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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壁行腳 / 張曉風
2011/03/24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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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漠,即大沙漠,蒙古語曰額倫,滿洲語曰戈壁,廣漠無垠,浩瀚如海,古亦稱為瀚海。
——中文大辭典

  「你說,我們是不是瘋了?」慕蓉轉臉問我,當時車窗外約五百公尺的地方正跑過一群蒙古黃羊,蹄子上彷彿一一長了翅膀,飛快,「頂著這七月中旬正午的大太陽,我們居然跑到這南戈壁的碎石灘上來。」
  「對,我們是瘋了!」我回答她,眼睛仍不離那上百隻的野生黃羊。據說他們有四十萬頭。
  「在蒙古草原旅行看到黃羊,是表示幸運!」有人向我們解釋。
  「可是,」有人抗議「剛才一大早看到兩隻灰鶴的時候,你不是也這麼說的嗎?請問有沒有什麼動物看到了是不順的?」
  解說的人一時語塞,不知怎麼接話——我很想替他回答:在蒙古,只要碰見的不是老虎、熊和豹、蛇那些會傷人的動物就都是幸運的。這塊土地比台灣大五十倍,人口卻只有我們的十分之一,尤其在南戈壁,車行五六小時卻不見一人並不稀奇。因此,如果碰到馴良的生物,應該都叫幸運。
  黃羊屁股上一圈白,很像小鹿。我起先看牠們飛奔,以為牠們在躲避汽車。後來看他們跑過了汽車還一直跑個不停,才覺得牠們是有點起鬨好玩的意思,也許牠們正在爭相傳告:「今天一定幸運,因為碰上了一輛汽車。」
  那批黃羊大概也瘋了——樂瘋了。
  「一川碎石大如斗」唐人的詩是這樣說的。
  以前總以為詩人誇張,此刻站在碎石灘上,才知道,事情其實是可能的。此地的碎石僅僅「大如拳」,也許是經過一千二百年的風霜雨露,它們紛紛解體了吧?
  這樣的碎石灘渺遠孤絕,四顧茫然若失,人往大地上一站,只覺自己也成了滿地碎石裡的一塊、凝固、硬挺,在乾和熱裡不斷消減成高密度的物質。
  沙海終於到了。
  我會溺死——若我在億載之前來。方其時也,這裡正是海底,珊瑚正在敷彩,年輕的三葉蟲正在輕輕試划自己的肢體。而我會溺死於那片黛藍,若我來,在億載之前。
  而此刻,在同一座標,我會乾涸而死。若我再枯曬一天。背包裡只有一瓶水,一包杏脯和幾片餅乾。只要我在此站上一天,我就會永遠站在這裡了。  沙上冷不防的會冒出一二具動物的屍體,不知怎麼死的?是因為老病或負傷?是由於毆鬥或饑餓?看來他們都一樣了,安靜的側臥著,和黃沙同色——一半已埋在砂下,只等待下一場風暴把他們掩埋得更深更不落形跡。
  生活過、奔馳過、四顧茫然過,在偶雨時歡欣若狂過——這就是那具駱駝或那具馬屍的一生吧?不,這就是一切有情有識的生物的一生吧?
  死亡從四面八方虎視眈眈的逼視著這片土地,逼視著我向大化借來的這微賤如蟻的生命——可是,就在這水滴下來都會嗤一聲冒起白煙的沙海上,居然還長得出一叢叢臥在地上的小灌木。灌木上還結著小漿果,漿果粒大如黃豆,揉開來是黏稠的汁液,令人迷惑不知所解。彷彿有什麼魔法師用幻術養出了這批植物。
  風吹來,在沙海,我在沙紋間重繪億萬年前波浪的線條,在風聲中複習億萬年前濤聲的節拍。望著自己明日即會消失的腳跡,感到這卑微的生存和巨大無常間不成比例的抗衡。
  沙海上有一塊刺蝟的皮,C把它撿起來——那小動物的身體已不知何處去了,卻只在一叢小灌木前留下那片芒刺戟張的皮。肉體已經消蝕盡了。那護衛著柔弱肉體的尖銳芒刺卻空自糊裡糊塗的繼續執行任務。如出鞘之劍,森森寒芒,不知要向何方劈刺。
  我原以為C撿拾那片刺蝟板是隨險隨丟的,卻不料他竟拎回去了。我很愕然,呆呆瞪著那密密麻麻的刺,覺得有什麼東西穿心而過。
  蒙古包有一個拱頂,圓圓的,像羅馬城的「萬城祠」大教堂。那教堂的圓頂大刺刺地開著個大洞,伸手就可以擒來雲之白與天之藍,連飛鳥與天風也是召之即來,揮之即去。那萬神祠對我而言遠比聖彼得大教堂華美莊嚴。
  而這蒙古包的頂也有一半是開向天空的。
  塵沙上有一張薄褥,我就躺在那上面。仰頭看天,天上有幾粒星,剛好從那半圓形的天窗灑下,因為洞小,容不得滿天星斗,但也因為只有那幾粒,彷彿分外暗含無窮天機。
  如果我能再多清醒一會,我就會看到小洞裡的星光如何移位。我就能看到時光詭密的行蹤。然而,我睡去了,我無法偷窺一部時光的演義——反而,在暴露的半圓小穴裡,我容整張大漠的天空俯視著我的睡容,且讓每一顆經過的星星在窺視時輕輕傳呼著:「看啊,那女子和我們一樣,她正一個時辰一個時辰的老去。一如我們,有一天一覺醒來,我們都將煙消雲散,恰如那一夜拔營的蒙古包,不留一絲痕跡。」
  我睡去,在不知名的大漠上,在不知名的朋友為我們搭成的蒙古包裡。在一日急馳,累得倒地即可睡去的時刻。我睡去,無異於一隻羊,一匹馬,一頭駱駝,一株草。我睡去,沒有角色,沒有頭銜,沒有愛憎,只是某種簡單的沙漠生物,一時尚未命名。我沉沉睡去。
  「這是阿爾泰山。」她簡單的說。
  「阿爾泰山。」我簡單的重複。
  好像沒有什麼可說的,對,這就是阿爾泰山天山的北支。李白的詩啊!明月出天山,蒼茫雲海間。它當然是,它一直就在那裡,它一直就是。
  我讀過它的名字,在小學的教科書裡,對我來說,它和「地球是圓的」「1+1=2」都屬於童年時代牢不可破的真理的一部份。此時見它,只覺得地理書頁裡少掉的一頁插圖,現在又補上了,一切是如此順理成章。
  而這插圖卻一直展現在車子的正前方,我要怎麼辦呢?它如此美麗、安然而又不動聲色。
  你的眼睛無法移開,因為廣大的荒漠中再沒有什麼其他的視線焦點了。其實它並不搶眼,像古代恐龍一列長長的背脊,而龍正低頭吃草,不想驚人,也不想被驚。四野亦因而凝靜如太古。
  阿爾泰山。我不知該怎麼辦。
  我若能揮鞭縱馬,直攀峰頭,我若能逐草而居,驅羊到溪澗中去痛飲甘泉,我若能手撥馬頭琴,講述悠古的戰史,我若能身肩綾羅綢去賣給四方好顏色的女子……是的,我若是草原上的戰士、牧人、行吟詩人或商賈,則阿爾泰山於我便如沙地的長枕,可以狎熱親膩。但我不是,我是必須離去的過客。
  終於我們下了車,去走「約珥峽谷」。七月的山色如江南荷田,那綠色是上天一時的恩旨,所以格外矜貴。野花蔓開,使人不禁羨慕山徑上的地鼠,牠們把每個小山丘都鑽滿了洞穴,探頭探腦,來看這一夏好景。
  山溝的水慢悠悠的流過。
  敖包立在路旁。是一堆碎石頭疊成的一人高的小丘。
  「經過敖包,騎者必須下馬,行者必須崇足,順時針方向繞一圈,然後前行。而且,不要忘了為敖包加一塊石頭。」
  「蒙古人只記得他們是從大興安嶺上下來的,所以到了草原,他們還是想壘個小石堆來思念一下。敖包上方有時會插上許多根樹枝,那是象徵大興安嶺上的森林。」
  原來,一個人在堆敖包的時候,他正肩負著整個民族的記憶!
  一隻砂雁飛起,羽色如砂,倏忽間消失了。
  一路行來,我一直問自己一個問題:「這塊土地,究竟是屬於誰的?」然而,此刻,我忽然明白,「不,土地不屬人類,不要問它屬於誰,該是『誰屬於它』,黃羊屬它,灰鶴屬它,砂雁屬它,天鷹屬它,地鼠屬它,牧民屬它,如果我愛它,我也屬它……。」
  人在峽谷裡走,左頰是山,右眉是山,兩者彷彿立刻都要擦撞過來,不免驚人動魄。腳下又每是野花,走起路來就有點蹦蹦跳跳的意味,怕踩壞了一路芳華。生命在極旺盛極茂美之際也每每正是最堪痛惜的時分。
  想起昨天在戈壁博物館裡看一隻「銀龍笛」,笛子鑲銀,銀子打造成龍的形狀,但整個笛身卻是由一根腿脛骨削成的。
  「這是一根十八歲女子的腿脛骨?」我問。
  「因為,十八歲就死去的女子,腿脛骨的聲音最好聽。」那解說員回答得斬釘截鐵。她是一個大眼睛的女子,她回答的時候並無「據聞」「聽說」等緩衝詞,彷彿那腿脛骨的聲音是她親耳所聞。
  我把眼睛貼在博物館涼涼的玻璃上,看那緻密呈象牙色的骨管。十八歲女子的腿骨又如何呢?從科學上說,十八歲女子是不致骨質疏鬆的,但這一定不是真正的理由,真正的理由是——我走開去,一直想。
  而此刻在七月的阿爾泰山山麓,在野花如焰的約珥山谷,我仍在想,那管屬於十八歲女子銀龍笛的角色。我想那聲音中必然有清揚和嗚咽,有委曲和暢直,有對生命的遲疑和試探,也有情不得已的割捨和留戀——是這一切令人想起十八歲的女子,是某個年代草原上某些牧人對某個女子驟然逝去深感不捨吧?他們於是著手把她裝飾成一截永恆的迴音。
  峽谷如甬道,算不算一管簫笛呢?流泉淙淙,算不算「陽春白雪」之音呢?我行其間,算不算知音之人呢?
  峽谷深處竟是幽幽玄冰,千年相積而不化,想此冰當年曾見鐵木真的鐵騎,鐵木真卻不能重睹今夕這瑩藍晶閃的冰雪之眸了。六十五歲,大汗天子在圍獵野馬時從坐騎上摔下,從此他自這漠漠草原上消失。而積冰卻千年萬年,在山谷的曲徑深處放其幽幽的藍光。
  犛牛在吃草,地鼠作其鼠竄,溪在流,阿爾泰山(原文係「有金之山」)仍然炫耀著夕陽的赤金,「杭蓋」(原文指有山有水之處)仍然有杭蓋。這一切,好得不能再好。七點了,天仍藍,雲仍白,不安的砂雁仍飛來飛去想找一個更安全的草叢,草原上的夏天有用不完的精力,即使到九點鐘,亦仍有堂堂皇皇的天光。
  第一天,黃昏微雨,戈壁上出現了長虹——那樣絕對的平面加上絕對圓弧,幾何上最簡單卻又最懾人的美。而我沒有帶照相機,於是稍稍有些後悔。第二天,沒有雨,因此有艷麗的夕陽,於是,我又有些後悔。
  但是我還是堅持不帶相機,對環保而言,照相多少是一項污染。如果真有藝術傑作,或者可以稍稍彌過。但我又是個極端蹩腳的攝影人,不如去借別人的來加洗。何況我一向囉嗦,旅行起來,連咖啡都帶著,能勒令自己少受相機的打擾也總是好事。
  由於沒有照相機,我也許只能記得很少,我也許會忘記很多。但我已明白,如果我會忘記,那麼,就讓能記住的被記住,該遺忘的被遺忘。人生在世,也只能如此了。
  ——戈陽仍浮在山上,我們傻傻地坐在草地上,連一向拍照最忙碌的H也安詳地抱膝而坐。
  「快拍呀!」有人催他。
  「不,不要拍夕陽,」他神秘一笑,「我幹過太多次這種事了。每次看到夕陽漂亮就拍,拍出來,卻不怎麼樣。下一次,又看到,又拍,洗出來,還是不怎麼樣……現在,不拍了!」
  他一副「上當多了」的表情,我忽然不後悔了,瞭解真正碰到大美景的時候,有相機在手跟沒相機在手一樣無助。
  「總不能什麼好東西都被你拍光了!」我的語氣彷彿有點幸災樂禍似的,「上帝總還要留一兩招是你沒辦法的!」
  我對歌者布魯博道爾濟說:
  「給我們唱一首歌吧!」那時候我們的車子正馳向歸途,夕陽尚銜在山間,「給我們唱一首跟馬有關的歌,好嗎?」
  「啊!蒙古的歌有一半都跟馬有關呢!」
  我從沒想到,原來只打算提他一下,好讓他比較容易選一首歌,不料竟有一半的歌都和馬有關。
  道爾濟是文化協會派來與我們同行的,他辦起事來陰錯陽差,天昏地暗,可是他只要一開腔唱歌,我們就立刻原諒了他。他使我們瞭解什麼是「大漠之音」。和西南民族比較,西南民族是「山之音」,其聲仄逼直行,細緻凄婉。草原之音卻亮烈宏闊。歡懷處如萬馬齊鳴,哀婉時則是白楊悲風。
  「你們是兩條腿走來的,」歌手說,「所以也要學會兩首蒙古歌帶回去。」
  奇怪的邏輯,但我們都努力的跟他學會了一首情歌。
  車在草原上急馳,也算是一種馬吧。布魯博‧道爾濟真的唱了一首駿馬的歌,新月如眉,俯視著大草原。
  我把整個頭都伸向車外,仰看各就各位的星光,有人警告說:「不可將頭手伸出車外。」
  怕什麼呢?整個南戈壁千里萬里的碎石灘上,就只我們一輛車。沒有電線桿,沒有路、沒有人,這伸出來的頭顱唯一會撞上的東西只是夾著草香的清風罷了。
  他們在溪畔生了火。我們到達的時候只見他們不斷的找些拳頭大的溪石來烤。烤到石頭開始發紅,他們就在一個密封的鍋子裡丟了一層羊肉塊加一層石頭。再一層羊肉,再一層石頭。然後鍋子密封,放在餘火上,大家微微搖動那鍋,好讓鍋裡的石頭不斷去燙肉,大約半小時吧,肉就熟了。
  開了鍋,先把石頭夾出,石頭先遭火烤,又被羊肉湯浸,弄得烏黑油亮的,每人發一塊,放在手心裡,因為燙,只好在左右手之間拋來丟去,據說這是活血的,於身體大有好處。戲罷石頭才開始吃肉。肉鍋旁還有一桶溪水煮的粗茶,倒也消渴。大伙兒就大碗茶大塊肉的吃起來。
  前兩天,宴客的桌上有一瓶法國白葡萄酒,當時大家都被極烈性的伏特加鎮住了,C眼尖,叫我把這瓶葡萄酒留著。此刻拿來泡在溪水裡,一不會就冷沁入脾了。當時靠著山壁還舖著一張大被子,大約是六呎乘十五呎吧!其實不是被,是蒙古包外圍的圍氈。大家或坐或倒,喝一口半口葡萄酒,吃剛剛宰殺剛剛焢熱的蒙古種土羊(蒙人亦認為「洋種羊」較腥羶),這種大尾羊極其純正鮮美。溪水在峽谷間流,雲則在峽谷上飄,世上也竟有這種好日子。
  「這是成吉思汗餐。」當地人解釋:「成吉思汗出征前都是這樣吃的。」
  其實用這種熱石頭來燙熱的煮法跟台灣鄉間「焢番薯」的道理相近,出征前這樣吃倒是對的,行軍伙食總以簡便實惠為上。
  此刻我們並不要出征,卻也享盡美福,不禁愧然——然而生命中的好事都是在惶愧中承受的吧?我沒有開天闢地,我沒有鑿一條溪或種一朵野花,我不曾餵一頭羊釀一瓶酒,卻能一一擁有,人在大化前,在人世的種種情份前也只有死皮賴臉去承恩罷了。
  啊!不知道生命本身算不算一場光榮的出征?不知道和歲月且殺且走邊纏邊打算不算一種悲激的巷戰?與時間角力,和永恆徒手肉搏,算來都注定要傷痕累累的。如果這樣看,則大英雄出征前這一鍋犒軍的「賀爾賀德」(指帶汁焢肉),我或者也有資格猛喝一口白酒而大嚼一番吧?

全站分類:創作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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