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此自我的時代,如何維繫婚姻

自然家庭計劃工作員

張曉欣

 

在如此自我的時代,如何維繫婚姻?

筆者的外婆生於二十年代,十多歲的時候便因為戰爭的原故而從內地來到香港。結婚後,她生了六個孩子。丈夫總是經常不在家;就如那個年代很多男人一樣,丈夫更喜歡賭錢。聽外婆說:生活不容易過,生育了最後一個孩子後的兩星期,便要繼續擔水的工作,從一樓行到九樓,完全沒有理會對身體的影響。就這樣,她辛辛苦苦地養大了六個孩子。然而,外婆的身體一直很好,一直活到九十四歲才返回天主身邊。

 

對現代人來說,以上描述的這種婚姻生活好像是天荒夜譚。筆者曾聽到不少現代人的說法:「何苦委屈自己?最緊要愛自己。」「生育後就要做這麼粗重的工作,簡直是不可能的,身體健康才是最重要。」「如果丈夫/太太對自己不好,便離婚吧!因為最緊要活得開心。」可是,筆者認為這種只有「我」、「我」、「我」的想法中,婚姻關係是不可能長久的。因為,婚姻的本質與自私的態度剛剛相反。

 

在天主教裏,婚姻屬於「服務」的聖事。所謂服務,即是為對方的需要而付出,並不計較回報。婚姻是建基於愛情。愛情不只是「有感覺」這麼簡單,而是放下自己。放下自己的想法、放下自己的感覺、放下自己的喜好、放下自己的娛樂、放下自己的計劃。為人父母都曉得,當孩子出生後便需要放下很多東西去照顧孩子;例如對於女仕來說,身型都會「走樣」了,朋友聚會都得減少了,以往的娛樂也沒有時間去做了。當面對自己的丈夫 / 太太時,過往以個人為中心的做法都得改變了,更需要把自己的壞脾氣收歛起來。如果總是堅持己見,相信婚姻生活也不會順利,更會產生「家嘈屋閉」的局面。其實,有很多夫婦最後離婚,歸根究底就是不肯以對方的角度來思考,也沒有學懂愛的道理。

 

現代人以「自我」至上,事事以自己為中心,與聖經教導的「自我棄絕」剛好相反。或許我們需要重新思考「愛」的定義,才能為問題多多的婚姻關係找到出路。

 

 

 

 

資料來源: 本文選自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橋—婚姻及家庭季刊》。第164期。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