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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衛生局女員工墜樓亡 長照執行長妻告通姦不起訴

新北市衛生局L姓女職員,今年7月3日晚間墜樓身亡,生前留下千字文,控訴遭某長照機關廖姓前執行長性侵、暴力對待;L女生前遭廖妻控告妨害家庭,士林地檢署受理調查後認為,通姦罪已除罪化,且被告L女也已死亡,今將L女處分不起訴。(資料照)

新北市衛生局L姓女職員,今年7月3日晚間墜樓身亡,生前留下千字文,控訴遭某長照機關廖姓前執行長性侵、暴力對待;L女生前遭廖妻控告妨害家庭,士林地檢署受理調查後認為,通姦罪已除罪化,且被告L女也已死亡,今將L女處分不起訴。(資料照)

2020/09/08 16:1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衛生局L姓女職員,今年7月3日晚間墜樓身亡,生前留下千字文,控訴遭某長照機關廖姓前執行長性侵、暴力對待,不堪過往而輕生;L女生前遭廖妻控告妨害家庭,墜樓當天L女剛為此事被衛生局約談。士林地檢署受理調查後認為,通姦罪已除罪化,且被告L女也已死亡,今將L女處分不起訴。

廖妻今年4月控告L女和丈夫妨害家庭,之後撤回對丈夫的告訴,保留控告L女;廖男6月間也控告L女妨害名譽。大法官會議5月29日做成791號釋憲案,決議通姦除罪化。

此件通姦案由新北市土城警分局受理,依轄區移轉至淡水分局,士林地檢署偵查後,今考量被告L女已經死亡,且大法官釋憲也宣告通姦除罪化,全案不須詳查,處分不起訴。

廖妻在L女墜樓後曾受訪指出,她對L女離世感到遺憾,但她的丈夫與L女是婚外情,並非性侵,丈夫並未違反L女的意願,她得知丈夫偷情後也很痛苦而提告。

新北衛生局7月3日白天為通姦與誹謗案約談30歲的L女,不料L女同日深夜11時就在衛生局大樓頂樓墜樓,落在路旁汽車上,送醫傷重不治。

L女生前在臉書留下1499字的長文,指控遭廖男性侵、暴力對待、欺騙感情,「你用強暴、謊言、暴力、背叛毀了我的人生,你卻還有家庭可以回,還有無知的群眾可以靠,而我的傷痛要回歸給誰」、「原來我不過是他想要休閒娛樂時的樂子」、「願用這條命,讓真相浮出檯面」。

L女家屬已對廖男提出性侵害告訴,檢警將廖男列為被告調查中;廖男聲明回應否認性侵,並指L女在臉書影射曾遭他強暴等,均非事實,雙方你情我願,絕無強迫。

監委紀惠容、張菊芳認為,本案突顯權勢性侵受害者的結構困境,有調查之必要,日前已申請自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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