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生银行大新银行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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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生银行大新银行

于香港成立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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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生银行大新银行,香港中资银行之一,是一家在1949年于香港成立的银行。
中文名
宝生银行大新银行
外文名
Po Sang Bank,Ltd.
成立时间
1949年
成立地点
中国香港
Po Sang Bank,Ltd.
1974年5月24日发生著名的旺角宝生银行持械刧案,负责该案件的警察是后来成为演员的陈欣健
1993年底,已发展为拥有总、分行12家,职工800多人;股东资金达16.3亿港元;总资产365亿港元,较上年增长12%;存款和贷款分别增长20%和30%。其属下有全资咏勤有限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通用结算会员)及宝丰财务股份有限公司。该行的业务特色是拥有较强的金融投资服务,如外汇、股票、期货及黄金买卖,包括提供以“开展”形式的买卖服务。同时还经营找换业务,定、活期外币存款业务。还特设“美元分期楼宇贷款”按揭服务。1991年8月底向市场推出“聚宝生财贵金属投资存折户口”服务。1992年8月,又率先推出人民币与港币的兑换服务,使人民币正式进入香港市场。
1990年代率先把港币兑人民币价提升至100:110。
2001年,中国银行对其旗下的香港资产进行了重组合并。它先是将其全资拥有的宝生银行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中银控股,而后将中国银行香港分行,以及中国银行的七家国内附属银行(广东省行、新华银行、中南银行、金城银行、国华银行、浙兴银行和兴业银行)的香港分行的若干属于商业银行业务的资产和负债注入宝生银行,将其若干不属于商业银行业务的资产及负债转让给中国银行下属的子公司。
同年,中国银行持有93.64%股权的华侨商业银行,也将其商业银行业务及资产和负债注入宝生银行,而其非商业银行业务的资产及负债被剥离出中银香港的体系之外。
随后,中国银行又将其全资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和中银信用卡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了宝生银行,同时转让的还有中国银行握有的70.49%的集友银行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宝生银行正式更名为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即中银香港。
中银香港、南商、集友、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及上述七家附属银行的保险、证券方面的股权,也都全部被干净利落地剥离出中银香港的体系之外。
2001年国庆,中银香港在香港正式揭牌,并取代中国银行成为香港政府授权的三家港元发钞银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