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越南新娘的注意事項 🇻🇳 - Mobile01
這篇文章說明娶越南新娘的注意事項

結婚花費
我認識的兩位台灣男性在2023年分別透過朋友介紹和婚姻仲介,娶了越南老婆。根據他們的計算,結婚花費約70萬台幣。費用包括機票、交通、住宿、禮物、紅包、聘金、婚紗照、金飾、婚宴、給妻子的生活費以及中文補習費。

如果透過代辦處理結婚面談手續,費用約為5萬台幣(約1600美元)。若自行處理,費用約為900美元左右。但前提是妻子必須在越南,只有這樣才能辦理當地的結婚程序。如果妻子不在越南,建議還是花錢找代辦處理比較省事。因為假使漏掉某些文件需要重新辦理,來回兩地的飛機費用會更高。代辦已經將這些損失成本算在費用裡,所以收費相對較高。

總結來說,2024年的結婚總花費大約落在70萬~100萬台幣之間,這個金額是從開始辦理結婚直到越南妻子抵達台灣的所有費用。

越女假裝單身
越南女性通常早婚,有些人甚至在未滿18歲前就已經結過婚(因未登記,所以無法查到政府記錄),或者早婚後又很快離婚。有些越南女性可能會假裝單身,聲稱自己從未結過婚。
早期台灣人到中國大陸時也有類似情況,他們經常假裝單身去欺騙中國女性的感情。
舉個例子,一位台灣男性在越南女方家待了幾天,有可能她的丈夫(或前夫)或孩子突然現身,這時才發現自己受騙上當。

騎驢找馬、被當搖錢樹
仲介安排相親的越南女性可以指定相親對象的國籍或條件。現在大多數越南女性只願意嫁給韓國人,因此她們通常只設定與韓國人相親。願意和台灣人相親的越南女性變很少,所以台灣人通常只能選擇韓國人挑剩下的,這些女性的條件也比較差。

有些越南女性答應嫁給韓國或台灣男性,但其實並不是真的想結婚,只是利用結婚手段把他們當作搖錢樹。她們會要求聘金和金飾,並要求丈夫每月匯錢,還會時不時找藉口要更多的錢。在準備前往韓國或台灣之前,她們會繼續尋找更好的對象。如果找到更好的丈夫,她們會悔婚並改嫁。半年後如果找不到更好的,她們會找各種藉口不去韓國或台灣,這種情況越來越常見。

我曾經在飛機上遇到一位王先生,他這次去越南是為了辦理離婚手續。雖然他和越南老婆已經完成婚姻程序,老婆也獲得了來台灣的簽證,準備來台。然而,意外發生了,越南老婆的母親慫恿她離婚並改嫁給新加坡人。經過談判,雙方同意離婚。

設定金錢停損點
舉個例子,一位台灣男辦完婚宴後,妻子一直向他要錢,台灣男不斷給錢,直到男方受不了後,這位先生果斷決定放棄這段婚姻。

還越南賭債
舉個例子,一位越南妻子的弟弟喜歡賭博,經常在賭場輸光錢,還向高利貸借錢。高利貸上門追債,妻子為了母親的安全,台灣丈夫不得不幫忙還債。這種情況可能一再發生,給台灣丈夫和越南妻子帶來身心上的困擾。

買地蓋房
一位越南妻子的家裡沒有自己的房子,所以台灣丈夫需要幫忙出錢買土地和蓋房子。當時買地花了80萬台幣,但由於資金不足,房子至今還沒能蓋起來,而蓋房子又是另外一筆支出。

連鎖移民
有一種情況是越南女性透過結婚進行連鎖移民。
這指的是越南女性與台灣男性結婚後獲得台灣身份證,然後離婚。離婚後,她再與越南的前夫結婚,通過依親簽證申請來台灣。五年後,她的越南丈夫也能取得台灣身份證,然後他們就可以把越南的孩子帶到台灣。

跨國境婚姻媒合網站
如果網址沒有「.tw」表示網站故意架在國外,可能屬於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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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很多越南女性在與外國人辦理結婚手續的同時,仍然與越南男友保持交往狀態。這些女性通常是因為家人希望她們嫁到國外,但她們本人意願不高。最終在彼此妥協的情況下,容易出現以下幾種情況:

1.面談前反悔、互動態度冷漠:
女方會表現出懶得應付的態度。男方很容易感受到女方對這段婚姻沒有意願,但有時候男方不願意面對或承認這個問題。

2.女方面談故意失敗或拖延時間:
女方可能在面談時故意表現不好,進入無限拖延來台時間的循環。這種情況會讓男方不知所措,尋求法律資源,最終可能自動放棄,或者進入第3種情況。

3.頻繁要求回越南不返台:
女方在來台後的6~12個月內,經常要求回越南,然後再也不回來。這種情況通常是女方抱著且戰且走的態度。如果她在台灣的生活滿意,就會選擇留下;如果不滿意,就會選擇離開。

4.來台後故意製造衝突或離家:
女方可能故意不斷製造衝突,嚴重時甚至離家投靠台灣的親友,以拖延居留時間,等待辦理歸化手續。取得家暴保護令是她們的最佳策略。

目前有四分之一的外籍配偶屬於第(4)類情況。這種情況是最難處理的,她們通常會有人提供幫助,例如早期嫁到台灣的親友並熟悉台灣法律制度的人。
為了避免進一步陷入第四種情況,建議在女方和有心人士深入接觸之前,最好與女方達成"協議離婚"。這樣可以避免進一步陷入困境,也可以避免衍生更多的損失,例如支付律師費、分手補貼金、或者剩餘財產的分配權利。


在過去幾年中,我親眼見證了許多娶越南新娘的實際失敗案例,並注意到一些共同特徵:
1.她們在社交媒體上有很多帳號,可能使用多個不同的帳號或使用者名稱。
2.不明開銷突然大幅增加,尤其是在美妝產品和電子產品方面。
3.經常以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來進行冷戰。
4.以消極回應或逃避的方式面對親密的互動要求。
5.她們在很年輕的時候就進入了婚姻關係。
6.對學習中文的態度消極,不太積極主動。

簡單來說,大約四分之一的新住民在獲得身分證後會選擇與另一半離婚。在這些人中,超過60%會在獲得身分證後的1~3年內完成離婚。離婚後,他們通常會與原本國籍的男友完成連鎖移民,這在越南人中的比例最高。同時,越南籍新住民再與外國人再婚的比例也是最高的,而且這些情況通常在離婚後的三年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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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規名稱:就業服務法

第 51 條

雇主聘僱下列外國人從事工作,得不受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三項、
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五十七條
第五款、第七十二條第四款及第七十四條規定之限制,並免依第五十
五條規定繳納就業安定費:

一、獲准居留之難民。
二、獲准在中華民國境內連續受聘僱從事工作,連續居留滿五年,
品行端正,且有住所者。
三、經獲准與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直系血親共同生活者。
四、經取得永久居留者。

前項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之外國人得不經雇主申請,逕向中央主管
機關申請許可。外國法人為履行承攬、買賣、技術合作等契約之需要,
須指派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契
約範圍內之工作,於中華民國境內未設立分公司或代表人辦事處者,應
由訂約之事業機構或授權之代理人,依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及第三項所發
布之命令規定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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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外籍配偶取得台灣籍並設有戶籍
他的直系血親依親來台灣共同生活,就可以自行申請聘僱許可
可以自行申請聘僱許可,就可以自己找雇主,許可工作類別也不受第四十六條限制
雇主也不受四十七條、五十二條、五十三條等限制,也不用繳納就業安定費

舉例說明:
以前在我家工作的越配,拿到台灣身分證之後。就帶了之前越南婚姻的兩個小孩來台灣 。



娶越南新娘的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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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牆
我自己是娶越南老婆!!
我是疫情前娶越南老婆,目前生一個小朋友五歲了!!
老婆目前28歲!我們有可能會再生第二個。
注意事項不光光你文字上寫的,還有很事情要注意的。
疫情前去越南結婚的,疫情後想去越南結婚的絕對不同。
而且現在去越南結婚,即便不找合法仲介,基本起跳也要
50萬台幣以上。
......等你真的去結婚就知道啦!!
FromVietnam wrote:
這篇文章說明娶越南新...(恕刪)


所以美國華人才會有有美國綠卡的人互相交往,因為知道不是為了美國綠卡勉強在一起。
FromVietnam wrote:
這篇文章說明娶越南新...(恕刪)


建議先花錢百人斬,再決定是否要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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