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桂思死因研訊整合(一)|從「開漏藥」到「死於不幸」 8年來發生過的事

2016 年,43 歲的鄧桂思因不適求診聯合醫院,被確診腎病,獲處方高劑量類固醇。鄧其後出現急性肝病須換肝,其長女曾提出捐肝,但因未成年被拒;之後有好心人願捐肝,但鄧的肝功能仍轉差,須再接受屍肝捐贈。經歷兩度換肝,鄧延至同年 8 月不治,遺下丈夫及兩名女兒。

醫管局事後調查事件,解釋兩名涉事醫生在處方高劑量類固醇時,沒同時處方抗病毒藥,致鄧乙肝復發,而開漏藥因「警覺度不足」;兩醫生除就此接受醫委會紀律聆訊外,警方亦曾進行刑事調查,兩人於 2023 年一度被控誤殺,之後獲撤控。鄧的死因研訊原定於 2023 年 2 月召開,但因需要等待刑事程序完結,死因庭最後在 2024 年 4 月,即事發近 8 年後正式召開研訊。

經過 13 日研訊,陪審團終裁定鄧服用高劑量類固醇,但沒有不獲處方抗病毒藥物,致乙肝發作,屬「死於不幸」。由醫療事故發生,至死因庭得出裁決,《法庭線》整理事發經過、後續、以至研訊的過程和結果。於本文,我們先重溫由 2016 年鄧桂思求診聯合醫院,至 2024 年死因研訊召開,這 8 年來發生過的事件。

鄧桂思死因研訊整合(三之一),另兩篇:
(二)|涉案醫生解釋開漏藥 專家就肝病見解分歧
(三)|家屬:有好重要嘅問題未得知 官抽起「不合法被殺」

2016.6-2017.2:
鄧因腎病入院、獲處方類固醇

2016 年 6 月,43 歲女子鄧桂思因身體不適,入住聯合醫院,同年 7 月因頭痛、高血壓再次入院,求診腎科,於 8 月確診「A 型免疫球蛋白腎病變」。同月 29 日,時任腎科副顧問醫生林治崑首次診治鄧,鄧亦於 10 月、11 月再到聯合醫院覆診。

2017 年 1 月 20 日,林治崑第二次診治鄧。因情況未有好轉,建議鄧接受類固醇治療。林稱會向每名病人講解療程好壞,但不記得當時向鄧提及的確實字眼。林當日向鄧處方包括類固醇在內的 4 種藥物,鄧每日需服用 40 毫克。

鄧其後於 2017 年 2 月 17 日覆診,由同為腎科副顧問醫生的陳小劍診治。陳當時稱,鄧的蛋白尿情況稍為改善,肝功能正常,但出現面部浮腫、體重增加的類固醇副作用,遂把類固醇份量每兩星期減 5 毫克;另再處方一種降膽固醇藥物。

2017.4-8:
轉院瑪麗、兩度換肝終不治

2017 年 4 月 1 日,鄧因身體不適求診聯合醫院,其肝功能持續惡化, 4 月 5 日轉往瑪麗醫院,需要換肝。

當時鄧的長女願意捐肝,但因仍有數月才滿 18 歲,無法成事,亦曾因此引發未成年人捐贈器官的爭議。雖然鄧獲好心人鄭凱甄捐出三分二活肝,於 4 月 13 日接受移植,惟肝功能仍轉差;鄧於同月 20 日接受屍肝移植,惜情況未見好轉,延至 8 月 26 日去世。

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曾稱,是次是故不是一件事那麼簡單,強調「不會過去了就算」;會要求檢討公院醫療程序的謹慎態度及捐肝問題。

2017.5:
家屬批評院方沒主動交代

鄧於 4 月 5 日轉院瑪麗,聯合醫院則於 5 月 9 日始對外公布事件。聯合醫院時任行政總監徐德義、內科及老人科部門時任主管龔金毅於記者會中稱,兩名腎科專科醫生先後處方類固醇治療,沒察覺鄧屬帶乙肝病毒者,亦沒同時處方抗病毒藥,指帶乙肝病毒者服食高劑量類固醇時,同時處方抗病毒藥物,可減低肝炎發作風險;兩人亦就未有及早通知家屬鞠躬道歉。

翻查當年新聞公報,聯合醫院表示,院方的臨床部門於 4 月 6 日查看鄧的醫療紀錄,發現醫生處方類固醇藥物時,未有同時處方抗病毒藥,但無主動通知其家人及向局方通報。

家屬於 4 月 19 日向聯合醫院查詢診治情況。院方同月 21 日與家屬會面,交代初步調查,指腎科專科門診醫生未有察覺病人為帶乙肝病毒者,處方類固醇時未有考慮同步處方抗病毒藥,指帶乙肝病毒者服食高劑量類固醇,會有引發急性肝炎的風險,並就未有主動溝通,向家屬致歉;另院方同日向醫管局通報事故。

鄧的長女曾批評,院方一直沒交代事件,批評院方應有「擔帶」。另稱曾主動向聯合醫院索取其母的藥單及書面回應,院方指需時 6 星期至 3 個月,卻突然召開記者會,對事件感到震驚。至於是否接受道歉,她則指,「不如我畀返 100 句道歉佢,佢畀返一個健康嘅媽咪我。」

2017.5:
醫管局記者會解釋延遲公布

醫管局時任行政總裁梁栢賢於 5 月 10 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對於事件「萬二分抱歉」。梁提及,初步了解鄧覆診時,電腦系統有顯示鄧為帶乙肝病毒者的警示,但涉事醫生「唔知點解 miss 咗」。

對於為何延遲公布事件,梁稱 4 月 21 日知悉事件,曾要求聯合盡快公布事件,但公布前需向家屬解釋,需時整理報告及作出書面回覆。

梁又指,其中一名涉案醫生當時正休假,5 月 7 日才復工,故院方需要等他復工,審視有否遺漏才公布,且因應其他事故,5 月 9 日才公布。至於未有即時與家屬交代的原因,梁指不排除醫院當時有其他考慮,包括鄧的長女正在考試等。

2017.7:
調查委員會提交報告

聯合醫院於 5 月 11 日宣布組成「根本成因分析調查委員會」調查,委員會由 6 人組成,由香港大學內科講座教授陳德茂、九龍東醫院聯網時任內科服務統籌劉業添擔任主席。

委員會約 8 周後、在 7 月 4 日公布調查結果。陳德茂指,調查結果顯示(見表),兩名醫生肯定有察覺鄧帶乙肝病毒,但最終沒有處方抗病毒藥物,最主要原因是他們警覺度不足,推斷前線醫生臨床工作量大,習慣盡快完成診症,因而忽略重要資訊。

委員會建議醫管局要處理人手不足,檢視服務模式;臨牀專科應考慮於培訓及治療指引中,提醒為帶乙肝病毒病人處方類固醇時,必須保持高度警覺等。劉業添亦補充,由於有涉事醫生記不清診症時狀況,故無法完全了解出錯原因。

至於溝通方面,陳德茂亦指聯合醫院的內科及老人科的處理手法「唔妥善」,稱鄧於 4 月 1 日入院後的醫療團隊未有與屬同一部門、曾治療鄧的團隊溝通,亦沒有與家屬溝通。部門於 4 月 1 日至 19 日部門的調查亦欠缺進度,至 4 月 20 日才通知聯合醫院行政總監,翌日才通報醫管局。

陳稱,沒證據顯示醫護人員存心隱瞞,但指他們低估事件嚴重性,認為擔當管理職責臨床人員對處理醫療事故敏感度不足,導致未能從速應對。

2017年醫管局調查委員會調查結果及建議
2017年醫管局調查委員會調查結果及建議

同日出席記者會的醫管局時任代理總監(質素及安全)劉少懷提及,兩名醫生仍執行職務,未有交代兩人有否接受處分,僅稱醫管局有既定機制處理。

同為醫生、時任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質疑院方在事隔約一個月才通報,做法不能接受,另對委員會的報告表示「極之失望」,批評醫管局、聯合醫院的高層推卸責任。另一名時任立法會議員黃碧雲對報告表示不能接受,認為醫生、醫院均沒有後果,批評調查報告是「甩身報告」,「冇人需要問責」。

當時多名時任立法會議員關注事件,當中民主黨黃碧雲批評調查報告的結果,指沒人需要問責。(資料來源:黃碧雲 Facebook)
當時多名時任立法會議員關注事件,當中民主黨黃碧雲批評調查報告的結果,指沒人需要問責。(資料來源:黃碧雲 Facebook)

醫管局亦成立「醫療風險警示事件及重要風險事件政策檢討小組」檢討通報機制。小組提出 8 項建議,包括釐清及有需要時更新醫療風險警示事件及重要風險事件的定義;與病人家屬交代事件方面,小組指是次事故牽涉超過一個聯網照顧病人,交代事故時欠協調和連貫,建議向病人、病人家屬坦誠交代事件訂立政策等。

2020.5:
遺產管理人入稟索償

時隔約 3 年,鄧桂思的兩名遺產管理人胡漢平及胡淑真(音譯)於 2020 年 5 月入稟高院,指醫管局涉醫療疏忽,導致鄧死亡,向局方提出索償。從公開資料中,暫未能得知索償進度。

2021.9:
兩醫生專業失當成立判停牌緩刑

另鄧的女兒就事故向醫委會提出投訴。兩名涉案醫生林治崑及陳小劍於 2021 年 9 月接受醫委會紀律聆訊,被控兩項專業失當,兩人承認過失,求情時亦向家屬致歉。醫委會最終裁定,兩人第一項專業失當成立,第二項指控不成立。

紀律聆訊判詞指,聆訊主要目的不是作出懲處,而是保護公眾,並提到相信兩人已汲取教訓,最終判林除牌 5 個月,緩刑 36 個月;陳則除牌 3 個月,緩刑 18 個月。研訊小組主席鄧惠瓊稱,考慮兩人沒有紀律前科、事後協助聯合醫院改善系統警示等,故作出停牌緩刑決定。

2023.1-2023.8:
兩醫生被控誤殺後獲撤控

死因研訊原定於 2023 年 2 月召開,惟在 2023 年 1 月,閉門審前覆核前兩日,警方以誤殺罪拘捕兩名涉事醫生,死因研訊遂應律政司要求押後。

兩名醫生的誤殺案於 2023 年 1 月 16 日首次提堂,經過兩次提訊,律政司最終於 8 月撤控。醫務衞生局局長,曾為鄧桂思「操刀」換肝的盧寵茂稱,對醫生獲撤控感欣慰,形容醫護可放下「心頭大石」。

2024.4.15:
事故 8 年後終召開死因研訊

因應控方撤控,死因研訊(法律 101 文章)獲准召開,最終事隔近 8 年,2024 年 4 月 15 日展開研訊。

醫管局、兩名涉案醫生林治崑、陳小劍均被列為有利害關係方;至於死者家屬方,則由當年欲捐肝不果的長女胡尚佑列席作唯一代表,在沒律師代表下親自參與聆訊。

於研訊之初,家屬一方已提出數項關注,包括醫生「開漏藥」的原因、院方延遲告知家屬的過程等,當中部分疑問有於庭上觸及,亦有些問題,至最後仍未能給出令家屬滿意的解答。至陳詞階段,胡尚佑再明言「我哋仍然有好重要嘅問題未得知」,再提及院方沒有主動交代事件,指如果當沒有主動詢問院方,「係咪會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咗呢?」

鄧桂思死因研訊:由案發至召開死因研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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