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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開始我的基金投資

基金
想要開始基金投資?
快觀看以下開戶及交易相關說明,讓您輕鬆開始第一筆投資!
  • 如何開戶&交易

    如何開戶&交易

    • 自然人
      • 已於本行開立一本萬利帳戶者
        該帳戶為包含信託帳戶及存款帳戶功能之綜合帳戶,帳戶開立並完成有效之「客戶風險屬性評估問卷」後即可臨櫃交易,再依所需交易通路約定電話/網路銀行/行動銀行之服務。
      • 尚未開立一本萬利帳戶或已於本行開立活期性存款帳戶者
        1. 請攜帶身分證、第二證明文件及印鑑至本行國內各分行營業單位簽訂「個人戶開戶申請書暨約定書」或「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信託總契約書」,並留存「信託印鑑卡」。
        2. 完成信託帳戶開立及有效之「客戶風險屬性評估問卷」後即可臨櫃交易,再依所需交易通路約定電話/網路銀行/行動銀行之服務。

        註:非本國人開戶文件為護照、居留證等證明文件、未成年人若無身分證,則以健保卡、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擇二為證明文件,且需提供法代的身分證、 第二證明文件及未成年人開戶往來事項申請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 法人
      1. 請於本行開立活期性存款帳戶
      2. 請攜帶主管機關相關證明文件、公司大小章、負責人身分證及第二證明文件,至本行國內各分行營業單位簽訂「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信託總契約書」,並留存「信託印鑑卡」。
      3. 完成信託帳戶開立及有效之「客戶風險屬性評估問卷」後即可臨櫃交易,再依所需交易通路申請電話銀行或網路/行動銀行之服務。

      註:若負責人非本國人時,開戶文件為護照、居留證等證明文件。
  • 交易時間

    交易時間

    臨櫃

    於銀行營業時間就近到台北富邦銀行各營業單位櫃檯,由專員協助於下午3:30以前完成申請(國內貨幣市場基金須於上午10:30前完成申請)。

     

    網銀/行銀

    透過台北富邦銀行網路/行動銀行,於銀行營業日下午3:30以前完成申購、贖回、轉換及定期定額/不定額投資變更事項之交易申請,超過前述時間執行交易將以預約交易處理。

     

    語音

    來電至銀行服務專線8751-6665,於銀行營業日下午3:30以前依語音指示完成基金申購、贖回、轉換及定期定額/不定額投資變更事項之交易申請,超過前述時間執行交易將以預約交易處理。

     

    電話專員

    來電至電話銀行服務專線8751-6665,由電話銀行專員於銀行營業日下午3:30以前完成您的交易指示,超過前述時間執行交易將以預約交易處理。

【 基 金 警 語 】

提醒您投資人透過本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內外基金』業務應注意事項:

  1. 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2. 基金並非存款,而係一項投資,投資非屬存款保險承保範圍,基金投資具投資風險,此一風險可能使本金發生虧損,投資人須自負盈虧,本行不保本不保息,本行除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外,不擔保投資盈虧或運作績效,投資所可能產生的本金虧損、匯率損失、或基金解散、清算、移轉、合併等風險,仍均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3. 投資人為投資標的之運用指示前,已確實詳閱該投資標的之公開說明書及風險預告書,並已暸解各項投資風險(包括最大可能損失為損失所有投資本金之可能)。
  4. 投資人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時,需瞭解並同意本行可能得自交易對手之任何報酬、費用、折讓等各項利益,均係作為本行收取之信託報酬;及瞭解個別基金不同級別之費用率與報酬率或有差異,投資人可至本行【基金通路報酬、各級別近五年度之費用率及報酬率】網頁中查詢。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境外基金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本行(個人金融>基金‧投資‧信託>最新公告/基金通路報酬、費用率及報酬率揭露)中查詢。
  5. 國內銷售的境外基金推出許多不同收費結構之手續費後收級別基金,後收級別基金係於投資人申購時不收取手續費,於「申請買回時」才會依投資人持有期間收取遞延銷售手續費,若持有期間超過約定年限,則無須支付手續費。惟 應注意,多數後收級別基金會向投資人收取「分銷費」,這項費用是直接由基金淨值扣除,投資人負擔的總費用未必較手續費前收級別基金為低。
  6.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經理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分基金採雙軌報價,申購參考價格/贖回參考價格僅供參考,實際交易以基金經理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海外交易所買賣基金及國內指數股票型基金(ETF)之淨值、參考贖回價格、參考申購價格皆為集中市場之市場收盤價。國內外指數股票型基金(ETF)之淨值並非客戶實際成交價格,客戶買賣成交價格為本行於交易所實際成交之平均價格。(如為假日則再遞延至次一營業日)。
  7. 基金交易應考量之風險因素如下:(1)投資標的及投資地區可能產生之風險:市場(政治、經濟、社會變動、匯率、利率、股價、指數或其他標的資產之價格波動)風險、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產業景氣循環變動、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法令、貨幣等風險。(2)因前述風險、受益人大量買回或基金暫停計算買回價格等因素,或有延遲給付買回價金之可能。
  8. 部分基金可能持有衍生性商品部位,可能達基金淨資產價值之100%,可能造成基金淨值高度波動及衍生其他風險。
  9. 投資人之交易如經基金經理公司認定為短線交易者,基金經理公司或銷售機構可拒絕受理申請轉換或申購要求,並可請求支付一定比例之贖回費用或其他相關費用,費用標準均依各該基金公開說明書及經理公司之規定辦理。
  10. 投資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故不一定能取回全部之投資金額,投資人應慎選投資標的。
  11. 以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係主要或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本類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惟不表示絕無風險。謹提醒投資本類基金特有風險:(1)信用風險: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可能面臨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之風險。(2)利率風險:由於債券易受利率之變動而影響其價格,故可能因利率上升導致債券價格下跌,而蒙受虧損之風險,非投資等級債券亦然。(3)流動性風險:非投資等級債券可能因市場交易不活絡而造成流動性下降,而有無法在短期內依合理價格出售的風險。(4) 匯率風險:投資人以新臺幣兌換外幣申購外幣計價基金時,需自行承擔新臺幣兌換外幣之匯率風險,取得收益分配或買回價金轉換回新臺幣時亦自行承擔匯率風險,當新臺幣兌換外幣匯率相較於原始投資日之匯率升值時,投資人將承受匯兌損失。(5)投資人投資以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且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6)若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為配息型,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部分基金進行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7) 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可能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債券(境內基金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30%;境外基金不限),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易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價格不透明導致高波動性之風險。(8)請投資人注意申購基金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充分評估基金投資特性與風險,更多基金評估之相關資料(如年化標準差、AlphaBetaSharp值等)可至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網站之「基金績效及評估指標查詢專區」查詢。
  12.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於國內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適用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惟本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非強制全面適用,本行另行建構產品風險等級衡量方法,以為辦理KYPKYC之適用,有可能與前述分類標準不同。
  13. 有關本行 架上各家境外基金之『公平價格調整機制』及『反稀釋機制』彙整說明,投資人請詳見本行官網『基金‧投資‧信託>>基金搜尋』內各檔基金基本資料中『投資人服務及保護』查詢。
  14. 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實際配息並以實際入帳之配息金額為主,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另基金進行配息前有可能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投資人可至各家基金公司或總代理人網站查詢最近12個月內由本金支付配息之相關資料。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
  15. 投資於中國之基金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境外基金投資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以掛牌上市有價證券為限,且投資前述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境外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十(符合「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之境外基金,其投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總金額上限為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四十),故並非完全投資於大陸地區有價證券;投信基金投資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雖可包括其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交易之股票、存託憑證或符合一定信用評等之債券等且法令並無規範投資總金額之上限,惟仍應符合信託契約、公開說明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及受到基金經理公司QFII額度之限制,故亦非一定完全投資於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又投資人亦須留意中國市場政府政策、法令、會計稅務制度、經濟與市場等變動所可能產生之投資風險。
  16. 有關基金之ESG資訊,投資人應於申購前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所載之基金所有特色或目標等資訊。此外,基金資訊觀測站ESG基金專區亦可查詢相關資訊。
  17. 投資人申購本基金係持有基金受益憑證,而非本文提及之投資資產或標的。
  18. 投資人應留意衍生性工具/證券相關商品等槓桿投資策略所可能產生之投資風險,請詳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
  19. 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各基金之績效,各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20. 基金休市及暫停報價日查詢資料僅供參考,本行將依基金公司通知隨時更新及調整資料,實際成交報價仍依基金公司提供之確認單為準。
  21. 上述資料係依據嘉實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並盡力確保正確訊息,倘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請嘉實資訊即時更正並為後續處理,以確保本行客戶權益不受影響。

以上優惠內容及相關約定以台北富邦銀行實際作業為準,本行保留隨時終止本約定事項條款之權利。有關本行經營信託業務之相關資訊可至本行官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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