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报白城一学生出操死亡事件调查情况,撤销涉事教师资格,调离辅导员岗位,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4月14日,吉林省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赵某某因病抢救无效死亡。网传该校辅导员宋某在赵某某死亡过程中存在过错,引发网民关注。吉林省教育厅联合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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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跳骤停,心源性猝死,看到这我特别想写点什么,希望下面的专业知识能够被更多人知道,关键时刻能够救命。

在医学上,心跳骤停引起的休克和死亡是生活中最常见的猝死原因,但关于心肺复苏,我们大多数人都知之甚少。心肺复苏,对于拯救心源性猝死的人,太重要了。

医学生进来上课了。

评论区有说这个写的太专业,太复杂,其实耐心读完你对心肺复苏有更多的了解。当然网上也有很多教学视频,大家可以观看。

如果简化来说,就是看到有人晕倒,首先看看他有没有呼吸心跳,如果心跳停止,立刻进行胸外按压,力气越大越好,按压30次后进行2次人工呼吸。

图来了

心肺复苏在医学上是复杂的,再次强调也是极为重要的,我们来看下心肺复苏(CPR)包括哪几个阶段。

传统上,心肺复苏包括基本生命支持(basic life support)、高级生命支持(advanced life support)和复苏后处理(post-resuscitation care)三个阶段。

(1)基本生命支持

心跳骤停大多发生突然,需要就地进行的抢救,基本目的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进行有效的人工循环和人工呼吸,为心脑提供最低限度的血流灌注和氧供。

大家都知道心脏是我们身体血液循环的泵,这个泵如果停了,各个器官就会缺氧衰竭,人体就会短时间内死亡,而心脏按压就是让这个泵继续泵血出去,维持人体血液循环。

基本生命支持抢救现场可能在医院内,更多的可能在医院外,故相当多的施救者可能是非专业人员,而且此阶段大多在没有任何设备的情况下进行,即所谓的徒手心肺复苏。这个步骤最关键,因为就这几分钟,我们可以为患者争取到后面的时间。

(2)高级生命支持

指由专业医务人员在心跳呼吸停止的现场,或在向医疗单位转送途中进行的抢救。此阶段已有可能借助一些仪器设备和药品实施更有效的抢救,例如进行电击除颤、建立人工气道和人工通气、开通静脉通路和应用复苏药物等。这个就交给专业的医务人员。

(3)心跳骤停后处理

心跳骤停后处理指自主循环恢复后在重症医学科等实施的进一步治疗措施,主要包括以脑复苏或脑保护为核心的全身支持和治疗。治疗方案中应包括低温疗法、优化的目标指向性血流动力学监测和治疗、呼吸治疗、抽搐/肌阵控制、血糖控制,以及针对肺栓塞及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的多学科处理等。重症医学科就是干这个的。

何谓心跳骤停的存活链?

心跳骤停的存活链(chain ofsurvival)是指抢救心跳骤停的几个关键步骤。只有各步骤紧密衔接,环环相扣,才可能提高存活率。院外心跳骤停的存活链是:

  1. 立即识别心跳骤停和激活急救反应系统;
  2. 及早进行胸外按压”重点的心肺复苏;
  3. 迅速电除颤;
  4. 有效的进一步生命支持;
  5. 整体化的心跳骤停后处理。

我们可以做的恰恰是最关键的第一步和第二步。

首先如何判断呼吸心跳骤停?

心跳呼吸停止的判断越迅速越好,只需进行患者有无应答反应有无呼吸及有无心跳三方面的判断。

(1)判断患者有无反应循环停止10秒钟。大脑因缺氧而发生昏迷,故意识消失是心跳骤停的首要表现。判断意识消失的方法是拍打或摇动患者,并大声呼唤。

(2)判断有无呼吸。心跳停止者大多呼吸停止,偶尔也可有叹息样或不规则呼吸,部分患者则有明显气道梗阻表现。判断的方法是,用眼睛观察患者胸廓有无隆起的同时,施救者将自己的耳面部靠近患者口鼻,感觉和倾听有无气息。判断时间不应超过10秒钟。若不能肯定,应视为呼吸不正常,立即采取复苏措施。

(3)判断有无心跳。徒手判断心跳停止的方法是触觉颈总动脉搏动,首先用示指和中指触摸到甲状软骨,再向外侧滑到甲状旁沟即可,脉搏检查也应在 10秒钟内完成。

2010年指南简化了基本生命支持程序,删除了“看、听和感觉”步骤。近年的研究证实,这些检查步骤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均不佳,完成这些步骤不但无助于准确判断心跳呼吸骤停,反而耗费时间而延误抢救故强调对无意识、无呼吸或无正常呼吸(如仅有叹气样呼吸)的成人患者者,应迅速激活急救反应系统,即刻进行胸外按压。

关于心肺复苏

2010年指南复苏顺序由开放气道→急救呼吸一胸外按压,改变为胸外按压→开放气道→急救呼吸。

此修订旨在尽可能缩短停跳至首次胸外按压的时间因胸外按压可立即实施,而进行急救呼吸前需要调整患者头部位置密封气道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或装配呼吸球囊面罩,均耗费时间而延迟启动心肺复苏(CPR)。开始复苏时立即给予30次胸外按压而不是两次通气,可减少首次按压的延迟。

对于专业抢救人员,复苏顺序的选择应根据可能的停跳原因而有所不同。例如,若判定患者为溺水或其他可能的窒息性心脏停跳,则在激活急救反应系统前,先进行2次急救呼吸,紧接着按30:2的比例给予5个周期(约2分钟)的CPR。而新生儿的停搏更可能是呼吸原因,仍应以 ABC顺序进行复苏,除非已明确为心脏原因导致的心脏骤停。

胸外心脏按压----人工通气比例的选择

2000年《指南》曾建议,胸外心脏按压的频率为100次/分,按压人工通气比为15:2。可以肯定,由于心肺复苏(CPR)时肺血流量减少,以远低于正常的频率进行通气,便足以维持肺的通气/血流比值:数学计算和动物模型均显示,减少通气次数,以高于15:2的按压-通气比进行CPR,有可能使肺的通气/血流比更为匹配。对于发病率最高的室颤心跳骤停复苏而言,在停跳后的第一分钟里,进行有效的胸外心脏按压比人工通气更为重要。

近年来的临床研究发现,无论是专业急救人员还是路人所提供的CPR 均有缺陷,主要表现为胸外按压的频率慢和深度不够,按压的中断过于频繁和时间过长,而同时普遍存在人工通气过度的现象。

资料显示,路人给予2次急救呼吸所需要的时间长达 14~16 秒,而此时是无心脏按压的。动物实验也提示,频繁和长时间的胸外按压中断极为有害。胸外按压频繁中断和过度通气的结果,是心输出量减少、胸内压升高、冠状动脉灌注压和脑灌注压降低,从而导致复苏成功的可能性显著降低。所以胸外按压,按断肋骨是常规情况,恰恰说明按压到位了。

为了获得最优化的按压-通气比和尽量减少按压的中断,经过专家充分协商后建议,单人施救时统一采用30:2的按压通气比,这一比例适用于从小儿(新生儿除外)到成人的所有心跳骤停患者。对所有非医务人员(路人)进行CPR培训时,无论单人或双人施救,均简化为30:2。考虑到小儿发生心跳骤停更多系窒息原因所致,对婴儿及青春期前儿童患者实施双人CPR时,可采用15:2比例,这里施救者应当为专业健康工作者和救护员。而对于新生儿,氧合和通气至关重要,故仍保留3:1的按压-通气比。

专家鼓励施救人员提高胸外心脏按压的质量,即按压用力和快速,按压放松时让胸壁充分回弹,并尽可能减少按压中断。记住,心脏骤停,按压一定要用力。施救者进行这样的按压几分钟后就可能疲劳,从而按压和胸壁放松的质量下降,故有多名施救者时应尽可能轮换进行(约2分钟轮换1次,轮换时进行心律检查)。

气道开放和人工呼吸

如何进行徒手开放气道?

心跳骤停后昏迷的患者,舌根、软腭及会厌等口咽软组织松弛后坠,必然导致上呼吸道梗阻。解除上呼吸道梗阻的基本手法有3种:仰头法、抬颏法和托颌法。仰头抬颏常常结合使用。

(1)仰头抬颏法施救者一手置于患者额头,轻轻使其头部后仰,另一手置于其颏下,轻轻抬起使颈部前伸。

(2)托颌法施救者的示指及其他手指置于下颌角后方,向上和向前用力托起,并利用拇指轻轻向前推动颏部使口张开。

绝大多数口腔软组织导致的气道梗阻,通过以上手法便可解除效果不佳时,应查找其他导致梗阻的原因。若口腔内可见固体异物:应立即用手指清除。患者若戴有假牙,已经破损或不能恰当固位者,应该取出,但固定良好的完好假牙可保留,以维持口腔的整体外形,便于面望加压通气时的有效密闭。

在这个新闻里,赵某6时28分45秒突然倒地。6时28分56秒,宋某现场查看情况并采取急救措施,不知道当时有没有给予心脏按压。虽然是医专学校,但低年级学生肯定还没有心肺复苏的意识,导员不知道有没有。

七分钟后也就是6时35分28秒,急救车赶到现场展开急救,说实话救护车还是挺快的,遗憾的是,后面赵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心痛,一个年轻的生命,最后,提醒大家,保护好我们的心脏,有冠心病,先心病的人群,一定一定要谨慎,有胸痛之类的症状,及时就诊。

感觉好像这位学生可以不出操,但是她自己硬要出操似的。

不知道大学里学生的出操率和绩效挂不挂钩。总之,这位老师的安全意识有点差。明知道这个学生有先天性心脏病,还允许这个孩子参加早操、点名等相关事宜就有点不妥当。

小赵因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所以手腕上一直都是带着可以监测心率的表。

对于一个责任心比较强的孩子来说,她可能会忍着身上的不舒服去进行这些工作,导致延误及时治疗。

我的一位同事,他班上也有一个先天性心脏病学生。这位老师不仅不让这个孩子参加早操, 还告诉这个孩子,身上不舒服了要立即告诉老师和同学。同时告诉班上的学生,一旦发现这个孩子有什么情况立即告诉老师。

这起事件是一个深刻的教训,提醒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学生的身体健康,严格规范师生交往行为,以确保类似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