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標警示號誌被遮蔽導致違規,該如何處理?@小噗|PChome Online 個人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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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6 17:01:57| 人氣1,32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路標警示號誌被遮蔽導致違規,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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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鴻毅有辦法】-路標警示號誌被遮蔽導致違規,該如何處理?

isCar! 台灣道路密集交錯,道路標示設計不良而造成車禍或違規等事件,處處可見。

大華的上班途中,有一個路口需要停紅燈120秒,因此有許多要在該路口右轉的駕駛人為了避免停該路口之紅燈,而選擇駛進該路口前一條小巷,以此規避停紅燈等待的時間。然而該路口並不是一般的雙向道,而是只能駛出的單行道,且單行道之標示遭到路樹所遮蔽,因此駕駛人並不知道該條小巷是單行道。這天,大華和其他駕駛人因為駛入單行道而被警察取締違規,大華和其他駕駛人該如何主張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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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來自morguefile.com

Q:該單行道標示是否符合法律所規定?
A:一般單行道標示是以豎立式之方式所設置,因此依法律規定,標示牌應該要距離路面120公分至210公分(註一)並以駕駛人在適當距離內可以辨認清楚為原則(註二)。該標示以被路樹所遮蔽,使駕駛人無法清楚辨認,因此該標示並不符合法律所規定。
02
▲示意圖來自新聞網

Q:大華由於未看見該被遮蔽的標示牌,因而被警察取締違規,大華應該如何主張其權利?
A:道路標誌應該要能提供車輛駕駛人及行人有關道路指示的資訊(註三),但由於標誌被路樹所遮蔽,並不足以提供道路指示資訊給駕駛人,因此若無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等,應以不舉發為適當(註四)。因此,建議大華可將路樹遮蔽標誌之情形拍照下來,在收到罰單後30日內向警察機關或監理機關提出說明申訴。

註一: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條第二項:豎立式標誌設置之高度,以標誌牌下緣距離路面邊緣或邊溝之頂點一公尺二十公分至二公尺十公分為原則,其牌面不得妨礙行人交通。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條第三項:懸掛式標誌之垂直淨空,一般道路不得少於四公尺六十公分,高速公路不得少於四公尺九十公分;其支柱或支架與路肩邊緣相距以不少於六十公分為原則。但情況特殊者,在影響行車最小原則下得酌予變更。

註二:
92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3條第一項:標誌牌面之大小,應以車輛駕駛人在適當距離內辦認清楚為原則。

註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條第一項:道路標誌、標線、號誌及其他相關設施之設置與管理,應提供車輛、大眾捷運系統車輛駕駛人及行人有關道路路況之警告、禁制、指示等資訊,以便利行旅並確保交通安全。

註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4項:本條例之罰鍰基準、舉發或輕微違規勸導、罰鍰繳納、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或裁決之處理程序、分期繳納之申請條件、分期期數、不依限期繳納之處理、分期處理規定及繳納機構等事項之處理細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駕駛汽車因交通管制設施設置不明確(如標誌、標線衝突、設置不清或規劃不當等)或受他物遮蔽,致違反該設施之指示,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如已嚴重危害交通安全、交通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者,仍應依權責舉發之。

本文僅提供一般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具體案件所為之法律評估。本文不能取代律師之專業意見,讀者在具體個案中採取任何法律措施前,仍應取得律師等專業人員之協助為妥。

=鴻毅法律事務所=
E-Mail:service.hilawfirm@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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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Car編輯小叮嚀◎
1. 出發前盡可能做好路線規劃,對路線之路況能有初步了解,避免因行駛路線不熟悉,錯判路線〈如:單行道〉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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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來自pixabay.com

2. 駕車時,勿分心,視線放遠,盡早對各項路標、標示做預判。

3. 相同的以行車紀錄器蒐證,證明行駛路段標示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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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提供:Mio

4. 若因標示不明而受罰或發生意外,事後也可至現場進行蒐證,以利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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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來自pakutaso.com
來源:http://www.iscar.tw/index.php/love-life/love-knowledge/36952-hongyee-2015-09-21-00 

台長: 小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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