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科測驗分數怎麼算?分科測驗扣分、分數計算、學測60級分換算一次看懂
分科測驗分數如何計算?學測分數如何換算成分科測驗分數?指考更改為分科測驗,不僅從原先十考科改為七考科,計分方式也從原先的一科100分變為一科60級分,《親子天下》帶您一次瞭解分科測驗分數算法。
111年起考招新制由指考改為分科測驗,分科測驗考科不含國文、英文,因此分數需要用學測成績進行換算。shutterstock
111考招新制強調不以考試為主要升學依據,因此在學測、指考的考科、題型、考試天數上皆有巨大變革。其中指考更改為「分科測驗」,考試科目從原本10科變為7科,包含數學甲、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等七考科,不考國文、英文、數乙。(了解更多看這篇:分科測驗是什麼?一次看懂考招新制)註:114年起將加考數乙
分科測驗考試成績查詢
112分科測驗考試成績於7/28出爐,考生可在112年7月28日上午9時起,使用以下方式查詢成績:
- 分科測驗成績網路查詢:112學年度分科測驗考試網路成績查詢
- 分科測驗成績語音查詢:(02)2364-3677
分科測驗分數怎麼算?
分科測驗分數計算方式則從100分/科的百分制改為60級分/科的級分制,並採「前1%」學生的平均分數作為級距計算基準。
根據分科測驗簡章,分科測驗60級分制計算方式,與過去學測15級分計算分數相同,差別只在求取級距時會除以60,而非15。
分科測驗60級分制計算方式
如何計算分科測驗級距?
先取到考考生中原得總分為前1%的學生數(小數以無條件進入法取至個位數),接著計算他們平均原得總分至小數點第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平均分數出來後,再除以60,並取至小數第五位,第六位四捨五入,即為該科的級距。
級分的計算方式同學測,如果原得總分為0分,意為得0級分;高於0分但低於或等於1個級距,即是1級分;高於1個級距但低於或等於2個級距是2級分,以此類推到59級分。原得總分高於59個級距,則為滿級分60級分。
分科測驗60級分制計算舉例:
- 步驟一:前1%學生數計算:假設分科測驗某科到考考生為29986人,則前1%考生為299.8人,但小數無條件進入法取至各位數,即是前300人。
- 步驟二:平均原得分數,切記需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假設該科分數最高之300名考生,平均原得總分為90分。
- 步驟三:級距,90/60=1.50000,需取至小數第五位,第六位四捨五入。
- 步驟四:級分計算,考生如果考0分,為0級分;考生高於0分,但低於或等於1.5分(1個級距),為1級分;考生高於1.5分,但低於或等於3分(2個級距),則為2級分,依此類推到59級分。原得總分高於59個級距(59x1.5=88.5),則為滿級分60級分。
學測成績要如何轉換成分科測驗級分?
分科測驗與學測連動,不考國文、英文、數乙,這三科將直接採用學測成績,但若要採用則需換算。根據簡章,學測成績若要轉換為60級分制計算,並非直接乘以4倍,在學測中若拿到1級分,在60級分制下,級分可能落在1至4級分之間;同理,若在學測中拿到15級分,也不代表換算成60級分制後即為60級分,而是可能落在57至60級分間。
簡章說明,正確的換算方式同分科測驗之步驟,只是到考考生人數以學測考生為主。也就是說為計算其原得總分前1%的「學測各科到考考生」(小數以無條件進入法取至個位數)之平均原得總分,取至小數第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再除以60,並取至小數第五位,第六位四捨五入,作為各該科的級距。
分科測驗違規扣分怎麼算?如何換算?
簡章解釋,與學測同樣的違規行為,分科測驗的違規扣分依過往指考違規的扣分比例進行轉換,小數點後四捨五入。
若不同的違規事實,在指考時分別扣2分、5分、7分、10分,變成分科測驗後,將依扣分比例,分別扣減1級分、3級分、4級分、6級分。因此考生在學測時未帶應試有效證件違規是扣1級分、過去指考是扣 2 分,如果分科測驗時未帶應試有效證件也是扣1級分。
如果是在學測發生違規行為,其扣分方式應以分科測驗規範為主,也就是說假如考生在學測中未帶應試有效證件,收到學測成績單時為11級分,是已扣減1級分後的結果,因此可推知未扣減前的實得級分為12級分。若經由原得分數轉換成在60級分制下為45級分,比照分科測驗簡章違規處理辦法須同樣扣減1級分,最後該科級分應為44級分。
分科測驗常見違規扣分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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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事項 |
懲處方式 |
考試時飲食、嚼食口香糖、抽菸 |
依情節輕重扣減1級分 |
未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應試,且當節考試結束前未送達或完成查驗 |
扣減1級分 |
考試開始20分鐘後逕行入場 |
扣減該節全部成績 |
答題卷未簽名、於考試開始20分鐘後才發現錯誤 |
扣減1級分 |
考前翻閱試題本,於試題本、答題卷上書寫、畫記、作答 |
扣減3級分 |
試場內(含臨時置物區)之行動電話、手錶等物品發出 聲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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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 |
依情節輕重扣減4級分~不計算該科成績 |
攜帶不可入座之物品入座(未放臨時置物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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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錯座位應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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竄改答題卷之應試號碼、條碼或姓名 |
扣減該節全部成績 |
污損、塗改答題卷條碼或定位記號,致機器無法辨識 |
無法辨識之內容不計分 |
污損、破壞答題卷 |
扣減1級分 |
在答題卷簽名欄外顯示自己身份、作與答案無關之文字或符號 |
扣減1級分,視情節加重扣分 |
污損、破壞試題本 |
扣減1級分,視情節加重扣分或不計該節成績 |
考試結束鈴響畢繼續作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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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大考中心112學年度考試簡章。整理製表:親子天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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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奕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