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廣告收入 果然「一字千金」 | 星島日報

谷歌廣告收入 果然「一字千金」

谷歌搜索大賺廣告費。資料圖片

本報訊

谷歌搜索依賴廣告生存,谷歌經常稱只在大約20%的查詢中顯示廣告,即所謂的「商業查詢」,比如「2023年最好的新車」或「飛往倫敦的廉價航班」,就會有很多廣告商希望成為您首先看到的內容,谷歌隨之從中賺錢。

科技網站The Verge指出,連日來在聯邦司法部訴谷歌反壟斷案的庭審中,公開了一個嚴格保密的內容:哪些搜索詞最賺錢。這份榜單只針對2018年9月22日這一周,而且是只按照收入排序,在法官經過長時間審議後才決定公開。

這一周內排名前20的最賺錢的查詢詞包括:iPhone 8和iPhone 8 plus、汽車保險、汽車保險報價、廉價航班、Direct TV、AT&T、Comcast、Xfinity、在線學院和Uber等等。

簡單統計一下,其中有三個與iPhone相關的查詢,當時正是iPhone 8剛剛上市,有很多零售商、運營商和配件製造商,可能都想擠佔搜索結果的前列;還有5個查詢與競爭激烈、利潤豐厚的保險業有關。

谷歌的「每次點擊成本」,即廣告商為每次有人實際點擊搜索結果中的廣告所支付的價格,對於競爭激烈的內容來說歷來都很高,而且是越具體,價格越高:2020年有研究發現,「加州汽車事故律師」搜索點擊費用為475元,而「休士頓海事律師」的點擊費用則高達令人瞠目的1090元。

這場訴訟讓外界一窺谷歌數十億元互聯網廣告收入來源的部分細節,也從一個側面驗證谷歌和蘋果的商業聯繫密不可分。蘋果為搜索詞向谷歌付廣告費,同時谷歌每年向蘋果公司支付天價,使其成為Mac、iPad和iPhone 的互聯網瀏覽器Safari的默認搜索引擎,訴訟中有證詞稱,在2021年這筆金額為「約18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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