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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賭輸光 銀行女襄理盜2億

2007/03/17 06:00

〔記者楊政郡、李靚慧/綜合報導〕新光銀行台中市公益分行前襄理陳憶慧涉嫌從91至95年4年間利用職務之便盜領客戶存款達2億0200萬元,台中檢調昨將她拘提到案。陳女供稱有上億元拿去賭六合彩輸了,不過檢方對她的供詞持保留態度,懷疑她有共犯為她洗錢,將錢藏起來。

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陳女,但法官認為被告坦承犯行,沒有勾串證人之虞,當庭釋回。

檢調透露,去年10月間新光銀行內部職務調動,接手陳女職位的同事發現有異,報由新光銀行內部稽核單位調查,陳女被調查時,於去年10月21日由律師陪同到台中地檢署表示要自首,檢方先作筆錄。

據新光銀行內部人員表示,陳女這段期間私下向小孩交代可能要出國2年,研判她已有坐牢的準備。檢調深入調閱資料後,計算出陳女侵占客戶存款粗估超過2億元; 不過該行表示,陳女盜用的金額約1.2億元,最後僅追回數百萬元,未來該行也會提出民事訴訟賠償,要求陳女賠償該行損失。

陳女向檢方表示,她賭六合彩曾經一期就下注超過千萬元,但大部分都輸了,部分是因有親人吸毒,經常向她拿錢。

檢方指出,陳女的手法是一般行員侵占的老手法,利用客戶的信賴,暗中將客戶的定存單解約,或暗中盜用客戶印章挪用存款,至少有20名客戶被她盜領,此部分客戶損失已由新光銀行先行代償。檢方表示,陳女因按期給付利息,讓客戶能繼續轉單定存,延緩她盜用存款曝光的時間。

檢方調查,陳女將侵占的錢存入母親及兄長2個人頭帳戶,再輾轉匯出去20幾個帳戶,陳女供稱是組頭指定的帳戶,但檢調懷疑是洗錢管道。另陳女丈夫原本也是在同一家銀行任職,93年間因故離職,陳女說93年是她的轉捩點,也是賭博賭最大的時期。


輪調阻弊 恰遇銀行合併

〔記者李靚慧、蘇金鳳/綜合報導〕新光銀行爆發襄理盜用存戶上億元案,新光銀行指出,該行原本就採定期輪調的方式遏阻舞弊,但當時因合併誠泰銀行,導致輪調時間延後,才會使總行延後發現此案。

對於新光銀行爆發襄理層級主管監守自盜,且時間竟長達4、5年,銀行業者說,其中問題在於未依程序進行,若嚴格依銀行規定的作業程序進行,便不容易發生違法情事。

新光銀行指出,盜用存款的陳憶慧在行內資歷10多年,原為公益分行職員,公益分行原屬於誠泰銀行體系,因為職務之便,得以接觸到大額定存戶的印鑑資料,因此發生弊案。

新光銀行指出,因2005年4月宣布併入新光金控、2006年1月誠泰銀行正式與新光銀行合併,為了降低整併期間的衝擊,將原定的輪調時間延後,完成合併後,隨即展開內部輪調作業,在輪調後一週,總行即發現此一弊案,除立即將陳女開除、向台北市調站檢舉、呈報金管會,也逐一通知存款被挪用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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