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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报道/僭建困局 破解有方

2023-09-18 04:02:3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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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图:黑色暴雨下,红山半岛70、72及74号独立屋的临海斜坡山泥倾泻,揭露连串僭建丑闻。右图:清水湾甘澍路东桂8D号屋对开早前有大幅山泥崩塌,临近的独立屋亦被揭发疑似霸占官地,在山坡僭建花园。

  一场世纪暴雨,将沉寂多时的僭建问题又一次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

  红山半岛豪宅山泥崩塌,引出连串僭建丑闻,陆续有同屋苑及其他地区的独立屋被揭霸占政府官地僭建及肆意开垦。有信息指单计全港八大较多独立屋地区,疑涉明显违规的独立屋就多达173间。据不完全统计,全港僭建个案超过40万宗。

  僭建不但违规违法,而且会危及居民安全。特区政府近日多次表示会依法追究,并计划稍后进行大规模巡查行动。

  僭建,这个老、大、难困局如何破解?如何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何避免法不责众?百年一遇的这场暴雨,也许为解决僭建问题提供了难得的机会。\大公报记者 义昊、李清、叶浩源、冯锡雄、汤嘉平、伍轩沛

  港岛大潭豪宅“红山半岛”第70、72及74号独立屋不敌世纪暴雨,临海方向斜坡发生山泥倾泻,暴露地下建筑地基悬空,部分花园、平台、栏杆及疑为泳池坍塌,屋宇署经视察后认为72号屋有明显危险,随即要求警方疏散占用人,豪宅顿成危楼。

  事隔一日,多间传媒继续爆出3间独立屋涉嫌僭建及霸占官地丑闻,僭建被认为是酿成山泥倾泻的罪魁祸首。

  世纪暴雨,爆出连串僭建丑闻

  政府不敢怠慢,立即出手对部分受山泥倾泻影响的独立屋展开修复稳固工作,以策安全,惟当中74号屋一度拒绝让屋宇署人员入内观察。屋宇署最终在本月14日持法庭手令入屋,证实74号屋临海方向有一幢三层高一共约1500呎的僭建物,面积最大的一层为约八米乘九米(约775呎)的最低层地库,占据原属挡土墙的地方及伸延至政府斜坡……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周后,传媒再踢爆清水湾甘澍路“东桂”8D号屋对开亦有大面积山泥倾泻,面积达50米乘100米,有临近边沿的独立屋情况与红山半岛相似,地基外露悬空,险象环生。该独立屋亦被揭发斜坡位置有若干僭建物,疑似霸占官地在山坡僭建花园,情况至少存在28年。

  行政长官李家超公开表态:会依法采取行动,需要检控的会检控、需要清拆的会清拆,亦会向有关业主收取相关费用。

  僭建普遍存在。有消息指全港八大较多独立屋地区疑似涉及明显霸占政府土地、开垦僭建的独立屋就多达173间,其中红山半岛为“重灾区”占21间。其他涉嫌违规的屋苑包括:大潭玫瑰园、清水湾飞鹅花园、九肚山金鞍花园、大埔海景山庄等。据了解,全港目前僭建个案至少有40万宗,可谓处处都有。

  僭建,动辄掀起轩然大波的难题

  僭建,即违章建筑,是未获审批而私自改变建筑,例如加盖附加楼层、改动承重墙或加挖地下室等。违章建筑有违相关建筑物法例,也可能危害原先建筑的力学平衡,形成危楼。

  屋宇署监管违章建筑,但僭建始于何时,无人说得清,但有一点很肯定:在香港,僭建是最普遍的违法问题,每次僭建新闻出来都会引发轩然大波。

  2011年发生新界村屋僭建事件,当局要求新界村屋业主自行申报僭建状况,一度触发居民抗争。事缘于申诉专员公署在2011年4月19日发表调查报告,批评屋宇署和地政总署就市区以及新界房屋有僭建物的处理手法有选择性执法。

  这次的僭建“火头”,一度蔓延至多位政商界名人。传媒当年接连爆出多位政府高官及议员的寓所涉及僭建,涉事官员及议员其后纷纷承认责任,拆除僭建物。

  在沸沸扬扬的僭建新闻中,另一单轰动全城的是唐英年大宅僭建风波。2012年2月,当时身为香港行政长官选举参选人的唐英年被揭发其位于九龙塘的大宅出现大规模僭建,该建筑后来还原及重新装修。

  僭建普遍,向上向下风险有区别

  测量师学会建筑政策小组主席何钜业表示,独立屋的僭建问题,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是在天台或花园的僭建,主要是搭建一两层高玻璃屋。由于独立屋一般楼宇高度都比较低,所以再加一两层这种僭建物的风险较低。但另一种向下发展的,像今次红山半岛往下挖地库的,风险就比较高,而且独立屋这类僭建属于常见。

  “旧式唐楼结构一般情况下,都能够承受这些僭建物,不会有即时危险。”何钜业说,由于不少僭建物都已经有数十年历史,老化严重。“从高楼掉落僭建物材料,对高密度城区而言,是非常危险的。”

  僭建有什么后果?按照有关法例,如违反屋宇署命令、没有在期限内完成清拆违例建筑物,便会产生刑事责任,违者可被传票检控。屋宇署可在得悉违规情况后12个月内提出票控。第40条1AA条亦可直接票控明知违例而照批准违规的建筑物的人。但要真正执行这条法律,并不容易。

  僭建违法,但真正执法并不容易

  事实上,僭建问题复杂,情况不一而足。有些单位的僭建物年代久远,有市民坦言,自己并非存心僭建,该僭建物在买入物业时早已存在,因此不知要如何处理。有市民则质疑,对于“千万豪宅”业主的相关罚款“不痛不痒”,且一些业主收到清拆令后不会遵从,更有甚者会在建筑周围种满植物,隐蔽僭建的地方。

  法治社会追求公平正义,违法必究,但面对庞大的违法群体,法不责众成了客观现实。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必须正视问题,不能因为执法困难就退却。长远而言,一方面要严格执法,亦应审视有关法例罚则是否适合当前情况;另外,科技日新月异,应研究如何善用科技帮助处理难题。

  地政总署曾于2017年3月针对不合法占用政府土地的情况实施“划线”,即在“划线”的日期后不会再接受占用人提出的规范化申请,并加强执管措施及收紧处理“先占用,后规范”的申请安排。不过,大部分僭建者并没有申请该规范,继续我行我素。

  法不责众,适时修改法例又如何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法学教授傅健慈认为,现时打击僭建或霸占官地的难点在于,全港僭建数量过于庞大,且执法相对温和,很少有回访或监督,令许多僭建个案不了了之。

  傅健慈建议,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可参考强制验窗的经验,集中精力做一次全城的僭建和霸占官地的检查。目前政府对僭建的定义过于宽泛,部分市民或并不清楚自己的物业中是否存在僭建物,检查完成后,政府可借机重新检视相关条例,对于在搬入单位前已经存在,或晾衣架等不影响土地使用及建筑结构的僭建物适当豁免,或免费帮业主拆除,避免市民生活受到太大影响,彰显法治的人性化。

  傅健慈认为,可考虑用“阳光法案”的方法,清查清楚之后,分安全和不安全进行登记,并在经济和法律层面进行善后,将大批轻微僭建个案合法化,但对今后再犯者予以严惩。

  严格执法,彰显违法须付出代价

  香江聚贤法律专业人才委员会主任、律师陈子迁表示,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是香港作为法治社会的必要原则。红山半岛房屋价值数以千万计,僭建足有三层高,简单的处罚并不会起到震慑作用,当局应加强刑责,彰显法治精神、违法必须付出代价。

  陈子迁认为,打击僭建的关键在于严格执法。目前,政府通常仅有在收到举报后才会上门调查,令不少人存有侥幸心理。他呼吁政府以此为契机,检视相关条例法案的漏洞,并及时修正,如采取不定期上门抽查,或定期曝光违法者,从而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委员江玉欢认为,香港存在不少僭建问题,只有加快采取行动,才能保障公共财产,避免有机会导致逆权侵占。她建议,若一些小型僭建不影响公众安全等,能否考虑可让业主有机会“自首”、即取得专业人士的安全许可后,向政府申请暂缓执法,有关做法可让市民分辨僭建的严重程度,政府亦可留有纪录,不会永远失去执管权。另外,她建议,政府应继续善用科技,例如透过航拍照片,加快识别占用政府土地的地点,提升执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