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誤植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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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7/18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東紅利轉增資新台幣 24,705,950元
(2)現金股利新台幣 37,058,943元
(3)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 10,755,107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3/08/13
5.最後過戶日:103/08/1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8/1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8/19
8.除權(息)基準日:103/08/19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茲為配合停止過戶作業,本公司之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及認股
辦法執行認股,規定於103年07月25日至103年08月19日停止受理轉換
與認購;另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依其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
訂於103年07月25日至103年08月19日停止受理轉換。
(2)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或轉換公司
債依發行及轉換辦法轉換、或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及認股辦法執行
認購者,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及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
時,待流通在外股份總數確定後,擬授權董事長辦理 102年度盈餘分
配案之實際配股配息率調整作業,並公告每股分派股利比率。
股票:
大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