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10)—-裁判費及預納郵資如何繳納?支付命令聲請狀,可以用郵寄遞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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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黃育杉

十一、裁判費及預納郵資如何繳納?

首先,必須有個單據,才能繳納費用,所以您必須先持支付命令聲請狀,至繳費處〔開單及繳費〕,然後再持已繳費之〔收據〕副聯,連同已購妥的〔郵票〕,與支付命令聲請狀一併向法院收狀處遞送。

十二、支付命令聲請狀,可以用郵寄遞送嗎?

支付命令之管轄法院,如果與您的所在相距甚遠者,可以採取〔郵寄〕遞送方式,但是裁判費的繳納,應該採取〔購買郵政匯票〕方式(受款人為管轄法院民事庭,例如:XX地方法院民事庭),將所購〔匯票〕及〔預納郵票〕、〔支付命令聲請狀〕,一併裝入〔雙掛號信封袋內〕,郵寄至管轄法院。為什麼要用雙掛號呢?因為雙掛號有收執回聯單,只要收執回聯單寄回給您之後,就可以知道法院已經收到了訴狀,而且回聯單上均蓋有收狀日期,可以將回聯單與自己所留存之支付命令聲請狀副本,一併裝訂以便管理。




作者簡介

黃育杉
〔國家賠償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lawyer162153/〕版主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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