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移民】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3月1日起接受申請 - 香港經濟日報 - 即時新聞頻道 - 商業 - D240301

【投資移民】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3月1日起接受申請

商業

發布時間: 2024/03/01 20:45

分享:

分享: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於3月1日開始接受申請。圖為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中)、投資推廣署助理署長吳國才(左)及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辦公室總行政主任茹勝祥(右)。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3月1日開始接受申請。

合資格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獲批申請人可攜同其受養人(包括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來港,一般可獲准在港逗留兩年,期滿後可申請延長逗留期限3年,其後可在每個3年期屆滿時再申請延長逗留期限3年。他們如在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7年,可依法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在新計劃下,投資推廣署會負責審查申請是否符合有關財務規定,入境事務處則負責審批簽證/進入許可和延長逗留期限等申請。相關詳情已上載至新計劃的網頁

該署指,截至3月1日辦公時間結束,從不同渠道包括櫃枱、熱綫及網上共接獲過百個查詢,當中約7成是專業服務提供者。

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表示:

新計劃推出首日獲得很好的反應,這反映高淨值人士對香港穩定的營商環境充滿信心,並對香港多元投資感到興趣,希望與他們的家庭在香港落地生根。

投資推廣署會繼續積極向國際持份者及專業服務提供者宣傳新計劃。

責任編輯:蕭寶玲

開啟hket App,閱讀全文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