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賣黑心口罩 合康連鎖藥局營運長等5人被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涉賣黑心口罩 合康連鎖藥局營運長等5人被訴

被告的商行、公司將黑心口罩,裝入偽造的口罩外盒,還偽造的多家公司名義標籤貼紙,貼在黑心口罩外包裝上,販售給不特定消費者。(記者蔡彰盛翻攝)

被告的商行、公司將黑心口罩,裝入偽造的口罩外盒,還偽造的多家公司名義標籤貼紙,貼在黑心口罩外包裝上,販售給不特定消費者。(記者蔡彰盛翻攝)

2020/10/12 11:12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知名連鎖合康藥局與合康生活公司涉嫌在口罩解除徵用後,經上游廠商未提出口罩證明文件的情形下,自7月初陸續購入大批口罩,並自行設計印製標示品名,貼在口罩包裝袋上,配送至合康旗下各藥局販售,讓民眾誤以為是醫療口罩而購買,新竹地檢署今天依刑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與藥事法、著作權法商標法,起訴合康生活公司與合康藥局陳姓營運長等5人。

由於媒體報導有民眾自知名合康連鎖藥局買到來源不實的口罩,檢方指揮警調組成專案小組自8月14日起,到合康連鎖藥局總店及各分店,以及相關貿易商行、公司及多名被告位於全台處所及辦公室搜索,共計扣得帳冊、電磁紀錄及口罩51萬多片。陳姓營運長日前遭收押禁見,合康藥局則被新竹市衛生局依違反藥事法開罰100萬元。

檢方調查,被告等人明知依照藥事法規定,口罩倘標示或宣稱作為醫療用途的口罩,屬於醫療器材,應由藥商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輸入、製造或販售。

而被告的商行、公司將來源不明、未具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口罩,裝入偽造的口罩外盒,以及把偽造的多家公司名義標籤貼紙,貼在來源不明、未具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的口罩外包裝上,販售給不特定消費者,使消費者誤信購買的是合法廠商所生產製造、具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的口罩。

檢方調查,被告陳男等5人均涉犯刑法明知為虛偽標記商品而販賣罪,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共同詐欺取財罪,藥事法明知為未經核准擅自製造之醫療器材而販賣罪、冒用他人藥物之標籤罪、著作權法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嫌、商標法未經同意使用商標等罪嫌。初步瞭解被告不法所得為619萬元,合康公司不法所得為354萬元。全案提起公訴。

被告的商行、公司將黑心口罩,裝入偽造的口罩外盒,販售給不特定消費者。(記者蔡彰盛翻攝)

被告的商行、公司將黑心口罩,裝入偽造的口罩外盒,販售給不特定消費者。(記者蔡彰盛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