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晤吳團隊沒提過被告許湛榮 稱兩隊各自商討殺警 不悉內情 - 20240514 - 港聞 - 每日明報 - 明報新聞網

港聞

港聞二

黃:晤吳團隊沒提過被告許湛榮 稱兩隊各自商討殺警 不悉內情

【明報專訊】控方開案陳辭提及,屠龍小隊只派出第二被告張銘裕與吳智鴻團隊於2019年9月前往台灣軍訓,第五被告賴振邦及第六被告許湛榮有份參加。黃振強昨於盤問下表示,原定12月行動前5天,他在荃灣一間酒吧首次與屬於吳智鴻團隊的賴振邦見面。另外,黃確認案發期間與吳智鴻多次會面見過的人物,當中沒提及許湛榮的名字。

行動前5天首見被告賴振邦

被告賴振邦和許湛榮等6名男子同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在賴振邦辯方大律師盤問下,黃振強確認自己是屠龍小隊最高決策人,其次是隊中軍師林銘皓;同謀吳智鴻則在另一隊伍擔任隊長。黃表示,他與吳智鴻於社運期間分開上街示威,後來他們聯絡討論本案殺警行動,兩人再各自與隊員商討,黃同意對吳跟隊員談及內容不知情,而吳亦不知道黃與隊員如何分工。

黃早前在主問下表示,同年12月3日晚上與吳智鴻等在荃灣的松記糖水見面,黃得悉吳打算於12月8日行動,他們凌晨轉場到酒吧會合吳的隊員,即Bobby;Bobby稱酒吧內有閉路電視,或可錄音,考慮到安全問題故沒商討計劃。辯方指出,黃約4日後被捕下的錄影會面沒提到見過一起吃糖水以外的人,以及酒吧內有人關注閉路電視,黃同意。黃稱,當晚打籃球後去飲酒,不記得自己是否疲累;被問到在酒吧的經過是否印象模糊,黃說「可以咁講」。

(反修例風暴)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 反恐條例 屠龍小隊 反修例風波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