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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涉毀損債權案獲不起訴 大S撤告原因曝光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藝人大S與前夫汪小菲多次隔空交火,前年底汪小菲在微博公布離婚協議書時,沒隱匿大S的銀行帳號、地址等個資,氣得大S提告,台北地檢署認定汪涉犯個資法罪證明確將汪起訴;另汪私自搬走4幅高價畫作被大S控毀損債權一案,則獲不起訴處分,而大S不服向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但卻於汪小菲開庭後,撤回告訴,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

汪小菲涉毀損債權案因大S撤告,獲不起訴處份。(記者吳昇儒攝)

前年12月3日,汪小菲為解釋與大S的房產爭議,在微博上貼出離婚協議書,汪稱當初協議時有聲明及保證,會「承擔台灣台北市信義區房地之債務」,但他卻未遮掩協議書上有關大S的個資,導致女方諸多個資外流,此部分檢方已依涉犯個資法將汪起訴,現於台北地院審理中。

汪小菲涉毀損債權案因大S撤告,獲不起訴處份。(記者吳昇儒攝)

此外,大S加碼控告汪小菲在達成離婚協議後,搬走家中4件高價值的畫作,大S向北院聲請強制執行,並取得執行命令前往酒店進行查封程序,並未發現畫作,故對汪小菲提起損害債權罪告訴。檢察官偵辦後予以汪不起訴處分,但大S不服處分結果,2月間向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北檢則於5月2日上午傳喚汪小菲出庭。汪出庭後沒多久,大S就撤回告訴,檢察官予以汪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大S撤告原因主要是認為汪小菲動輒將保密事項訴諸媒體,引來中國、台灣兩國網友對她進行網路霸凌,造成她身心受創。而汪小菲完全沒有清償的誠意,就算最終勝訴對方也無清償4幅畫作的可能性,為了撙節司法資源,決定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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