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民間團體這幾年不斷推動遺愛人間,不論是大體捐贈或器官捐贈,都能讓生命直到最後一刻,繼續奉獻社會;一個提供教學或病理解剖使用,一個則延續了另一個人的生命,獲得重生。
器官:延續下一個生命/大體:教學、病理解剖
器官捐贈可以分成往生後器官捐贈及活體捐贈。屍體捐贈是腦死後,將良好的器官或組織,無償捐贈給器官衰竭、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活體捐贈則是捐出自己的一部分器官或組織,移植給親屬或配偶。
大體捐贈則是人死後,提供醫學院學生解剖遺體,學習人體構造,或做病理解剖研究。衛福部健保署署長、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人體模型和實際情況還是會有落差,大體老師對於醫學教育仍是很重要的一環。
●器官捐贈為優先
慈濟大學解剖學科技術員陳鴻彬表示,雖然可以同時簽署大體捐贈和器官捐贈同意書,但通常往生後,會以器官捐贈為優先,無法再捐贈大體,因為器官移植後,傷口無法癒合,且器官已摘除,已不能做防腐、提供教學解剖。但若經評估無法捐贈器官時,即可捐贈大體。不過有些單位可接受捐贈眼角膜後,再捐獻大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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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一位高齡90歲的老先生,因為罹患癌症,日前在安寧病房慶生。家屬說,老先生17年前就簽下大體捐贈同意書,近日得知自己時日不多,特別囑咐子女找出這張同意書;而且即使沒什麼胃口,又插著鼻胃管,但老先生仍努力進食,只為了維持體重,完成捐贈大體的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