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相超,男,1955年12月25日出生于山东聊城莘县,硕士,教授。
曾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山东建筑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山东建筑大学广告传播与社会调查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天津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高校兼职教授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山东电视台特约评论员,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
- 中文名
- 邓相超
- 国 籍
- 中国
- 民 族
- 汉族
- 出生地
- 山东聊城莘县
- 出生日期
- 1955年12月25日
- 职 业
- 教师
- 研究领域
- 新闻传播学、文化学、中国文学
- 性 别
- 男
多年来。课余时间积极参与新闻媒体和广告公司、文化传播公司的实务运作,担任多家媒体和公司的顾问、指导老师 和评论员。
2016年12月26日,邓相超自己发微博爆料称,因“一周”里发了一些“不合时宜”的帖子,给“组织”带来了麻烦,从此“自我主动封博”。山东省政协第九届、第十届优秀提案人。
社会兼职
(1)济南市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公共事业、城市交通等领域社会监督员。
(2)山东省海外联谊会理事;
(6)中国民主促进会济南市委员会副主委;
(7)中国民主促进会济南市委员会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
(1)国家级广告创意产业基地(上海)专家团成员;
(2) 国家级广告创意产业基地(烟台)首席顾问专家;
(7)全国地方高校新闻传播学院(系)领导联谊会理事;
(9)山东省社会科学界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
(10)山东经营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
(12)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理事;
(13)山东泰山创意策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14)台湾《中国时报》广告金犊奖大陆筹委会委员;
(15)《中国时报》广告金犊奖山东赛区特约推广人;
(17)《广告研究》杂志编委;
(18)《新闻界》杂志理事会理事;
(19)《新闻爱好者》杂志理事会理事;
(20) 济南传媒协会副会长。
(3)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评委(国家教育部主办);
(4)第十二届广告金犊奖大赛评委(大陆)(金犊奖大陆执委会主办);
(6)《中国广告案例年鉴》评委(《中国广告》杂志社主办);
(7)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
(8)山东省广告节评委;
(9)山东省“学院杯”青年广告设计大奖赛评委(山东省广告协会主办)。
2017年1月5日,中共山东建筑大学委员会作出了《关于邓相超错误言论行为的处理意见》。经查,邓相超多次在其新浪个人微博中贴发错误言论,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很坏。经山东建筑大学党委研究决定,对邓相超作出了以下处理:
1、即日起对邓相超作停职检查处理,待山东省政府参事解聘,山东省政协常委免职后,依法依规办理退休手续,并责令其在一定范围内做出深刻检查,停止其在校内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不得以山东建筑大学教师身份从事各类社会活动。
2、依规给予邓相超相应行政处分。 [2]
2017年1月6日,政协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主席会议决定,免去邓相超政协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委职务,接受邓相超辞去政协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委员请求,提请政协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追认。 [3]
1990年代,开始从事大学新闻传播学的教育和研究。
先后在国内外权威学术杂志发表论文30多篇;出版著作和大学教材11部(套);承担和参与各级科研课题14项,其中7项为课题负责人,4项第二位,3项第三位,其中5项是省部级课题。
近几年各级各类获奖19项。多次被山东建筑大学评为优秀教师和“十佳优秀教师”;被中国第一家最大的对大学老师及培训讲师授课进行评价的网站“评师网”评为2009年全国“新闻传播专业”最受欢迎十大教授(非211院校类),名列第四;2010年、2011年又分别被评为山东省高校十大最受欢迎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