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敬騰險遭潑糞案 4嫌判3至五5月定讞
2016/03/10 11:5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金曲歌王蕭敬騰3年前在北市南港住處外險遭人潑糞,檢警查獲男子蕭毓仁、陳冠廷、張哲誌、曾翌誠涉嫌潑糞,主嫌張男供稱因吳姓乾姊在蕭敬騰見面會上遭推擠,故以潑糞方式教訓蕭,過程中蕭的保母車司機受傷,士林檢方將4人依恐嚇、傷害、公然侮辱等罪起訴,一審判張男5月徒刑、曾男3月徒刑、蕭男和陳男4月徒刑,檢方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判蕭毓仁等4人各3至5月徒刑,各可易科罰金9萬到15萬元定讞。
此外,民事賠部份,士林地院今年一月判張哲誌等4人應連帶賠償蕭敬驣30萬元。
蕭險遭潑糞案引起渲然大波,檢警逮捕張哲誌等4人後,張男供稱是因乾姊向他抱怨,在老蕭活動上遭工作人員推擠,心生不滿,張男得知後,便提議要潑糞教訓老蕭,找蕭男、曾男一起行事,由蕭男潑糞,蕭男再找陳男壯膽下手。
由於蕭敬騰方面懷疑潑糞事件幕後另有指使者,檢警調查蕭的女粉絲Yuki後,認為Yuki與潑糞案無關,檢方將Yuki不起訴處分。不過,Yuki在微博po上蕭敬騰與經紀人Summer照片,稱兩人是「台灣敗類」等話,去年被檢方依加重誹謗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