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會搞不懂明明確診就會隔離,為何只收到確診金,但卻沒收到隔離金呢?這是因為隔離分兩種,確診隔離與陰性隔離,分別對應法定傳染病法的第48與44條,詳細說明如下~
法定傳染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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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性隔離:
根據法定傳染病法的第48條,"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予以留驗;必要時,並得令遷入指定之處所檢查、施行預防接種、投藥、指定特定區域實施管制或隔離等必要之處置。
也就是說,如果A的體況是陰性,因為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有密切接觸,為避免疫情的擴大,所以,此時會收到居家隔離通知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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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診隔離:
根據法定傳染病法的第44條,主管機關對於傳染病病人之處置措施如下:
一、第一類傳染病病人,應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二、第二類、第三類傳染病病人,必要時,得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
三、第四類、第五類傳染病病人,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防治措施處置。
也就是說,若A為確診者,就需要在政府指定的處所進行隔離治療,所以,此時會收到的隔離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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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對應:
法定傳染病法的第44條所對應的理賠條款是"確診金"。
法定傳染病法的第48條所對應的理賠條款是"隔離金"。
理賠對應:
依照防疫險的條款,會有以下三種理賠狀況~
(一)確診後才隔離,隔離金可賠
(二)確診後才隔離,隔離金不賠
(三)不論確診與隔離先後,都可賠
以上三種狀況需要依照個別商品條款來判定自己的防疫險是否能理賠。
小結:
目前的理賠實務是,根據所收到的文件進行相關的理賠,也就是,若有收到居隔書就只理賠隔離金,若同時收到居隔書與指定處所居隔書,則兩者都可理賠。
1.若未隔離就確診了,通常,此時只能收到指定處所居隔書,所以,就只能申請確診理賠。
2.若未隔離就確診了,通常,此時只能收到指定處所居隔書,但若同時收到兩種隔離書呢?原則上兩者都可賠。
3.若未隔離就確診了,且兩種隔離書都有收到,但居隔書上的日期晚於指隔書!?這時須看條款有無約定,若無約定,則應理賠;若有約定,則應不理賠,但,仍要看個案與商品判定。
4.確診後,會有約三個月的"無敵期",若三個月後再收到隔離書時怎麼賠?由於防疫險的隔離與確診金,都限同一法定傳染病賠一次,所以,若之前已理賠過,就不再理賠,反之,則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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