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平均每月有2萬4,000起 交通事故傷亡

文◎許紹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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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4大名著之一《水滸傳》中,景陽崗上有著吃人的老虎,專吃往來旅客,一年內命喪虎口不下30條人命,造成居民人心惶惶。但與現今社會與生活的「虎口」相比,危害程度實在不可同日而語。「馬路如虎口」這宣導詞雖已使用數十年,但仍簡明扼要地點出臺灣交通意外事故發生的頻繁程度,以及其所造成的危害。

根據行政院內政部統計處公布,二○一七年共發生29萬6,821起造成死傷的交通事故,平均每月有2萬4,000多起,其中造成當場死亡或在二十四小時內死亡的人數有1,434人,平均每月近120人。通常人口稠密度高,較為擁擠的環境自然較易發生交通事故,然而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的分析,人口密度與臺灣近似的南韓,事故發生率及致死人數皆小於我國,甚至連人口密集度遠高於臺灣的香港亦然。依照香港警務處交通總部的統計數據,二○一七年因交通事故傷亡人數為1萬9,888人,其中全年度致死人數為108人,其比率仍低於臺灣。依據行政院環保署所統計的機動車輛登記數,臺灣擁有高達2,169萬輛的機動車,包含792萬輛的汽車及1,376萬輛的機車。

在人口及機動車輛皆稠密的臺灣,本就是易發生交通事故的高風險環境,而民眾用路習慣亦較隨性而為,也是造成事故頻傳現象的主因。建議民眾除應隨時提醒自身保持良好的用路習慣,遵守交通規則並時常注意左右來車,盡最大的努力維護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外,更要及早做好如意外險、醫療險、殘扶險等規劃,以備不可預期的風險發生時,所帶來難以估計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