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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用閱後即焚躲查緝/涉當詐團報馬仔 3律師押了

律師鄭鴻威(左起)、楊雅涵、李明潔被法官認定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收押禁見。(資料照)

律師鄭鴻威(左起)、楊雅涵、李明潔被法官認定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收押禁見。(資料照)

2024/02/04 05:3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六名不同事務所的律師替詐騙集團車手辯護,被控將職務所獲悉的案件訊息,拿來跟詐團通風報信,淪為報馬仔。台北地檢署朝洩密、洗錢、詐欺、組織犯罪條例等罪方向偵辦,認定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三名律師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二名律師林聰豪四十五萬元交保、張作詮卅萬元交保,朱姓律師事證未明獲請回。

三人是大學學長、學妹

北檢去年逮獲多名詐團車手,從扣案手機中赫見詐團上游清楚掌握在押車手供述、檢方事證、傳喚哪些人,經追查居中聯絡的,竟疑為以鄭鴻威為首的六名車手辯護律師。鄭涉引薦另五名律師給詐團,除替車手辯護,還蒐集被告供述、證詞,由鄭男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把偵查秘密回報詐團首腦。

北檢認定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等三名律師供詞避重就輕,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北院聲押禁見。北院表示,鄭鴻威慣用通訊軟體與共犯聯繫,該軟體有閱後即焚功能,鄭又與共犯間有大學學長、學妹關係,供述避重就輕,有事實足認有串供或滅證之虞,且收受受任報酬金額甚高,基於比例原則權衡後,諭知羈押,並禁止接見。

北院另考量楊雅涵有串供及滅證之虞,本案可能另有共犯,現金詐欺猖獗,分工角色細密,缺一詐騙集團則無法繼續經營;李明潔與楊雅涵通話紀錄有提到要用可自動回收、刪除訊息的通訊軟體聯繫,足見也有擔心不法行為恐被檢警查緝,而使用該通訊軟體滅證的想法,李另接受鄭指派為車手辯護案件不只一件,尚有查明與車手間的關係,審酌恐危害司法機關查緝詐欺犯罪,亦諭知兩人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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