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強制險不一定夠賠 金管會:可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依現行規定,汽車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但車禍所致第三人車輛或財物損害並不在強制汽車責任險承保範圍,金管會今天表示,民眾可評估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險,以移轉交通事故所致賠償責任風險。
依現行規定,汽車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針對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受害人傷亡提供基本保險保障,但對於交通事故所致第三人車輛或財物損害,並不包含在強制汽車責任險承保範圍。
金管會今天表示,為獲得充分保險保障,民眾可評估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險,當被保險人因駕駛汽車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請求賠償時,保險公司將分別在傷害及財損責任限額內對被保險人理賠。
金管會指出,市售汽車第三人責任險實際承保內容,依各保險公司保單條款約定,民眾可視自身需求適當投保,以移轉交通事故所致賠償責任風險;若須進一步了解保險資訊,可向產險公會或各產險公司洽詢。
🏠udn房地產-推薦新聞
▪ 瘋狂5月天 雙北、台南、高雄房屋買賣都寫新紀錄
▪ 房市赫見「北伐軍」專家曝實力雄厚、1原因促使北上
▪ 建商交屋入帳黃金期來了 熱潮有望延續三到五年
▪ 該招待房東嗎?妹子憂「常麻煩修東西」 他寧花小錢:不知何時有用
▪ 剛出社會「被爸媽逼買房」還抱怨嗎?眾鄉民見房市現況喊:後悔了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