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人物:中國維權律師浦志強

浦志強(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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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門前

浦志強1965年1月17日出生,河北灤縣人。廣東南方報系的《南都周刊》2012年發表的一篇專刊記載,浦志強在家中排行第五,上有兩兄、兩姊,但他被舅父、舅母收養,成為他們的獨子。

文化大革命期間,養父遭到批鬥,但對浦志強影響有限。1982年考入天津南開大學歷史系,1986年畢業。後經兩次報考,於1988年考入北京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古籍研究所。

就在政法大學當研究生的這段時間裏,浦志強遇上了1989年的北京天安門民主運動。旅美華人程鄂(Eddie Cheng)在《天安門對峙》一書中這樣提到浦志強在「4·27大遊行」上的模樣:「身高一米九的浦志強在隊列前揮舞著校旗。他注意到附近北京郵電學院的學生還被關在校園裏,就帶著自己的隊伍過去把那裏的學生帶了出來。」

當年5月13日,浦志強跟隨政法大學的隊伍來到天安門,成為首批參與絕食抗議的學生。其後他目睹6月4日凌晨的血腥鎮壓,但並未受傷,其後能繼續學業,至1991年畢業。

浦志強去年5月被警方抓捕前接受香港《信報》專訪時曾說:「只要你不說,官方不會特別上門迫害,取決於你是否還在堅持;我敢說如我不是每年堅持,公安局也不會管我。」

他同時說:「如果能活著出來,每年六月三號都回來(天安門),逛一逛。」

天安門廣場上的絕食學生(18/5/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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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加註文字,浦志強參與了天安門的絕食行動。

從商業案做到維權案

《南都周刊》提到,浦志強從政法大學畢業後旋即失業,在求職過程中與時任北京市旅遊局局長薄熙成——其兄正是後來的中共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有交集,但並未成事,浦志強也是直到2011年才首次與薄熙成碰面。

在從事過各種工作後,浦志強1995年開始考取律師資格,1997年正式執業。當時浦志強主要承辦商業案件,與維權活動無關。

到了2004年,中共安徽臨泉縣委書記張西德以「名譽受損害」為由,狀告 《中國農民調查》作者陳桂棣、吳春桃。浦志強主動為兩人義務辯護。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建立的「律師浦志強」網站指出,浦志強當時向美國《華爾街日報》投稿談論此案,是他「首次引起國際關注」。

此後,浦志強承接的不止於維權案件,還開始涉足異議人士案件。

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造成將近9萬人死亡或失蹤,追究校舍「豆腐渣工程」問題的異議人士譚作人其後被起訴「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浦志強擔任其辯論律師,然而最終譚作人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2014年3月刑滿出獄。

浦志強在譚作人出獄後對BBC中文網說:「作為辯護律師,我們能夠清晰的感到,譚作人被抓起來的真正原因,是因為他特別反對彭州石化這個大的PX項目。」

「而這個PX化工項目被認為是成都市委書記李春城、加上原四川省委書記周永康,還有中石油董事長蔣潔敏一個共同的利益訴求。」

2011年,當時已被判刑,快將刑滿出獄的重慶涉黑案辯護律師李莊“遭起訴「漏罪」,浦志強代表李莊出庭,最終檢察機關撤訴。 浦志強接受BBC中文網採訪時稱,他覺得李莊被重慶當局認為是適合用於威脅全國律師的“典型”,是官方試圖限制中國律師依法執業的一個手段。

香港民主派示威者為譚作人被捕遊行抗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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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加註文字,浦志強認為譚作人被判刑實際與反對周永康等主導的石化項目有關。
浦志強與艾未未合照(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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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加註文字,浦志強曾受艾未未委托在稅務案中辯護。

同年,刑滿出獄後遭軟禁家中的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傳出遭到虐待。 浦志強在BBC中文網的採訪中批評山東當局說:「為什麼把這麼大的精力用來封鎖和限制一個殘疾人?陳光誠這個事件已經使得中國非常丟臉。它使得中國的法治社會和各方面的所謂尊重人權的承諾變得非常蒼白。」

同期,浦志強代理異議藝術家艾未未的稅務案件,其間他自己的律師事務所遭執法部門查抄。 2012年,艾未未的取保候審狀態被撤銷,浦志強對BBC中文網說:「給他一年取保候審的限制,我覺得是一個政府對一個公民知錯不改的一個行徑。它有理由被我們鄙視。」

浦志強後來參與許志永發起的「新公民運動」,也為一些支持這場運動而被捕的活動人士辯護。但隨著浦志強自己遭到逮捕,像 浙江新餘「尋釁滋事案」等案件,浦志強都無法出庭履職。

在浦志強判刑前夕,香港「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在社交媒體上轉發了浦志強2013年4月在西安西北政法大學演講的視頻。浦志強在演說中談論介入《中國農民調查》案時說:「我個人認為言論自由的爭取是可以做到,而且基本上也沒有危險的。」

「(習近平提倡的)偉大復興需要結社自由。可能未來五年、10年,黨禁和報禁是我們爭取的路。」

這一年,浦志強獲《中國新聞周刊》評選為「影響中國2013年度法治人物」;獲《人物》雜誌評為「年度法治面孔」;入選美國《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 雜誌100名「年度全球思想家」榜單。

舉報周永康

周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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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強在先後代理過譚作人案與「李莊漏罪案」後,對其後擔任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的周永康在四川所實行的維穩模式感到不滿。2013年,他開始透過微博「實名舉報」周永康。

浦志強當時對BBC中文網記者說,他說中國的維穩模式是以周永康為代表,是禍國殃民的做法。他本意並非要某個部門追究周永康的責任,只是希望人們關注「維穩」問題的政治表達。

浦志強說,他發表這些微博只是表達自己的觀點、表明自己的態度。但他即使要檢舉也不會同紀檢和政法部門打交道,因為它們是中國共產黨的內設機構,不是司法設立的正當程序。檢舉揭發應該去找檢察院。

他說問題的根本仍然是公民權利,憲法權利和普通的權利,只有敬畏自然,尊重私權和基本人權,中國社會才能和諧。

浦志強的微博賬號在「實名舉報」後被封禁,他迅速開設「復活賬號」。北京警方與檢察機關其後根據他在2011年以來發表的七組共12次微博貼文對其提起公訴。

不過,檢方最終用作起訴證據的微博當中並未包括批評周永康的帖子。

六四研討會

接載浦志強離開北京第一看守所的轎車(BBC圖片22/12/2015)
圖像加註文字,浦志強搭乘一輛黑色轎車離開看守所,開始被監視居住。

浦志強被捕前最後一次出席的主要活動,是2014年5月3日的「2014·北京·六四紀念研討會」。

「天安門母親」群體成員張先玲在浦志強被抓捕後對BBC中文網介紹說,研討會是在一位六四難屬的私人寓所裏舉行,參加的都是關心六四事件的人,主要是包括維權律師和大學教授在內的學者。

浦志強在研討會舉行後不久就被警方抓捕,當時的犯罪嫌疑是「尋釁滋事」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至去年11月被加控「煽動分裂國家罪」和「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

最終,檢察機關在今年5月正式提起公訴,控罪只剩「煽動民族仇恨罪」和「尋釁滋事罪」。與此同時, 因「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指控一度被扣押的外甥女屈振紅獲准取保候審

浦志強被判處緩刑後離開了看守所,但隨即與夫人被帶到一處秘密地點監視居住10天。公眾唯一能看見浦志強容貌的途徑,是中國中央電視台對浦志強宣判的新聞報道畫面。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在12月14日浦志強案審結後說:「中國司法機關依法進行判決,任何外國必須尊重中國的司法主權。」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研究員倪偉平(William Nee)則在一份聲明中說:「浦志強不太可能要在監獄度過另一個晚上顯然是正面的,然而這埋沒不了針對他的司法不公。」

「他絕非犯罪分子,這個有罪裁決正是給中國最勇敢的言論自由領先者扣上枷鎖,阻止其從事法律工作。」

(撰稿/責編:葉靖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