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財產不要等百年歸老 《Die with Zero》作者︰「死後金錢毫無價值,趁子女年輕時給予財產」 - 香港經濟日報 - 理財 - 個人增值 - D230425

分配財產不要等百年歸老 《Die with Zero》作者︰「死後金錢毫無價值,趁子女年輕時給予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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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3/04/25 08:30

最後更新: 2023/04/25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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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窮盡一生賺錢,最後離世卻一分錢都帶不走,為何不在有生之年將其用完?充分感受生活的各種體驗。《Die with Zero》的作者Bill Perkins説道,「人死後,金錢毫無價值」,所以我們應該在接近死亡時,就將自己財富花完及分配出去,即「零遺產計劃」,否則就是浪費過去寶貴的時間工作,把大部分的錢用於延續自己在病床上的時間,而沒有將時間花在自己喜歡的事情上,失去生活的體驗。

雖然大家都認為,應該存在一筆錢以防老年需要,但Perkins提出,與其辛苦存一筆錢來在老年延續有限的生命,不如將這筆錢在年輕時為自己買更多體驗,人的一生是由一系列體驗組成,以下將詳細介紹4點書中提及的金錢規則。

1. 在子女年輕時就把財產給予他們
如果有子女,「零遺產計劃」中應該考慮幾多歲把財產分給他們,及分配多少,並且確保在子女們最需要的時間給予他們。當自己年齡漸長,子女也會變老,例如自己80多歲時,子女已經50歲或60歲,可能已經度過了人生最艱難的時刻,他們自己也可能已經累積到一定財產,這個時候再給予他們一大筆遺產,意義沒有那麼大。

根據書中引述聯邦儲備委員會調查發現,任何收入人群,將財產傳承給下一代人大多數會選擇在繼承人60歲左右。事實上,一個人從贈予禮物中獲得快樂最多的是在30歲左右,隨著年齡增長,將金錢轉化為愉快體驗的能力會減弱,這也是所謂的「金錢效用」。

書中提到,將錢贈予子女最佳的時間是在他們25歲至35歲之間,太遲無法產生大影響,太早容易浪費錢。Perkins提到,他的最大原則是在有生之年,將自己的生活體驗最大化,將自己錢在離世前用完,無論是給予子女、給予自己的愛人或是慈善機構。

2.利用理財工具完成目標
前文提到,在離世前用完自己辛苦賺來的錢,獲得更多生活體驗更有意義。但很多人會擔心,在還沒有離世之前就已經用完自己全部錢。作者提到,可以花一些時間來尋找年金,讓自己手中有一些資金緩衝。同時,「零遺產計劃」不單是錢,時間也是同樣,在有限的時間裏,為自己創造更豐富多彩的生活。

3.將自己的生命想象成不同季節
畫一條自己生命的時間表,從現在開始到生命終點,然後將其分成5年或10年間隔。在每個時段,例如30歲至40歲,或70歲至75歲,你想擁有哪些重要的經歷。通過將目標分成不同的時間段,可以更加積極主動地對待自己的生活。另外,這份清單和遺願清單不一樣,遺願清單通常是在去世前想做的所有事情,通常較為單一,而這個時間表更像是一個目標和規劃。

4.當沒什麽可以失去時大膽冒險
年輕時往往比年老時把握更多機會更好,不要讓自己非理性的恐懼阻礙自己的夢想。在極端情況下,當下行空間非常低,而上升空間非常大時,不採取大膽行動實際上風險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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