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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系所評鑑六年後──從課程結構與修課要求看臺灣當前的MBA教育

【文.周逸衡/管科會常務理事、前中山大學副校長】

一般而言,評量一個系所教育品質的好壞,主要取決於課程、師資、圖儀設備與資源、及外界關係網絡等四個方面,其中課程與師資是最基本的要素,也是「遠端觀察」(有別於專家現場訪視)最可以加以客觀比較者。師資的評比面向很多,尤其在質化面不易評估,教師們投入教學的心力與成效,很難單純由數字來比較(不論是參考教師在各級期刊發表論文的數量或是曾獲獎項的類型與等級等皆然);但課程的結構性與對學生畢業前修課的要求,則是遠端評估一個系所教育品質最客觀的基礎。本研究根據各校於官網中呈現之入學手冊、修業辦法或課程規劃表等公開資料,針對臺灣各大學企管研究所「課程規劃」這一最基礎之構面進行評析,提供給關心臺灣高等管理教育的有心人士一些可供客觀討論的基礎。

國外典範MBA的課程要求

管理教育始自於美國,臺灣最早設立MBA班的政大,也是1964年由美國密西根大學協助規劃的,因此談MBA教育當然不能不以美國頂尖的MBA Program為標竿;但為了避免偏頗,本研究特別選擇了不同「國際排名評比組織」都共同認定為位列全世界頂尖的8個美國、3個歐洲的MBA Programs註1,歸納出他們共同的課程結構特徵與畢業要求,再以此為基礎來對照臺灣各大學MBA Programs的內容。這些國際名校的MBA Program各有勝場,各校的背景與條件不同,培育的畢業生也都分別有不同的特色;由於他們都是以「school」的規模來運營,各校可以讓學生選修的課程模組與次學程很多,所以若用「可選修課程」來與國內以「系所」規模運作的MBA Program來比較,完全不在一個「量級」上,未免有失公允;本研究乃分析這些名校對「必修課程」的設計作為比較的基礎,也因為那正是培育經營管理人才的根本。

我們整理分析這些名校的必修課程要求後,發現各校不約而同、共通開設的必修課程大致可分成三類:第一類是決策分析工具性的課程,包括管理經濟或總體經濟、管理會計或財務會計、統計或數量分析等;第二類是對人類行為了解的課程,包含組織行為或領導;第三類是管理功能面的課程,包括財務管理、行銷管理、與作業管理。這三類課程各校皆無例外地列為必修註2,甚至在同類課程中有要求必修兩門課以上者(參見表一)。

換言之,這些名校的MBA課程,皆重視訓練學生學習「經濟、會計、統計」等基本商業分析工具在企業管理上的應用,也重視對「個人在組織中行為」的了解;另外至少要求學習企業運作最核心的功能如行銷、財務與作業方面的管理知識。

由於學分數的計算法各國不同,各典範MBA Program的學分數計算方法亦不盡相同,不能直接拿各校官網上的必修或畢業學分數(credits)來比較;不過如果以修課內容與上課時數來看,前引的這些名校必修課數目至少都在10門課以上,相當於臺灣的30學分以上,而畢業所需修課數則約在20門課以上,也就是在60學分以上。我們就姑且以平均畢業要求修習60學分及必修要求30學分作為參考標竿。

臺灣各大學的MBA班

本研究於2023年12月以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科標準分類,查詢「企業管理細學類」中111學年度開設的日間部碩士班,共得144個班;我們在每一個大學選擇──以本地學生為主的MBA班(但排除2個國立教育大學所辦、不屬於一般MBA之研究所),扣除當時已宣布將停辦或學生人數不足10人以下的研究所,計得73個MBA programs作為分析之對象。經安排碩士級研究人員逐一上各所之官網查詢其修課要求及畢業條件註3,經反覆檢視、整理、比較後,發現依學校屬性與啟動MBA教育的時間,這些學校隱然可分成四個群落,各群落之間在課程設計上有相當明顯之差異;爰將這些MBA班概分為A、B、C、D四類註4,分類的基礎是國立/私立、一般大學/科技大學、及MBA班成立在1995年前/後(臺灣的MBA班是自1995年以後才快速倍增的)三個軸線。換言之,我們將1995年以前國立大學設立的MBA班歸類為A類,1995年以前設立的私立大學MBA班歸為B類,1995年後設立的國立大學MBA班及所有國立科技大學所設的MBA班列為C類;其他所有的私立科大MBA班及1995年後所設立的私立大學MBA班,則皆列為D類。四類MBA班的開課情形簡要分列如表二所示。

臺灣MBA畢業總學分與必修學分要求之分析與比較

就畢業總學分來看,由於現行「學位授予法」要求取得碩士學位要寫論文,所以每所學校的MBA班對修課要求都不免要壓縮;大致而言,在畢業總學分的要求上,各類學校的差異不算太大,A類的MBA班要求較多,平均在44學分;而D類則明顯較少,平均僅31學分;不過,不論哪一類大學的MBA班,都遠比標竿學校的畢業要求(約60學分)要少得多(參見表二)。

在必修學分數的要求上,A類MBA班平均為25學分,比國際名校平均差5學分左右,B類平均差異達8學分;但C類與D類平均只要求14、13學分,差距達16、17學分之多。如果進一步檢視,可發現同一類中的各校,在必修學分數上的差異仍然很大,如A類中有要求必修31學分的學校,也有只要求18學分者;B類中異質性更高,有要求必修38學分者,也有僅要求10學分者。C類與D類中,固然有少數要求20學分以上的學校,但有四分之一的學校必修學分的要求是在6學分以下;要求在10學分以下者,更多達四成。

臺灣MBA必修課與標竿MBA的差異

進一步分析各校MBA班必修課的內容,有一些有趣的發現:

以整體而論,73所MBA班中,完整開設三種管理決策分析課程的學校只有8所,占11%;其中缺得最多的課是管理經濟,其次是管理會計,近八成的國內MBA班不要求必修這兩門課(可能是需要花時間先讀經濟學與會計學之故)。人類行為方面的課程,有55%的學校完全未列入必修(可能是需要運用到部分心理學方面的理論,怕學生不容易跟上所致);其他的學校中,近半數是將其包含在如「組織理論與管理」等課內去教,單獨開設行為科學類課程的學校不到22%。至於核心功能性管理課程中,開得最少的是需要用到數學的「作業管理」,只有42%的學校要求必修;「財務管理」與「行銷管理」也各只有59%與62%的學校要求必修。

四類MBA班必修課的進階分析

從表二所呈現的分類資料可看出,A類各校MBA班在管理功能面課程的開設上相對較完整,有80%的學校與國際標竿名校差堪同步註5;但另一方面,在分析工具性課程(管理會計、管理經濟、應用統計)之要求上,卻沒有任何一個MBA班完整要求這三門課程作為必修。至於人類行為方面的課程,A類的10所學校裡只有2所學校是要求必修額外開設的「組織行為」,有5所學校將其併入必修的「組織理論與管理」課中學習;但也有3所學校對此方面完全沒有要求。

B類MBA班是「組內變異」最大的群組,13所學校中有2所學校的必修要求完全與國際標竿學校同步,另有2所學校除「組織行為」以「組織理論與管理」課替代為必修外,其他必修課亦皆與國際名校同步;比A類的MBA班表現更佳。不過,B類裡其他的9所學校中,有8所學校完全未將決策分析工具類三門課中的任何一門課列為必修要求(另1所學校要求必修其中的1門);在人類行為方面的課程中,有6所學校未將此類課程列為必修。至於三門功能性管理課程,這9所學校中有2校完全未要求,有2校未要求必修作業管理。綜合而言,在第(二)類與第(三)類課程的要求上,B類比A類的學校明顯更鬆。

C類19所學校的MBA班中,三門決策分析類課程皆不列為必修的有12所(占63%),二門不列入的有4所,只缺一門的有3所;換言之,沒有一所學校完整開設決策分析類的三門課程;從比率上看,比B類學校有明顯的落差。人類行為方面課程不列為必修的學校有9所(占47%),比率與B類相當;不過三門核心功能性課程皆要求必修的只有7所學校(占37%),其餘12校中有7校完全不要求必修這三門課,另5校則未要求必修作業管理。綜合而言,此類學校的MBA班,大部分對必修課的要求皆與標竿學校有「相當大」的差距,且其中有四成的學校看起來是以MS(Master of Science)的課程設計來培育MBA的人才。

D類學校的MBA班與C類相似,對於三門決策分析課,31所學校中有20個完全未列為必修(占65%)、7所學校有兩門課未列入(但也有4所學校將3科皆列為必修);人類行為方面的課程有22所學校未列為必修(占71%);三門核心功能課有52%的學校完全未要求必修。從比率上來看,除了少數學校「異軍突起」之外,在課程要求上D類比C類學校距離標竿學校更遠,有高達七成的學校似乎是採取MS的課程設計。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國內各校的MBA班對學生的要求差異極大,數量最多的C類與D類MBA班,其課程設計固然比標竿學校差得多,即使A類與B類學校的MBA班之間亦呈現出相當大的歧異。此顯示臺灣各大學目前所提供的高等管理教育,在品質管理上存在極大的問題。一個配合職場所需的專業人才教育,各校授予同一專業學位「MBA」,倘有如此大的差異存在,則「臺灣MBA學位」的專業形象堪憂。

研究發現與成因探討

綜合上述,我們整理出臺灣MBA教育的主要缺失有四:

(1)對必修學分的要求太低;

(2)將較需要一定基礎、較難學習的分析工具與行為科學課程不列為必修;

(3)學生畢業所需修習的總學分數量太少;

(4)培育專業經理人的MBA教育卻採用培育學術研究人員的MS教育模式。

前三個缺失,看起來似乎都指向「讓MBA學位的取得更容易」。此中原因不言可喻,當然是為了「在生源有限的情形下,降低學生學習的成本(包含時間成本、精力成本與貨幣成本),以增加招生的吸引力」;第四個缺失則與各校主其事者對MBA教育的錯誤認知及對大學法的錯誤解讀有關。

在過去六年裡,教育部停辦了系所專業評鑑,因而不再有教育部委託之評鑑單位邀請管理教育專家對各校MBA之課程與師資進行審查,間接助長了各校「便宜行事」的風氣,甚至產生「劣幣驅逐良幣」、各校競相比照降低必修要求的現象。因為在校務評鑑中,雖有要求檢視「目前推動系所品保機制、作法及成效」,但重點是放在檢視各校系所PDCA循環(Plan-Do-Check-Act cycle)的運作上;其中P(plan)的內容如何,則不在校務評鑑品保系統檢視的範圍之內。如此缺乏專業的制衡、在激烈競爭的大環境下,任由各校MBA教育漫無章法地自由規劃,甚至誤以學術性研究所的課程設計來處理MBA教育,完全扭曲了MBA教育的初衷。須知,MBA教育招生對象之所以完全不限制其大學畢業的院系,目的是在培養各行各業所需要的專業經理人;如同美國的醫學教育與法律教育,是一種「學士後專業教育」的模式,而不是「為企管系畢業生」所設計、作為他們進一步研究進修的「研究所」。如果竟以一般研究所(MS或MA)的課程設計模式──要求修畢「研究方法」、「專題研討」、「書報討論」、「專題講座」或「論文研討」等十幾個必修學分、外加論文的要求來訓練學生,不知道學生畢業後所獲得的「專業」為何?以及對臺灣高等教育正強調的國際化是否妥適?(雖然教育部亦鼓勵各校尋求國內外專業評鑑機構協助檢視各校系所之品保機制,但從本研究所收集的實況資料中,即可看出其「成效」。)

結論與建議

從部分學校的課程設計與國際標竿名校差堪同步可看出,國內各大學管理教育的主事者並非不知道MBA教育該怎麼辦,也並非不知道國外典範學校在做什麼;不過,對個別大學的校院負責人而言,效法B類與D類幾個「中流砥柱」的學校,「堅持教育品質,相信真金不怕火煉、不信公理喚不回,在MBA教育的課程上不打折,讓若干年後畢業生在職場的實際成效來說話」,雖然是正道;但在當前的大環境下,從大學個體的經營角度而言,如果其他學校可以便宜行事,而自己卻因為堅持教育品質而提高了運作的成本或降低了運作的彈性;在「市場」需求不足、供需雙方資訊不對等、且教育產業品質呈現有遞延效果的背景下,恐怕很難堅持繼續走在這個正道上。

綜觀臺灣當前的大學生態環境,在前段國立大學「教授治校」、「民主產生主管」的校園生態下,在中段國立大學與科技大學教育資源與改變動力均不足的「守成生態」下,以及在私立各類大學競相追求有限存續空間、「生存重於發展」的策略思維之下;期待各校能「自覺」、能體認到「確保高教品質是大學及全體教職員的首要任務」,未免陳義過高。此時此刻,惟賴教育主管當局挺身而出,塑造一個「不能因為競爭或求生而影響辦學品質」的環境;發揮主管當局應有的監管功能,對攸關高教品質的「系所」運作進行專業的介入,庶幾還有機會挽救正在「向下沉淪」中的臺灣MBA教育。

美國 評鑑雙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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