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是公历纪元的简称,即以公历纪年法(是一种源自于西方社会的纪年方法)来进行纪元,原称基督纪元、西历纪元,简称西元,是由意大利医生兼哲学家Aloysius Lilius对儒略历加以改革而制成的一种历法——格里历。1582年,时任罗马教皇的格列高利十三世予以批准颁行。
公历纪年以耶稣诞生之年作为纪年的开始。在儒略历与格里高利历中,在耶稣诞生之后的日期,称为主的年份Anno Domini(A.D.)(拉丁)。而在耶稣诞生之前,称为主前Before Christ(B.C.)。但是现代学者为了淡化其宗教色彩以及避免非基督徒的反感而多半改称用“公元”(Common era,缩写为C.E.)与“公元前”(Before the Common Era,缩写为 B.C.E.)的说法。
- 中文名
- 公元
- 外文名
- Common Era(C.E.)(英)
Anno Domini(A.D.)(拉丁)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0是自然数,但并不存在公元前0年或公元0年。公元前1年之后的一年,是公元1年,为公元元年。虽然公元前的纪年是倒着数,后面的数目小于前面的数目,例如西汉成立的公元前202年,晚于秦朝成立的公元前221年,但具体到每一年的月份,还是正着数,1月在前,12月在后,日期也如此,初一在前,十五在后。 [1]
以基督教中耶稣出生年份为“公元元年”产生于公元6世纪。公元525年,一个叫狄奥尼西的信徒,为了预先推算七年后(公元532年)“复活节”的日期,提出了耶稣出生于古罗马狄奥克列颠纪年之前284年的说法,主张以耶稣出生之年作为起算点的纪年方法,这个主张得到了教会的大力支持。公元532年,教会把狄奥克列颠纪年之前的284年作为公元元年,并将此纪年法在教会中使用。
虽然格里历改革是以宗教原因为出发点,但改革的重头贡献是给文明社会提供了一个准确又可靠的公务与民用的日历系统。格里历改革虽然早在1582年就已制定,但还是经过了之后的几百年才被所有国家慢慢采用 – 德国在1700年开始正式采用, 而俄国一直到了红色革命后的1918年才从儒略历改到格里历。
格里历与儒略历大致一样,但格里历特别规定,除非能被400整除,所有的世纪年(能被100整除)都不设闰日;如此,每四百年,格里历仅有97个闰年,比儒略历减少3个闰年。格里历的历年平均长度为365.2425日,接近平均回归年的365.242199074日,即约每3300年误差一日,也更接近春分点回归年的365.24237日,即约每8000年误差一日;而儒略历的历年为365.25日,约每128年就误差一日。到1582年时,儒略历的春分日(3月21日)与地球公转到春分点的实际时间已相差10天。因此,格里历开始实行时,将儒略历1582年10月4日星期四的次日,改为格里历1582年10月15日星期五,即有10天被删除,但原星期的周期保持不变。
西元纪年在八世纪以后才被西欧基督教国家应用。即使教皇也一直是用在位期间为纪年记录文件的。到了十一至十四世纪的时候,西元的概念才普及。而西元成为世界主流也是欧洲殖民的结果,同时也传播了格里历,成为国际通行的纪年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法、纪年采用了世界大多数国家的西元纪年,但仍然并用我国传统农历,这是1949年9月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协商决定的。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应采用现代世界大多数国家公用的纪年制度,即用西元为新中国的纪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四项决议的第二项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西元”。
早在上古时代,我国一些地方便有了“干支纪年法”,即把十天干和十二地支分别组合起来,每60年为一个周期。在近代曾使用“黄帝纪元”,所谓“黄帝纪元”,是以传说中的黄帝诞生年为元年的纪年方法,传说黄帝出生于公元前2697年 [3]。“黄帝纪元”是由刘师培于1903年在《国民日报》公开提出。黄帝纪元是以公历为基础,推算出来的。 [2]
由于公元纪年的起点是公元1年,所以大多数对公元纪年有充分了解的科学家和世界上大多数天文机构,都明确支持21世纪始于2001年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