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E政府-申辦服務-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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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發放金額:

一、第1名子女:每人每月5,000元。

二、第2名子女:每人每月6,000元。

三、第3名(含)以上子女:每人每月7,000元。

所稱第 2 名或第 3 名(含)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或父,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為第 2 名或第 3 名以上之子女。

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發布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服務內容
    育兒津貼每月發放金額如下:   
    • 一、第1名子女:每人每月5,000元。   
    • 二、第2名子女:每人每月6,000元。   
    • 三、第3名(含)以上子女:每人每月7,000元。所稱第 2 名或第 3 名(含)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或父,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為第 2 名或第 3 名以上之子女。
    申辦資格
    實際年齡未滿2歲的我國籍兒童,且請領當時符合下列情形者:
    • 一、 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 二、 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 三、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
    申辦流程
    兒童雙親可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指定之網站辦理線上申請。
    應備物品
    • 一、讀卡機及兒童雙親的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擇一)。
    • 二、兒童雙親之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
    • 三、詳細記事戶口名簿。
    • 四、兒童雙親或兒童金融機構存摺封面。(請注意:請提供郵局帳戶,但若兒童戶籍地為臺北市,則可使用臺北富邦銀行或郵局擇一)
    聯絡窗口
    兒童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
  • 服務內容
    發放金額:
    • 一、第1名子女:每人每月5,000元。
    • 二、第2名子女:每人每月6,000元。
    • 三、第3名(含)以上子女:每人每月7,000元。所稱第 2 名或第 3 名(含)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或父,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為第 2 名或第 3 名以上之子女。
    申辦資格
    實際年齡未滿2歲的我國籍兒童,且請領當時符合下列情形者:
    • 一、 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 二、 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 三、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  
    申辦流程
    • 1
      請檢具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
    • 2
      「親送」到兒童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應備物品
    由申請人(雙親雙方或監護人)提出下列文件:
    • 一、 申請表(以各鄉(鎮、市、區)公所提供的表格為主)。
    • 二、 申請人及兒童之身分證明文件。
    • 三、 申請人其中一方(或兒童本人)之郵局(或地方政府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封面影本。
    • 四、 其他證明文件(如:第 2、3 名以上子女等)。
    聯絡窗口
    兒童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
  • 服務內容
    發放金額:
    • 一、第1名子女:每人每月5,000元。
    • 二、第2名子女:每人每月6,000元。
    • 三、第3名(含)以上子女:每人每月7,000元。所稱第 2 名或第 3 名(含)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或父,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為第 2 名或第 3 名以上之子女。
    申辦資格
    實際年齡未滿2歲的我國籍兒童,且請領當時符合下列情形者:
    • 一、 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 二、 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 三、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  
    申辦流程
    • 1
      請檢具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
    • 2
      「郵寄」到兒童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應備物品
    由申請人(雙親雙方或監護人)提出下列文件:
    • 一、 申請表(以各鄉(鎮、市、區)公所提供的表格為主)。
    • 二、 申請人及兒童之身分證明文件。
    • 三、 申請人其中一方(或兒童本人)之郵局(或地方政府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封面影本。
    • 四、 其他證明文件(如:第 2、3 名以上子女等)。
    聯絡窗口
    兒童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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