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湯家驊,資深大律師

湯家驊資深大律師6月22日宣布辭去立法會議席,並退出公民黨。湯律師接受本刊專訪,回想他的法律和政治生涯,並向我們透露他的下一步工作計劃。

2015年6月22日(星期一),繼港府的行政長官普選方案被否決之後,湯律師宣布退出公民黨,並辭去立法會議席,指出自己是以公民黨黨員身份參選而取得新界東席位,因此認為如果不辭任議員,做法並不恰當。

由於湯律師走中間溫和路線,沒有人會因為他決定退出公民黨而大感訝異。但他決定向立法會呈辭的消息卻相當震憾。

有見及最近的事態發展,湯律師同意在訪問中講述他的法律和政治生涯,以及他將來的工作計劃,包括繼續努力為民主建立合適的條件,讓一些民主理念得以在香港實現,儘管湯律師所用的身份略有不同。

窮小子試場失意

「是什麽驅使我在法律領域開展事業的呢?」筆者打開話匣子用的第一個問題,湯律師再問自己一遍,心裏思忖着怎樣開始講述自己的故事。「這真是誤打誤撞的。我還是中學生的時候,連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會成為律師,更遑論大律師了。我的讀書成績算不上『標青』,英文能力又不十分強,既不是辯論隊隊員,也不認為自己讀書有什麽把握。」

湯律師接續說:「更糟的是,香港當時還未有今天那一套屬於香港本土的資格計劃。這即是說,如果你擔負不起前赴英國考取資格的費用,便沒有機會成為律師。我出生於貧困家庭,從來沒有想過會有足夠的錢買機票,更不用說負笈英國考取律師資格了。」

不過,湯律師一心希望能夠考上大學。他記得自己成績最好的是歷史科,但不違言高級程度會考一役,他經歷了艱難一仗,因為他赴考歷史科時病倒了,發高燒至攝氏40度。湯律師憶述自己走到試場,問監考員他能否請假缺席,改天補考。監考員斷然拒絕,說他不可能缺席補考。就那樣他參加了考試。

「就是這樣,我的成績差就不足為奇了。由於我高考成績並不理想,因此只能僅僅畢業。」湯律師說時不禁搖了搖頭。

機緣巧合,入讀港大

由於中學成績普普通通,湯律師不獲任何學系取錄,但他特別提到,香港那時只有兩所大學:香港大學(「港大」)和中文大學(「中大」);既然大學夢碎,湯律師於是去了萬國寶通銀行(花旗銀行前身)當出納員,為了賺取外快,晚上又會到灣仔或尖沙咀酒吧與其他爵士樂手一起演奏爵士樂。

素聞湯律師的校內和專業考試成績斐然,屢獲殊譽,於是我問他是怎樣轉行的。湯律師答道:「全是機緣巧合。」

湯律師憶述說:「有一天,一位舊同學到銀行找我,告訴我報章報導港大剛開設了法律系,但沒有人報名。那個時候,法律系只是社會科學學院轄下一個學系。因為即使完成課程,畢業生也不一定能夠在香港取得認可資格—說得確切點,他們都得前往英國考取資格,所以只有很少人申請入讀。不消說,這令很多人質疑為什麽還需要在香港考取法律學位?」

「我的朋友卻帶了申請表給我,鼓勵我報讀法律系。申請表上有三個選科欄,最多可報讀三個不同學科。我因為不認為自己有資格考入任何其他學系,所以三個選擇全部填上『法律』。」

遞交表格一星期後,湯律師接到通知面試的電話。負責進行面試的三位教授(Professor D.M.E. Evans, Professor John Rear, Mr. Bernard Downey)就是港大法律系當時僅有的三位教職員。

「我步入面試室那刻,Evans教授已留意到似乎有些學科是我不容易應付的,他與我傾談這方面的問題。他其後轉個話題,問我除了法律之外,還有什麽喜好。我答他喜歡爵士樂,也有「夾band」演奏。他繼續問我喜愛哪個爵士樂手。當我答其中一位是蒙哥馬利時,他登時對我「另眼相看」。很明顯,他也喜愛蒙哥馬利。之後我們花了20分鐘傾談爵士樂和蒙哥馬利。雖然我的考試成績不濟,但Evans教授取錄了我。」

負笈英國牛津大學

湯律師笑嘻嘻地說:「有趣的是,我一上了港大,便年年全班考第一,畢業時,我更考獲一級榮譽及全班第一名,因此有多間大學取錄我入讀深造課程,包括史丹福大學和牛津大學。我只花了五分鐘時間便決定入讀牛津大學。後來我獲得一筆獎學金完成民事法律學士課程。」

湯律師離開香港那年,香港還未有制定資格計劃。現時的法學專業證書課程是在他抵達英國後才制定的。「這即是說,我當時必須在英國應考大律師資格試。」湯律師解釋說:「我花了兩年時間完成學士課程。那時,民事法律學士課程是兩年制的。我於1974年6月畢業。我想儘快取得大律師資格,所以報考同年9月的大律師執業試,相距考試之日,我約有兩個月時間做準備工夫。」

在一般情況下,大部分畢業生在報考執業試前,都修讀由當地大律師公會安排的一年制訓練課程,不過湯律師沒有選擇報讀,因為他想儘早開始工作。「我相當夠運,找到一位新加坡同學願意借我他的筆記,於是我可以自修一些我從來沒有讀過的考試科目,例如稅務法和家事法。自修兩個月後我便去考試,竟然給我考了個第一名!」湯律師說得眉開眼笑。

爭取香港執業資格

其後,湯律師在大律師Barry Sheen位於倫敦2 Essex Court的律師事務所完成為期6個月的執業實習。他記得大律師唐明治的律師事務所也是在2 Essex Court。唐明治其後移居香港,曾任律政司(律政司司長前身),他卸任之後還經歷多一屆律政司才到回歸之日。

湯律師完成執業實習後返港,但返回香港之後便遇上了阻滯,因為香港大律師公會拒絕承認他在英國的6個月實習期。

「那時我沒有多少錢,因此需要想辦法立即投身工作。我決定尋找其他獲得承認的方法。仔細翻閱法律執業者的條例後,我發現有條文列明上訴法院有酌情權准許有限度執業。我問自己,「為什麽不試試呢?」我取了一份原訴傳票,在上訴法院庭上爭辯,力指自己應獲准有限度執業。我幸運地獲判勝訴。我是第一個獲上訴法院批准有限度執業的律師!」

湯律師說他自從那天之後一帆風順。「我獲准在星期六和之後的星期一從事律師工作,我那時在高等法院處理為期五天的審訊。直到今天我還記得,那時的訟案入稟費是港幣4,000元,大約等於常人一個月的薪金。所以,我相當好運,事情得到解決,我也如願以償。」

律師工作,廢寢忘餐

資格一獲得承認,湯律師就開始以大律師身份在香港打響名堂,接了很多轟動一時的商業案件,例如Carrian Investments清盤案。湯律師1990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

當被問到有沒有哪宗案件是他特別印象深刻的,湯律師想起Au-Yeung Ping Keung v The Queen這宗坊間稱為「紙盒藏屍案」的刑事案件。這是一宗謀殺案,案中死者是一名16歲女學生,她的屍首在跑馬地被發現,藏在紙皮箱內,肢體殘缺不全。被告人被裁定罪名成立,其後上訴;湯律師與另一名資深大律師同被法援署指派為上訴的被告人抗辯。

湯律師說:「那個時候我仍有處理刑事案件,但這一宗是我最後處理的一宗。這宗案是我完全放棄處理刑事案件的原因。」

「這案相當棘手,因為直到最後一刻,歐陽炳強還是聲稱自己無辜,甚至上訴到樞密院敗訴,他仍然堅持自己無罪。由於他已被判死刑—那時香港仍然有死刑—我請求港督從寬處理。我們最終為他爭取到改判終生監禁。但直至今時今日,我還記得,當我們已經想盡辦法但仍無計可施的時候,我走到最高法院看他—最高法院大樓其後成為立法會大樓,現已回復為終審法院大樓。他握住我的手,哭着對我說:『我無做過。』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相信他,記得的只是當時感覺極之難受。我想,如果這人是無辜的,我們的刑事司法制度便存在着一些嚴重的問題。」

「這宗案烙印在我心底,一直忘記不了;自此之後,我只專注於商業訴訟和公司訴訟。」

承擔使命

湯律師於1999年至2001年期間擔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

「我成為主席之後最先表明的是:我不會涉足政治,但是我當選之後第八天,終審法院就居留權一案作出裁決,裁定在父母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之前出生的內地中國籍子女享有香港居留權。1999年6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實際上是推翻香港最高級法院對該案的裁定。」

「就這樣,我上任後便立即被捲入政治的漩渦裏。」

踏上政治舞台

湯律師2002年參選法律界組別分組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補選;選舉委員會負責於2002年選出行政長官。他亦於2002年與大律師公會前主席余若薇和梁家傑共同創立《基本法》二十三條關注組,反對政府強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一條他們相信會對公民自由和基本自由構成威脅的條文。

2003年香港人上街示威,反對擬議的第二十三條反顛覆法草案;那一年,湯律師以法律專家的身份參與其中;反顛覆法草案後來被棄之高閣。7月1日提出了反對之後,二十三條關注組改為四十五條關注組,要求按照《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2007年和2008年進行普選。

晉身立法會

湯律師表示,他一向極之不願意角逐立法會議席,直至一位立法會議員於2004年夏季某一天找他,他才改變主意。「她鼓勵我參選,表明她認為我相當有可能勝出,我如果勝出,泛民便能取得多一個議席。那時,由於香港有人上街遊行,每個人對泛民的期望極高,希望泛民能取得立法會一半票數。如果我參選勝出,泛民便會取得30席。這似乎對那時的我非常重要,於是我便參選,最後勝出地方選區直選。

湯律師於2006年3月與《基本法》四十五條關注組成員共組公民黨,他之後成為該黨執委會成員。2008年和2012年立法會選舉中,他獲重選連任新界東代表。

「我就是這樣涉足政治,直至最近,我仍然留在這裏。」

心情複雜,但無悔從政

湯律師表示,他對自己在立法會的日子有着複雜的感情,但從沒有後悔踏足政壇。

「除了為香港人爭取到最低工資,以及成功推動競爭法的制定—我僅有的成果,沒有一樣是我能夠引以自豪的實質成果,雖然如此,我在過去整整11個年頭裏,尚能對香港的政治情緒產生一點點影響力,我希望自己這樣想是想對了。縱管我無能力改變某些事,但我希望有人會覺得我對某些政治活動具有正面的影響。」

湯律師眼泛淚光,頓了頓之後又說: 「無可否認,這是我一生中最艱難的時刻,但我會繼續撐下去,正如我一貫的做法。我經常說自己是樂觀的悲觀主義者。我總是一開始便很悲觀,但到最後又總會很樂觀。這種對前景的希望是我的動力,推動我繼續去做我認為自己需要做的事。」

未來動向

至於他的未來大計,湯律師表示,他想重投律師行業,全職從事律師工作。「我一直享受大律師的工作。你打贏官司,大多數時候是因為你的理由充分,公義也站在你那邊。立法會的情況可不是這樣。你贏,不是因為你有理,你的工作也跟公義沾不上邊。政治就是這個樣子。」

湯律師已經表明打算與政壇保持距離,不過他仍計劃投入相當多的時間於民主運動,儘管他的身份略有不同。

湯律師最近成立了智庫「民主思路」,致力於在香港發展民主。湯律師寄望透過「民主思路」為香港人追求民主改革開拓第三條出路或新路線。「我在『民主思路』的工作主要是努力為民主建立合適的條件—我不認為我們現在有合適的條件。社會出現嚴重分化,所以我想致力於這方面的工作,以及創建一個較為溫和的環境,讓我們能夠跟北京進行有意義的交流和溝通。我也想裁培有質素的年青人參選。」

當然,湯律師的工作不限於此。他亦將會寫一篇回憶錄或自傳。「我不是那種愛無所事事地過日子的人。我熱愛工作。」他說:「我愛整天忙着開會的日子—一個接一個,工作排得滿滿的。我討厭百無聊賴的生活,所以我會找些事做。」

 

湯家驊資深大律師

湯家驊,資深大律師,從政十多年,是公民黨創黨成員之一,也是新界東立法會議員,2015年6月22日宣布退黨及辭去立法會議席。中學時就讀於香港皇仁書院,1972年畢業於香港大學,獲頒授法律學士學位,並考得一級榮譽及全班第一名。1974年畢業於牛津大學,獲頒授民事法律(榮譽)學士。

他是1972年香港大學李福善法律獎章得主、1973年至1974年國際扶輪社畢業生獎項得獎人、1972年至1974年牛津大學St. Edmund Hall Winter-Williams獎學金學生。1974年亦獲頒授倫敦大律師公會終期試榮譽證書(一級榮譽及總第一名)、1974年獲頒授Lloyd Stott紀念獎、1974年獲頒授J.B.Montagu見習大律師獎、1974年獲頒授The Middle Temple榮譽證書。

他是香港大律師公會會員、英國大律師公會理事會會員、美國紐約州大律師公會會員,1999年至2001年期間曾擔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

《香港律師》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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