發股東會召集通知2日前,將紀念品配送至各徵求人指定之地點或徵求人至本公司指定之地點領取。
2. 倘徵求人未於規定期限前填具書面資料向本公司請領紀念品,本公司將於收到徵求人請領紀念品書面資料之日後3日內交付紀念品予徵求人。
(三)股東會紀念品發放日期、時間及地點詳開會通知書。
*本次股東會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1.行使期間:自民國113年05月01日至113年05月28日止
2.電子投票平台: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網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
3.其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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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特此公告 |
以上公告係由大魯閣公司股東會召集權人輸入,資料如有虛偽不實或事 後變動或未依規定時限公告,均由該召集權人負其全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