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龍涉未停讓線後撞車 提上訴質疑原審裁決有錯 (12:57) - 20240507 - 港聞 - 即時新聞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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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青龍涉未停讓線後撞車 提上訴質疑原審裁決有錯 (12:57)

肝病權威專家、港大醫學院榮休教授黎青龍2021年5月駕駛私家車時,未停讓線與另一私家車碰撞,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票控罪成,被判罰款2000元。黎不服定罪,今(7日)在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上訴方表示,黎當日在兩者相距57米時,已將私家車駛出讓線,取得道路優先權,質疑原審裁決有錯。法官潘兆童押後裁決。

上訴人黎青龍(75歲)今沒有到庭應訊,由大律師代表出庭。黎原裁定一項票控罪成,指他於2021年5月31日上午近10時,在白筆山道(西行)與紅山道交界,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原審暫委裁判官在裁決時指出,肇事唐姓司機當時速62公里,無論唐有否超速,在大路行駛都有優先權,黎應該小心留意路况。

但上訴方今在庭上播出當日肇事行車片段,並在陳辭時指當時兩者相距57米,黎青龍在安全情况下已由小路率先轉右,駛至白筆山道行車線,而肇事司機沒有減速或響咹示意,最終撞上黎的私家車才停下。上訴方續指,在片段中看不到黎青龍有不小心駕駛的必然情況,反之根據當時行車情況,該司機已無道路優先權,質疑原審裁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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