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認可證書變培訓證明 美容學校及管理層裁定誤導罪成

澳洲認可證書變培訓證明 美容學校及管理層裁定誤導罪成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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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芬妮髮型美容教育中心及兩台管理人員被裁定誤導罪成。(伍凱瑩攝)

經營近30年的髮型美容學校,訛稱可提供澳洲政府認可的導師培訓證書,10多名學員因而支付5500元學費,惟修畢課程後卻發現貨不對辦,更發現所謂「證書」實質是另一機構發出的培訓證明。美容學校及其董事、營銷經理等,早前被控「作出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等罪,經審訊今裁定罪名成立,公司被判罰款10萬元,學員可獲全數賠償,涉案2名人士則押後至本月21日判刑。裁判官明言本案涉及欺騙學員,令他們白費時間考取錯誤的證書,即使判囚亦屬合適。

胡芬妮髮型美容教育中心被控2013年10月至去年6月間,向學員推銷聲稱獲澳洲政府認可的Central TAFE(級別4)證書,但學員取得證書後,卻發現是由The Training Collaborative發出的培訓證明,而Central TAFE在香港根本從未頒發級別4的證書。共有12名學員事後向海關投訴。

美容學校董事梁頌林,71歲,及市場營銷經理楊慧嬋,55歲,被判串謀作出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成;公司Farida Hair & Beauty Education Centre Limited則被裁定2項作出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傳票控罪罪成。

裁判官形容被告供詞「荒謬絕倫」

裁判官香淑嫻裁決時批評2名被告非誠實證人,供詞削足適履、欲蓋彌彰,例如作為董事及導師的梁頌林,明知Central TAFE不會再頒發證書,但對學員僅稱暫停頒發,在新製的宣傳單張及Powerpoint上仍稱證書課程屬Central TAFE,事後解釋當時沒有更正內容,可謂「荒謬絕倫」。

官指案件涉欺騙元素 判監是合適考慮

香官又稱,報讀美容髮型課程的學員利用公餘時間進修,雖然學歷不高,亦希望憑技術有更遠大前程和晉升階梯。被告借教育中心推銷,令學生容易接受,不會起疑,加上他們英文程度普遍不高,故本案涉欺騙元素,雖然誤導性營銷一例在香港頗新,亦缺乏上訴庭判刑指引,但判監仍是合適的考慮。香官押後至本月21日判刑,為2被告索取背景報告。

胡芬妮髮型美容教育中心創立於1989年,此前沒有定罪紀錄。董事梁頌林求情時,自言熱心擔任公職,在美容界亦有一定名氣權威,即使年屆71歲,但今次判刑對他仍有「前途盡毀」的影響,希望法庭體諒輕判。梁頌林擁博士學歷,曾任香港專上學院客座副教授、香港美容業管理及發展協會會長及香港國際專業導師協會副會長。

案件編號:KCCC1765/2016及KCS17301-1730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