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07.08.08 03:28 am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昨天率學界與文化界人士召開記者會指出,原定八月四日在花蓮舉行的「台客搖滾音樂會」,遭中子創新公司指控侵犯商標權,被迫改名「東岸搖滾之夜」,經濟部智財局失職未嚴格把關,讓公共財成了業者營利的私有財。
林淑芬說,「台客」為通俗用語,有文化意涵,卻被登記為營利商標,智財局明顯失職。智財局商標組組長洪淑敏說,商標主要目的是方便消費者指認商品的標誌,並未要求獨創文字才能做為商標,業者申請「台客」為商標無不妥,就像蘋果可作為蘋果電腦的商標。
洪淑敏說,中子創新公司前年和去年舉辦「台客搖滾嘉年華」,均獲熱烈迴響,智財局才認定中子公司具有「台客搖滾」的商標指示來源意義,同意核准「台客」和「台客搖滾嘉年華」註冊。
官方說法引起在場文化界與學界人士反彈。濁水溪公社樂團主唱柯仁堅說,中子公司去年申請「台客」商標註冊,但早在一九九八年他們就以「台客的復仇」為名出版專輯,中子公司哪裡具有商標指示來源意義?
東華大學助理教授李崇僖指出,依據商標法規定,所指定或服務之通用標章或名稱,皆不得註冊為商標,智財局應撤銷中子創新公司商標註冊權。
洪淑敏表示,若產生混淆誤認,可依商標法第卅條有關善意合理使用規範,或由檢舉方提證據證明「台客」為商標不宜,交法院就具體個案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