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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指最低工資一年一檢壓縮研究時間 議員轟不考慮勞方權益

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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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諷刺勞工處應改名為勞資處。
勞工處表示,法定最低工資於今年7月至9月,在撇除法定最低工資不適用的政府僱員及留宿家庭傭工後,收入最低十等分組別全職僱員平均每月名義就業收入較法定最低工資實施前累計上升79.7%,扣除通脹後的實質升幅為 30.1%。另外,對於有議員建議應實行「一年一檢」,但勞工處處長陳穎韶卻指,若「一年一檢」的話,變相在檢討時,將收集數據和研究的時間壓縮。勞工處副處長(勞工事務行政)何錦標亦指出,在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時,需要考慮對經濟、勞動力的影響、僱主和市民的意見,亦需進行諮詢,檢討工作需要約兩年時間才能完成檢討周期。
陳又指,設立最低工資的目標是防止工資過低,但並非單一目標,同時間不可以損害本港經濟發展和競爭力,而經濟發展好,對勞工都是一種保障。勞工處亦補充,最低工資委員會主要就四個範疇作出分析及考慮,包括「一系列指標」、公眾及相關組織的意見、其他相關考慮因素;以及影響評估。「一系列指標」包含《最低工資條例》規定委員會執行其職能時所須考慮的關鍵因素,涵蓋以下四個範疇:整體經濟狀況、勞工巿場情況、競爭力,以及社會共融。
但有議員黃國則批評,最低工資由最初28港元,有約18萬在職人士受惠,但現時暴跌至僅約2萬左右的人受惠,而政府又要考慮經濟發展、競爭力等因素,反映不是將「最低工資」放在首位,批評為「借市場之名,行剝削之實」。議員郭偉強更諷刺勞工處,若不只考慮勞工權益,經濟都要考慮的話,勞工處應易名為勞資處會較恰當。而議員顏汶羽認為,檢討的起步應該是怎樣能落實「一年一檢」,因此他一直提倡要用方程式調整法定最低工資,建構一個「客觀、透明、高效、可預視」既機制,去簡化檢討程序。顏又指,如果調整最低工資水平機制有改變,最低工資委員會角色不再是談判工資水平,就需要一併檢討其組成,包括要加入其他社會持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