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選這篇文章】

馬來西亞爭議性最高的歌手,就屬這位黃明志。他三番兩次因為歌曲被指污辱宗教而進警局,例如《Oh My God》和最新的《狗一樣》但不可否認的是他確實靠著這些爭議歌曲維持住曝光度。

為什麼黃明志能靠著激化對立,在馬來西亞走紅?(責任編輯:黃靖軒)

文/林韋地

應臉友的要求寫一篇討論黃明志。

要先聲明黃明志畢竟不是政治人物,所以我對他還是持比較寬容的態度。在這裡將他和他的作品視為「文本」討論,希望大家在留言時勿針對他個人做太過度的攻擊。

黃明志生於 1983,大我一歲,麻坡人,麻坡是柔佛北部的一個鎮,人口大概十二萬人,一半是華人。黃明志和我一樣是獨中生,畢業於麻坡中化中學,後留台,銘傳大學廣播電視學系學士。

所以黃明志應該算是我的同代人。我留意到黃明志的創作非常早,就是他第一首歌〈麻坡的華語〉的時候,那是2007年,那時我在英國。

那時馬來西亞的氛圍和現在不大一樣,老馬己經下台換成比較溫和的阿都拉,但威權的幽靈還在,馬華公會還是全國最大的華基政黨,檳州首長還是民政的許子根,那時還沒什麼人用臉書,開始有越來越多的社會運動衝撞體制,進步青年的象徵是看《獨立新聞在線》。

〈麻坡的華語〉是非常本土和草根的作品,語言只有地方性沒有標準性的中心思想,以當時的社會氛圍和時空背景來看,是相當清新和進步的,而這明顯有受到來自台灣的影響。

但也在那一首歌裡,我就己經留意他對少數弱勢族群的歧視,和愛拿其來大作文章的傾向。(那首歌裡他提到的是「阿瓜」,即跨性別者(Transgender)。)

沒有相隔很久,黃明志就因一首改編馬來西亞國歌的〈Negarakuku〉,引起非常大的爭議,成為全國新聞人物,有些人要對付他,有些人要保他,前者多是親巫統人士,後者多親在野聯盟,還有想當和事佬的馬華公會。

眾多言論裡,有位開明馬來人的言論我印象深刻,(是親在野聯盟的人士),替黃明志緩頰說,可能回教堂自己要檢討,在清晨廣播和誦經時是不是真的有如黃明志那首歌歌詞走音和破音的情況。

我的生活裡有件和這首歌相關的小事我記得非常清楚。

那時我們一群留英的馬來西亞醫學生,辦了個小聚會,有華人學生有馬來人學生,吃吃喝喝弄得差不多了,有位華人醫學生聊天時,提到黃明志的〈Negarakuku〉這首歌,就要去電腦開Youtube播來看,被另一位華人學生阻止,說有馬來人在,不好。等到馬來人同學都回家了以後,才開了這首歌,大家圍在一起笑。

我當下真的是非常非常不舒服,好像某種大家都馬來西亞留學生在一起聚會的和諧被打破了,我們明知這歌不能在馬來同學面前播,因為歌詞相當冒犯甚至歧視,我們又故意等馬來同學離開以後,自己圍成一圈在那笑,這是虛偽,這是不一致。

我不懂別人怎麼想,但我自己有種,我辜負了我的馬來同學對我的信任的感覺,更糟的是,他們可能早心裡有數我們是在等他們離開的,我有種心虛,可能他們並不意外華人就是虛偽和狡詐。

從此我對黃明志的作品無感,而基本上他也繼續維持〈Negarakuku〉這樣的路數,表面上是批判權力和體制,實質上同時也在消費和歧視他者,然後借此引起更多的爭議,來維持他的曝光度。

他可以消費獨中,消費林丹,消費孟加拉勞工,消費阿嬌與陳冠希不雅照事件,而隨著這樣的造粉過程,越被罵人越紅的操作,他能合作和消費的對象也變多,消費中國的歌唱節目,消費日本,消費泰國,消費新加坡,作品裡也開始越來越多物化女性的元素。

這十年看下來,很明顯他的作品其實是沒有中心思想的,(所以很諷剌地〈麻坡的華語〉成為他唯一一首有中心思想的作品〉,他唯一追求的是點閱數和人氣,而他會一直這麼做的原因很明顯,偽批判真消費真歧視的路數在馬來西亞華人裡是很有巿場的。

而他也很強調自己馬來西亞華人的身份,強調「本土」和「草根」,而且也會找其他地區的本土草根代表合作,比如台灣的玖壹壹,還搞出個《Oh My God》事件。

黃明志其實非常聰明,如果他是台灣人他早就被罵死,但在台灣社會「馬華」身份其實有時是個保護,台灣的知識份子和文化菁英對於來自弱勢場域的他者,很多時候會採比較寬容的態度。

(必須說黃明志在台灣出道這件事非常有代表性,因為之前的梁靜茹戴佩妮光良品冠等都是台灣唱片工業加工之後的成品,而比較本土的阿牛當年在台灣發展並沒有這麼順利。)

人各有志,所以我只有一次,忍不住下筆戰他,是一年多前他拍了個短片怒嗆《星洲日報》時,他說「馬來西亞最大的華文報叫星洲日報太可笑了,新加坡最大的華文報不就應該叫大馬日報」,這種散佈仇恨嚴重缺乏歷史知識的話也說得出來,還口口聲聲把馬來西亞華人掛在嘴邊,實在是不戰不行。

黃明志最大的問題是缺乏同理,他好像從來沒有自覺,他這樣做可能會造成傷害。以他的最新作品〈狗一樣〉這首歌為例,雖然背景是布城的首相署,看起來好像是在挑戰威權體制,但事實上那仍是一座伊斯蘭風格的建築物。

是非對錯只要換個角度將心比心就很清楚了,今天如果有馬來藝人在林連玉紀念館或是董教總前面拍很色情猥褻挑釁的短片,我們可以接受嗎?

雖然很不情願,但必須承認的是,黃明志作為文本,確實事實上代表了馬來西亞華人主流的意識形態。很功利,只要可以紅用什麼手段也沒關係,總覺得自己是受害者被打壓被壓迫,但同時總愛歧視或霸凌其他種族,非常父權總物化女性歧視LGBT,文化上非常低俗淺薄。

(反之,黃明志作為文本,也表示馬來西亞大多數的馬來人是相對溫和的,可以讓他一再踩線,我想現實裡有大量接觸馬來人的朋友都會認同這點。)

所以當黃明志越紅問題也就越大,一是年輕人會把他當偶像,以為馬來西亞華人就是這樣;二是只有高資本者才能跨域被看見,其他場域的人會覺得他有代表性,以為馬來西亞華人就是這樣。

這時我們就要思考深一層,若說人年輕或相對弱勢時比較激進也就罷了,為什麼今日的黃明志這麼紅了,還繼續去弄這樣的作品出來?是不是因為只有繼續透過這種激化對立散佈仇恨消費他者的方式,他才能夠維持他的高人氣和點閱率?

而這是黃明志個人創作上的困局?還是其實也是馬來西亞華人整個群體的隱喻?

在全世界的格局裡,我們真的有值得別人尊敬的東西嗎?還是美其名是跨文化多元融合,事實上是根本沒文化笑話一則?(無論是否依賴境外營運),我們能做出可以在人類文明上值得被欣賞被留下的作品嗎?

還是我們的作品的功能,就是在自己的圈圈裡取暖,或霸淩和嘲笑比我們弱勢的,好可以再被比我們強勢的嘲笑,消費,和「爽」?

流行音樂也是文化的一種,也會被寫入歷史。有些歌手像張學友周杰倫就是唱好自己的歌,有些歌手如張懸何韻詩會比較積極介入一些特定的議程,但無論前者和後者,都是一種長期耕耘,一種文化累積,也都會有重要的作品被留下來。

我很好奇黃明志透過激化對立散佈仇恨消費他者剝削弱勢物化女性而得到的高資本,最後會留下什麼,可能終究只是一場虛耗。

而這實在令人婉惜,因為他還沒有這些的時候,就己經寫得出〈麻坡的華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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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原作者林韋地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輯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關於黃明志〉。首圖來源:黃明志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