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余華英庭審現場。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備受關注的人販子余華英拐賣11名兒童案18日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被拐26年、尋親十餘載的楊妞花拿着判決書走出法庭,她表示,將帶着判決書前往親生父母墳前告慰雙親。為什麼此案如此受關注?北京君樹律師事務所主任謝通祥向香港文匯報表示,余華英拐賣兒童眾多,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甚至連親生子都不放過,引起輿論關注是必然。他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同案同判」裁判原則,此次判決意義深遠,將會對此類案件審理起到一定的指導作用,並有力震懾拐賣兒童的犯罪行為。

◆楊妞花(右)和姐姐捧着幼時全家福參加庭審。網上圖片

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18日發布消息,通報了上述宣判結果。貴陽市中院的審理查明,被告人余華英於1993年至1996年期間夥同龔某良(已故)為牟取非法利益,在貴州省、重慶市等地流竄,物色合適的孩童進行拐賣,得手後二人將被拐兒童帶至河北省邯鄲市,通過王某付(另處)、楊某蘭(另處)介紹,尋找收買人進行買賣,以此獲利,其間共拐賣兒童11名。貴陽市中院據此認為,被告人余華英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予以嚴懲。遂作出上述判決。

一個完整家庭因其家破人亡

據了解,余華英的罪行敗露並最終被判處死刑,主要是因為楊妞花的報案。內地媒體報道稱,1990年出生於貴州省畢節縣織金縣的楊妞花,在五歲時被人販子拐賣到河北省邯鄲市某村。長大成家後,楊妞花開始努力尋找自己的親生家庭。2021年5月,她通過社交軟件發尋親視頻,被堂妹看到,後經DNA比對確認,被拐26年的楊妞花終於與家人團聚。但不幸的是,親生父母由於過於悲痛,於1997年和1998年相繼離世。楊妞花的姐姐多年來寄人籬下,也早早外出打工,一個完整的家庭因為人販子的出現導致家破人亡。

曾因拐賣兒童被判刑八年

2000年,余華英曾因涉嫌拐賣兒童被抓。當時,余華英被邯鄲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兩個月後釋放。2004年,她在雲南再次作案時被抓。彼時,她和丈夫均隱瞞了自己的真實身份,並以假身份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服刑期間,余華英獲減刑三年。出獄後,余華英一直無事,直至曾被她拐賣的楊妞花找到親生姐姐後向警方反映了情況。

18日貴陽市中院公開判決之後,楊妞花向媒體坦言,聽到判決結果的那一刻,心裏終於踏實了,希望能把這個結果分享給大家。她亦表示會帶着判決結果去親生父母墳前告慰雙親。

專家料情節特別嚴重 二審將維持死刑

當日在法庭上,被告人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對此,楊妞花的代理律師、河北十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王文廣表示,相信最高法會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決。若迎來二審,希望能在二審法庭上見證余華英被判處死刑。謝通祥也表示,預計此案即使二審也不會改變一審判決結果,「按照中國《刑法》規定,拐賣兒童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被告人余華英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這也是此案備受關注的主要原因。」

曾賣掉親生仔 孩子至今未找到

王文廣介紹,余華英的主要犯罪事實是拐賣兒童多達11名。從數量上看,符合「特別嚴重」的情況。目前,這11名被拐兒童都已與親人DNA比對成功。值得一提的是,余華英為了牟利,把自己的親生兒子也賣掉了,而這個孩子至今仍未找到。

近年來,內地民眾要求拐賣兒童者判死刑的呼聲越來越高,但實際上因這一罪名被判死刑的犯罪分子似乎並不多。對此,謝通祥表示,這主要是因為被告人未達到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的判處死刑的標準。不過,在他看來,根據最高法規定的「同案同判」裁判原則,此案對司法機關未來在審理此類案件會起到一定的指導和借鑒作用,同時也將有力震懾此類犯罪行為。王文廣也認為,此次判決意義深遠,將對人販子起到震懾作用,亦給尋親家庭帶來鼓勵。

【記者手記】買拐同罪 方能實現「天下無拐」

18日,余華英被判死刑的消息一出,立刻成為當天內地社交媒體的熱點,民眾表達了對判決結果的支持,也表達了對人販子的深惡痛絕。

記者搜索了幾乎所有關於余華英的報道,其人生可謂是劣跡斑斑。從法院判決可知,三年時間裏,余華英夥同他人,在貴州、重慶等地共拐賣兒童11名,其中包括三對是姐弟或兄弟。

媒體報道稱,庭審時,余華英曾兩次流淚哽咽,一次是提及賣掉親生兒子時情緒激動,另一次則是審判長問及其女兒上學情況時有些哽咽。由於常年四處逃竄,她女兒並沒有固定地方上學。她曾兩次對被拐家庭道歉,希望獲得諒解,也希望法院從輕處罰。

根據中國《刑法》,拐賣兒童是嚴重犯罪,刑罰從五年至死刑不等。內地法律學者向香港文匯報表示,此案死刑判決體現了法律的威嚴和公正,回應了民眾的呼聲和期待,對被拐家庭也是安慰。

每一個被拐兒童背後都是一個支離破碎的家庭。每一個被拐兒童不堪回首甚至被毀掉的人生,每一次歷盡千辛萬苦找尋親人終獲團圓時的擁抱和淚水,每一次尋親未果深夜裏無助地痛哭和自責……這些都是冷血的人販子該一筆一筆償還的債。

近年來,隨着民眾「人販子判死刑」的呼聲日漸高漲,中國公安和司法機關的打擊也愈加嚴厲,這也使得拐賣婦女兒童案件明顯下降。公安部就曾在2021年透露,全國拐賣兒童犯罪年發案數逐年下降,由2012年的5,907起下降至2020年的666起。2022年最高檢兩會工作報告中亦提到,2000年至2021年,檢察機關起訴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從1.4萬人降至1,100餘人,年均下降11.4%。不過,我們也要看到,還有很多被拐兒童等待和親生父母的團圓。記者認為,打擊拐賣兒童犯罪必須持續呈高壓態勢,要對拐賣者和買家同等處罰,以重刑倒逼買家止念,才能實現「天下無拐」。

近十年破獲重大案件一覽

◆2014年4月,四川公安機關破獲「4·26」大案,犯罪嫌疑人從2008年到2014年間瘋狂拐賣兒童達13名,此後陸續找到10名。此特大系列拐賣兒童案被公安部掛牌督辦。

◆2021年,公安部開展以打拐尋親為主要內容的「團圓」行動,將 「郭振(郭新振)被拐案件」列為掛牌督辦案件。7月,由劉德華主演的電影《失孤》原型郭剛堂找到兒子。

◆2021年12月,公安機關偵破拐賣案件,電影《親愛的》原型孫海洋在尋子14年後找到被拐兒子。

◆2022年11月,貴州德江縣公安局成功偵破「7·11」系列拐賣婦女、兒童案,打掉一個特大拐賣婦女、兒童團夥,破獲二十年以上拐賣婦女、兒童歷史積案1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8人,解救被拐兒童2人。

◆2023年8月,湖北京山警方破獲系列拐賣兒童案件,此案歷時久遠、地域跨度大,調查取證困難,最終找回4名被拐兒童。

近年內地打拐推進進度

◆2015年6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審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收買被拐兒童的行為擬一律被追刑責。

◆2015年10月,民政部開發全國打拐解救兒童尋親公告平台並公開運行。

◆2016年5月15日,「公安部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布平台」正式上線運行,協助公安機關破獲拐賣案件。

◆2021年1月,公安部開展以打拐尋親為主要內容的「團圓」行動。同年,35個部委參加的反拐部際聯席會議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起草並頒布《中國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2021-2030)》。

◆2021年9月,公安部通報,十八大以來共破獲拐賣兒童案件5,135起,拐賣兒童犯罪年發案數逐年下降,由2012年的5,907起下降至2020年的666起。找回歷年失蹤被拐兒童4,142名,其中時間跨度最長61年。

◆2022年7月,公安機關通報,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為期一年的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共破獲拐賣婦女兒童案件906起,找回歷年失蹤被拐婦女兒童1,198名。

◆2022年9月,公安機關開展新一輪打拐專項行動找回婦女兒童1,810餘名。

◆2023年4月20日,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2021年《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統計監測報告,報告顯示2021年,全國共破獲拐賣兒童案件348起,找回歷年失蹤被拐兒童1.1萬名。

◆2023年8月,公安部和湖北省公安廳聯合打拐,破獲拐賣案件54起,找回失蹤被拐婦女兒童88名,打擊處理犯罪嫌疑人70人,組織41組家庭認親,時間跨度最長的達48年。

責任編輯: 文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