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參與紀念831事件暴動罪成 (19:01) - 20240103 - 港聞 - 即時新聞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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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參與紀念831事件暴動罪成 (19:01)

2020年2月29日有網民發起太子站「831」事件半周年紀念活動,旺角一帶爆發警民衝突,最終有77人被捕。涉案兩名男子早前否認一項暴動罪,今(3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還押至1月31日判刑。區院暫委法官王興偉在裁決時拒接納兩人的辯解,並指他們到現場目的是參加暴動,其中一人更向警方的私家車擲物。

兩名被告為21歲侍應廖敬軒及27歲客戶服務員杜家駿,否認於2020年2月29日在旺角彌敦道近山東街交界參與暴動。

兩被告在表證成立均選擇出庭自辯。廖敬軒曾辯稱,他當晚10時許專程由鑽石山往旺角晚膳,其後再去朗豪坊觀看電影,等待電影開場時,才到案發地點流連。而杜家駿則指,他駕車接載女友由尖沙嘴到旺角西洋菜南街一餐廳晚膳,並將車輛泊在砵蘭街,惟晚膳後情況混亂,未能取回車輛而在附近徘徊。

不過王官反駁,廖所說餐廳位處商場已落閘,他根本難以入內,他被警方截停時已超過了電影開場時間,片段顯示他在現場曾舉右手向後面示意,他明顯是「看水」和吶喊助威,支援示威者。王官亦拒接納杜的辯解,並指尖沙嘴食肆林立,杜「不必為此勞師動眾」。對於有片段拍到警員私家車遭投擲物品,王官參照片段,認為擲物男子當時衣著、身型等均與杜非常近似,故裁定該男子便是被告;最終裁定兩人暴動罪成。

案情指出,當日晚上10時許,旺角一帶發生堵路、焚燒鐵馬、破壞商舖等破壞安寧事件。三輛警員私家車到達涉案地點,其中兩車內的警員下車追截示威者,警長陳斌留在車內,遭其他示威者用竹枝、磚頭扔向車身,陳遂下車警告並持槍戒備。惟人群繼續擲雜物,陳因「人多勢眾」故返回車內離開,及後發現車頂、車身等破損及凹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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