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公布(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_腾讯新闻

包头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公布(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

昆都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2022〕13号)及《包头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3〕15号)要求,结合昆都仑区实际,特制定昆都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持续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以县为主”原则。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政府统筹。以招收具有昆都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为主,依法保障符合相关条件的非昆区户籍随迁子女的就学需求。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和统筹安排原则。按照教育部“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基本要求,采取“划片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相对就近入学。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楼盘、非普通住宅不划分片区。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在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招生工作相关的信息和数据,自觉接受监督。
(四)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原则。在保持片区、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昆区初高中剥离及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方案》、学校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等情况,调整包七中、包钢十五片区、学区划分方案;包二十五中、包钢四中停止招生,包钢三中民西校区开始招生。
(五)坚持“改革创新、稳中求进”原则。根据包头市教育局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改革意见,结合昆都仑区实际,在昆北地区的义务教育段学校,继续实施多校划片,不断推进招生办法改革。
(六)坚持“优质均衡发展”原则。把中小学入学工作作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抓手,逐步缩小校际差距,推动区域内学校教育资源的整体优化与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七)坚持招生入学为民服务原则。招生入学工作将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反馈,“减流程、减证明”,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昆都仑区户籍儿童、符合相关条件的非昆区户籍随迁子女;已在昆区取得合法房产或监护人具有昆区有效营业执照的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高新区、石拐区户籍人员子女;具备接受学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2.招生方式
(1)具有昆都仑区户籍的小学入学适龄儿童,依据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和户籍情况实行划片入学。钢三小昆北分校与青松小学,采取“多校划片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详见附件3)。
(2)非昆都仑区户籍随迁子女入学以随迁子女本人及其监护人的“居住证”为主要依据,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统筹安排入学。如果公办学校学位不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二)小学升初中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招收具有昆都仑区户籍或昆都仑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的非昆区户籍随迁子女、适龄残疾青少年(15周岁及以下)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2.招生方式
(1)具有昆都仑区户籍的小学升初中学生,依据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和户籍情况实行划片升学。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与包四十三中采取“多校划片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详见附件3)。
(2)非昆都仑区户籍随迁子女升学以随迁子女本人及其监护人的“居住证”为主要依据,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统筹安排升学。如果公办学校学位不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三)关爱特殊儿童少年
1.对于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残疾程度较轻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尽量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不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残疾程度较重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报名,需要陪读的按规定由监护人进行陪读;对于不能到校就读、重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要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各学校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建卡工作,实施台账式管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5%。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已脱贫家庭适龄子女按时入学,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爱。
2.团结三小培智班、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特点和规模,由学校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上报昆都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录取。
(四)落实优待政策
①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②对昆都仑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由昆都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政策和程序审核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入学;③“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学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④来昆都仑区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子女入学由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交昆都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理。优待人员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五)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昆都仑区属地内的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全部纳入昆都仑区统一管理。要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的网上预报名,按照区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招生后必须公开招生结果,严格学籍管理。
四、招生程序
符合在昆都仑区入学或升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以下招生程序方可入学或升学。(一)信息采集;(二)资格审核;(三)统一录取;(四)阳光分班;(五)录取结果查询。未配合招生办公室完成以上招生程序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在昆都仑区入学或升学。
(一)信息采集
凡符合采集对象要求且拟在昆都仑区入学、升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须于2023年6月5日9:00至2023年6月16日17:00期间,登录“包头教育云 (www.btjy.net)”“蒙速办APP·包头教育”,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完成网上信息采集(详见附件4)。
(二)资格审核
符合昆都仑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预报名后生成的信息采集表规定的时间及所需的证件(详见附件4),由监护人陪同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符合昆都仑区小学升初中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照毕业学校通知的时间进行资格审核。
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于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31日由监护人陪同,携带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居住证、医学出生证、父母工作证、军官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昆都仑区教育局教育股309进行资格审核。同时,须按要求完成网上信息采集。
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视为放弃在昆都仑区入学或升学的权利,不予安排学位。
(三)统一录取
昆都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完成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的情况,通过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电脑派位、对口直升、统筹安置等方式统一进行录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双胞胎、多胞胎可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进行捆绑派位。
(四)阳光分班
昆都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实际入学人数及相关班额规定,合理确定各学校班级数。各学校根据班级数,在招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分班前,确定起始年级的班主任,并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配备任课教师,并在校内公示班主任与任课教师组合名单(以英文字母编组),同时上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家长、教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监督下,由家长代表或教师代表现场操作计算机分班软件,对全体新生按照男女性别合理搭配进行随机编班。分班过程全程录像,编班结果现场打印成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由学校、昆都仑区教育局分别持有,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学校组织班主任抽签完成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与班级的对应工作,匹配结果现场公布、校内公示。
(五)录取结果查询
学生及家长于8月25日登陆包头教育云 www.btjy.net凭身份证号查询录取结果。
五、相关规定
(一)关于划片招生的相关规定
1.关于小学入学
(1)小学入学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有昆都仑区户籍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且房主户主统一。
(2)房产性质为普通住宅。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户籍迁入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前,且实际居住两年以上。
(4)特别提示:
2024年开始,小学入学要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户籍迁入时间满三年,且实际居住三年以上。
2.关于小学升初中
(1)昆都仑区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有昆都仑区户籍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且房主户主统一。
(2)房产性质为普通住宅。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户籍迁入时间要求为2020年8月31日前,且实际居住三年以上。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由昆都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置
1.无特殊理由拒绝向学校和招办提供相关证件者。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户籍迁入时间不符合规定的。
3.户主和房屋所有权人非升学对象的法定监护人、人户分离的。
4.房屋所有权为共同共有的(夫妻共有的除外)。
5.房产性质不是普通住宅的。
6.具有昆区学籍的非昆都仑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7.参加社会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工作中的房产和户籍等信息,以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并经家长签字的结果为准,一经认定,不得更改
(四)家长(监护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准确、真实、完整的入学或升学儿童、少年信息。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注册时基本信息和个人资料填写错误、内容不全等原因造成适龄儿童、少年无法正常入学或升学的,由家长(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昆都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规范、有序开展。科学合理制定《昆都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坚决落实招生工作安全稳定责任,确保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十个严禁”的要求。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私自招生。学校不得接收任何幼儿园、学校、住宿托管班等机构推荐的学生,更不允许收取赞助费。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格控制班容量,不得突破包头市规定的上限要求。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实行新生网络学籍注册,由学校完成学籍注册,区教育局统一管理。
(三)强化控辍保学。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及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十项制度”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自觉接受监督。招生入学期间,昆都仑区教育局在“包头教育在线”“昆都仑教育”市区两级官方微信平台、“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及其他新闻媒体发布《昆都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等信息。在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各学校招生计划,各学校录取的学生名单。主动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有关说明
(一)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2023年招生工作结束后自动失效。
(二)本实施意见最终解释权归昆都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1.2023年昆都仑区小学、初中招生片区划分
2.昆都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升学)电脑派位说明
3.昆区教育局关于钢三小昆北分校与青松小学、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与包四十三中“多校划片”实施办法
4.关于2023年昆都仑区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工作的相关说明
附件1:
2023年昆都仑区小学、初中招生片区划分(不包括在建楼盘、非普通住宅)
一、小学
包钢一小:友谊大街以南,昆工路以北,昆河东路以东,白云路以西街坊以及万达嘉园小区。
包钢二小:钢铁大街以南,少先路以北,南排道以东,白云路以西街坊以及友谊大街以北厂区零散户。
包钢四小:钢铁大街以南,友谊大街以北,鞍山道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
包钢五小:少先路以南,友谊大街以北,南排道以东,白云路以西街坊。
包钢七小:钢铁大街以南,友谊大街以北,林荫路以东,民族西路以西街坊;钢铁大街以南,少先路以北,民族西路以东,市府西路以西街坊;钢铁大街以南,广场南道以北,市府西路以东,广场西道以西街坊。
包钢十小、友谊二小教育集团:友谊大街以南,昆工路以北,白云路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以及友谊19#一区。
包钢十一小:钢铁大街以南,友谊大街以北,白云路以东,鞍山道以西街坊。
包钢十二小:少先路以南,友谊大街以北,滨河东路以东,三八路以西街坊;嘉园路以南,友谊大街以北,三八路以东,南排道以西街坊以及孟家河湾,友谊大街以南的包钢厂区零散户、慧谷桃源居。(华天云居小区除外)
包钢实验一小:少先路以南,友谊大街以北,民族西路以东,阿尔丁大街以西街坊以及少先19#街坊。
包钢十七小:钢铁大街以南,少先路以北,南排道以西,滨河东路以东街坊;少先路以南,嘉园路以北,三八路以东,南排道以西街坊以及华天云居小区。
包钢十八小:友谊18#。
包钢二十小:友谊大街以南,富林路以北,民族西路以东,阿尔丁大街以西街坊以及富林路以南,黄河大街以北,林荫路以东,阿尔丁大街以西街坊。
包钢二十二小:莫尼路以南,团结大街以北,林荫路以东,阿尔丁大街以西街坊。
包钢实验二小:青年路以南,钢铁大街以北,滨河东路以东,白云路以西街坊。
包钢二十四小:莫尼路以南,团结大街以北,白云路以西街坊以及北大恒苑。
包钢二十五小:昆工路以南,新光西路以北,白云路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友谊19#一区、三区除外)以及禧瑞都。
包钢二十六小:新光西路以南,黄河大街以北,白云路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以及友谊19#三区,馥室成双、运输部自建楼。
团一小:团结大街以南,青年路以北,南排道以西街坊以及召庙、西河楞、北沙梁。
团二小:团结大街以南,青年路以北,南排道以东,鞍山道以西街坊。南排1、4队。
团三小:莫尼路以南,团结大街以北,白云路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团结大街以南,白彦道以北,鞍山道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以及南排2、3队,神龙苑、朝阳佳苑。
团四小:团结大街以南,青年路以北,林荫路以东,民族西路以西街坊。
钢三小:青年路以南,乌兰道以北,林荫路以东,民族西路以西街坊以及乌兰道以南,钢铁大街以北,林荫路以东,温州步行街以西街坊。
钢四小:青年路以南,乌兰道以北,民族西路以东,阿尔丁大街以西街坊;乌兰道以南,钢铁大街以北,温州步行街以东,阿尔丁大街以西街坊。
青二小:青年路以南,钢铁大街以北,白云路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以及白彦道以南,青年路以北,鞍山道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
内蒙古科技大学实验学校(原包头市蒙古族学校):少先路以南,新光东路以北,阿尔丁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西街坊。
乌兰小学:青年路以南,少先路以北,阿尔丁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西街坊。
钢三小昆北分校与青松小学联合片区:团结大街以北,阿尔丁北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西街坊、意城晶华、神华佳苑、锦尚国际、三克拉、颐和山庄、碧桂园、海威小区、傲北上城、居然新城、番茄社区、塞宾苑、安康佳苑、富民家园、绿景苑小区、温馨小区、玉泉佳苑,包括甲尔坝村、玉泉村、新城村、前口子村、边墙壕村、方兴·凤凰台。
内蒙古科技大学实验小学(原和平小学):黄河大街以南,稀土大街以北,林荫路以西街坊以及紫金华府。
包头师范学院实验小学(原铁五小):稀土大街以南,阿拉塔汗大街以北,阿尔丁大街以西街坊;校园路以南,稀土大街以北,阿尔丁大街以东,沼潭东路以西街坊,及阿12#街坊、铁路职工子女。
新光小学:新光四村、新光五村、新光六村、新光七村、张家营子、武家圪旦。
哈业脑包学校:新光一村、新光三村、新光八村、哈业脑包村、卜尔汉图村、哈德门村、背锅窑子村、打拉亥村、乌兰计二村、乌兰计三村。
二、中学
包七中:滨河东路以东,团结大街以南,林荫路以西,青年路以北的街坊。以及林荫路以东、团结大街以南、民族西路以西、白彦道以北的街坊。
包二十九中:民族西路以东、青年路以南、民族东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北的街坊。
包三十五中:林荫路以东、白彦道以南、民族西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北的街坊。
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和包四十三中联合片区:阿尔丁北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西、莫尼路以北。林荫路以东,莫尼路以南,民族东路以西,团结大街以北的街坊。以及富民家园、安康佳苑、温馨小区、绿景苑小区、海威小区、塞宾苑、番茄社区、玉泉佳苑、傲北上城、居然新城。甲尔坝村、玉泉村、新城村、前口子村、边墙壕村,以及意城晶华、锦尚国际、颐和山庄、神华佳苑、碧桂园、亿正三克拉、方兴·凤凰台。
包五十一中:白云路以东、钢铁大街以南、林荫路以西、友谊大街以北的街坊,林荫路以东、钢铁大街以南、阿吉奈道以西、红岩道以北的街坊以及友谊19#二区、友谊19#三区。
包铁五中:稀土大街以南,民族东路(南段)以西,阿拉坦大街以北的街坊。
包头师范学院实验中学(原和平中学):白云路以东、黄河大街以南、阿尔丁大街以西、稀土大街以北的街坊。以及丰盈小区、东亚世纪城(文馨苑、文博苑、文雅苑)、保利拉菲、华发新城、闽辉禧瑞都(金泰花园)、馥室成双、阳光尚品、裕民新城(理想城)。
内蒙古科技大学实验学校(原蒙校):阿尔丁大街以东、钢铁大街以南、民族东路以西、新光东路以北的街坊。
包钢三中:民族西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南、阿尔丁大街以西、富林路以北的街坊。
包钢三中民西校区:阿吉奈道以东,钢铁大街以南,阿尔丁大街以西,友谊大街以北的街坊。
包钢八中:滨河东路以东、青年路以南、白云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北的街坊。滨河东路以东、钢铁大街以南、三八路以西、友谊大街以北的街坊。以及友谊29#、友谊31#、孟家河湾村、友谊新村、慧谷桃园居、万达嘉园、闽辉禧瑞都(鑫海花园)、包钢厂区零散户。
包钢九中:广汇水果批发市场东门前区间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南,林荫路以西,昆工路以北,包括:东友谊22#、西友谊22#、友谊22#、龙银所盛丰苑、森茂华庭。以及黄河小区、馨合佳园、新光佳苑(林荫中路)、友谊19#一区、友谊19#四区、友谊19#五区。
包钢十二中:三八路以东、钢铁大街以南、白云路以西、友谊大街以北的街坊。
包钢十五中:滨河东路以东、林荫路以西、团结大街以北。以及北沙梁西,天赐新城、国泰新城、神龙苑、朝阳佳苑、北大恒苑、聚龙小区、召庙地区。
实验中学:林荫路以东、红岩道以南、阿吉奈道以西、友谊大街以北的友谊17#街坊,以及林荫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南、民族西路以西、新光西路以北的友谊18#街坊。
哈业脑包学校:新光村一村、新光三村、新光四村、新光五村、新光六村、新光七村、新光八村、张家营子、武家圪旦、哈业脑包村、卜尔汉图村、哈德门村、背锅窑子村、打拉亥村、乌兰计二村、乌兰计三村。
附件2:
2023年昆都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升学)电脑派位说明
一、关于小学招生的电脑派位工作说明
完成划片招生后,学校的空余学位,由昆都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信息采集提供的地址,依据“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统一安置已网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二、关于小学升初中的电脑派位工作说明
1.具有昆都仑区学籍和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在昆都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目标学校中选择其中一所中学作为志愿参与电脑派位。如果志愿落空,则仍在原片区所对应的学校就学。
2.具有昆都仑区学籍非昆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也可在昆都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目标学校中选择其中一所中学作为志愿参与电脑派位。如果志愿落空,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统筹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校或民办校就读。
3.目标学校:包二十九中、包三十五中、包钢三中、包钢九中、包钢实验中学。
4.昆都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升学)电脑派位现场向社会公布学位空余情况。
附件3:
昆区教育局关于钢三小昆北分校与青松小学、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与包四十三中“多校划片”实施办法
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包头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和《昆都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工作要求,结合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 适用范围
(一)钢三小昆北分校与青松小学
以网上信息采集数据为依据,仅在以下区域或小区居住的适龄儿童适用此办法。
团结大街以北,阿尔丁北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西街坊、意城晶华、神华佳苑、锦尚国际、三克拉、颐和山庄、碧桂园、海威小区、傲北上城、居然新城、番茄社区、塞宾苑、安康佳苑、富民家园、绿景苑小区、温馨小区、玉泉佳苑,包括甲尔坝村、玉泉村、新城村、前口子村、边墙壕村、方兴·凤凰台。
(二)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与包四十三中
以 “小升初”房户信息实际审核认定结果为依据。
1.仅在以下区域或小区具有昆区户籍或房产的昆都仑区小学毕业生,适用此办法。
阿尔丁北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西、莫尼路以北。林荫路以东,莫尼路以南,民族东路以西,团结大街以北的街坊。以及富民家园、安康佳苑、温馨小区、绿景苑小区、海威小区、塞宾苑、番茄社区、玉泉佳苑、傲北上城、居然新城。甲尔坝村、玉泉村、新城村、前口子村、边墙壕村,以及意城晶华、锦尚国际、颐和山庄、神华佳苑、碧桂园、亿正三克拉、方兴·凤凰台。
2. 具有青松小学、钢三小昆北分校学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一)钢三小昆北分校与青松小学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于6月18日至20日,登录网址:http://bm.btjy.net/btkq/cz/,输入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进入系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并打印志愿采集表。(钢三小昆北分校或青松小学任选一所)。
(二)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与包四十三中
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选择到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和包四十三中“联合片区”内任意一所初中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18日至6月20日,登录网址:http://bm.btjy.net/btkq/cz/,输入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进入系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或包四十三中任选一所)
2.具备填报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和包四十三中“联合片区”志愿的小学毕业生,在填报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或包四十三中志愿的同时,可同步选择包二十九中、包三十五中、包钢三中、包钢九中、包钢实验中学五所志愿校作为第一志愿。
三、派位办法
(一)钢三小昆北分校与青松小学
如果志愿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实行全额录取;如果志愿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实行电脑派位。未派到意向学校或放弃填报“联合片区”派位志愿的适龄儿童,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至“联合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与包四十三中
1.如果志愿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全额录取;如果志愿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进行电脑派位。未派到意向学校的学生或放弃填报“联合片区”派位志愿的学生,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至“联合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在联合片区内具有志愿选择资格的小学毕业生,进入招生派位环节后,先根据第一志愿参加《昆都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指定的五所目标学校派位。如果志愿落空,再依据“联合片区”中的第二志愿进行二次派位,并产生最终录取结果。
3.联合片区内,原则上志愿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或志愿填报人数相比较多的其中一家学校先行组织派位。
附件4:
关于2023年昆都仑区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工作的相关说明
根据《包头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为了全面掌握2023年我区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现将相关事宜做如下说明:
一、采集对象
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昆都仑区户籍儿童、符合相关条件的非昆区户籍随迁子女;已在昆区取得合法房产或监护人具有昆区有效营业执照的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高新区、石拐区户籍人员子女;具备接受学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采集办法
凡符合采集对象要求且拟在昆都仑区入学的适龄儿童,须于2023年6月5日9:00至2023年6月16日17:00期间,登录“包头教育云 (www.btjy.net)”“蒙速办APP·包头教育”,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完成网上信息采集。
三、 资审材料
昆区户籍人员:①户口本、②房本或购房合同、③医学出生证明;
随迁子女人员:①居住证、②医学出生证明、③已购房的提供房本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包头市非昆区户籍人员:①户口本、②房本(购房合同)或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③医学出生证明。
注:以上资审材料须在现场审核时一并带上,网上信息采集时不需要出具。
四、 相关要求及说明
1.信息录入完成后,须在 6月16日17:00关网前打印信息采集表。审核时间、审核地点均在信息采集表中有具体要求,请监护人务必仔细阅读,提前准备。
2.所有参与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除基本信息外,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蓝底,2寸,大小不超1M )。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2023年昆都仑区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在昆都仑区就读的权利。
4.家长(监护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准确、真实、完整的入学儿童信息。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注册时基本信息和个人资料填写错误、内容不全等原因造成适龄儿童无法正常入学的,由家长(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
5.已在昆区取得合法房产或监护人具有昆区有效营业执照的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高新区、石拐区户籍人员子女,一律参照非昆区户籍随迁子女入学方式入学(电脑派位)。
青山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我区户籍的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办学成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杜绝大班额。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加强招生监督、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三)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采取“划片招生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四)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在保持招生片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适度调整划片范围。
三、优待对象
在青山区居住或具有青山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子女:
(一)符合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按《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等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二)为青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或在青山区具有重大投资项目的随迁子女。
(三)支持青山区教育事业发展,对青山区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四)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
四、招生方案
(一)招生范围和对象
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结合学校布局、各街坊学生分布的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等因素,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小学:具有青山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青山区所有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和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另外,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享受相关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均可在青山区所属中小学就读。
(二)招生办法
根据我区实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划片、电脑派位、划片与派位相结合等办法招生。
1.首先招收本区户籍学片内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主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房产地址一致,并在户籍登记地实际居住满三年以上(户籍在2020年8月31日前迁入)的学生。其次,合理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学者,依据其户籍、实际居住地、学校招生计划数和空余学位(名额),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2.北重一中采取划片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招生,在完成按片划分招生的基础上,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据学生意愿,通过电脑派位的办法完成招生计划。凡在青山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参加北重一中电脑派位。具有青山区户籍、房产证且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派位落空者,需回户籍片区所对应的学校就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或其他情况的小学毕业生,派位落空者,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3.教育联盟学校分校区划片招生。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分三个校区,即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一校区(原幸福南路小学)、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二校区(原少先路小学)、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三校区(原赵家营小学);北重六小教育联盟分两个校区,即北重六小教育联盟北重六小校区(原北重六小)、北重六小教育联盟三星校区(原三星小学)。
4.二〇二小学、包五十二中(小学部)、北重六小教育联盟三星校区由学校组织招生,并将招收学生名单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为确保青山区东北区域教育扩面提质,成立北重一中教育集团,二〇二小学对口直升二〇二中学初中部,将二〇二中学初中部纳入北重一中教育集团,与北重一中实施教育教学一体化管理。
(三)报名程序
1.小学报名
2023年,我区小学入学继续统一实行适龄儿童网上信息登记,登记时间为6月5日—6月16日。届时符合条件的适龄入学者(青山区户籍及持有青山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青山区户籍)的家长通过登陆“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点击“青山区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图片;也可直接输入网址(http://bm.btjy.net/btqs),按照相关说明与提示,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并打印“信息采集表”(含“报名通知单”),家长确认签字之后,按照规定时间,到划定的学校或指定审核地点报名登记。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和报名登记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监护人)承担。
(1)具有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具有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于6月19日—6月21日到划定的学校报名登记。报名须持“信息采集表”(含“报名通知单”)、户口簿、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到划定的学校登记报名。
学校对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材料初审后,于6月27日—7月1日携带准备好的相关证件材料和入学情况记录表到教育局复审(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因病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的青山区户籍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实行网上信息登记,登记时间为6月6日—6月12日,届时家长登陆网址(http://bm.btjy.net/btqs)进入“青山区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点击“青山区户籍小学一年级申请缓学”入口,按照相关说明与提示,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并打印“适龄儿童缓学申请登记表”,家长确认签字之后,按照缓学登记表上“温馨提示”的审核日期,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和延缓入学儿童户口页)、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13日—6月16日到区教育局办理缓学手续。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预报名办法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于6月25日—6月26日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入学者,按“报名通知单”上的日期,持“信息采集表”(含“报名通知单”)以及下列“三证”到指定的审核地点进行预报名。
居住证: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入学儿童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及入学者页)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按照随迁适龄子女实际居住地所处的区域,划定如下审核地点,该地点不作为录取依据。
中南区域:钢铁大街、建设路以南,审核地点: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三校区(原赵家营小学)。
东南区域:建设路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东、文化路以南,审核地点:包三十六中(小学部)。
西南区域:钢铁大街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西、文化路以南,审核地点:富强路小学。
东北区域:文化路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东,审核地点:一机五小。
西北区域:文化路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西、110国道以南,审核地点:北重四小。
二〇二小学、包五十二中(小学部)、北重六小教育联盟三星校区服务区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相对应的学校进行审核。
(2)8月24日以后公布新生入学分配结果。届时家长登陆(http://bm.btjy.net/btqs),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录取结果。
2.初中报名
(1)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所在的学校按要求组织学生填写“初中招生报名表”,完成电子信息的录入,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一份“简明登记表(册)”,并上报电子信息(学生库.DBF和学生库.FPT)。各学校携带准备好的“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简明登记表(册)”及学生户口簿、房产证(一生一袋,贴考号、姓名标签)等表册和证件,到区教育局审核。具体安排另见“2023年青山区小学升初中报名材料审核安排表”。
(2)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19日—6月21日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登记,登记须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小学毕业学校证明。
(3)非青山区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6月19日—6月21日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登记,登记须持下列“两证”和小学毕业学校证明。
居住证: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入学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及入学者页)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凡在青山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自愿参加北重一中电脑派位的,在原毕业学校登记。各小学校于6月19日—6月21日完成登记汇总及报送工作;在区外就读的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登记,登记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6月19日—6月21日)。
(5)体育特长生招生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6)初中招生录取结果可于8月24日以后,登陆(http://bm.btjy.net/btqs)进行查询。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学校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对于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残疾程度较轻的残疾儿童、少年,尽量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残疾程度较重,无法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5%。
4.享受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报名
须提供相关文件、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非青山区户籍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工作证、身份证、结婚证、军官证、投资注册登记证明、单位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19日—6月21日到区教育局审核,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政策和程序审核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入学。“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学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
(四)民办学校招生
青山区属地内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纳入青山区统一管理,招生前必须公开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收费标准,招生简章和广告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要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的网上预报名,按照区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凡经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公办学校招生。招生后公开招生结果,严格学籍管理。
五、有关规定
(一)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分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1.无特殊理由拒绝向学校和招生办公室提供本人及其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件的。
2.户口簿和房产证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的。
3.户主和房屋所有权人非入学对象的法定监护人、人户分离的。
4.房产性质为商业公寓楼和商铺等非住宅以及房屋所有权为共同共有的(夫妻共有除外)。
5.同年一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双胞胎及离异家庭后有多子女的除外)。
6.非青山区户籍在青山区就读的。
7.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的。
(二)包头市昆区、东河区、九原区、高新区、石拐区的适龄入学者,不享受青山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三)为有效抑制“学区房”炒作,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同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四)凡是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复核过程中发现的假证件以及入户调查过程中与登记时所提供的材料不符的情况,一经查实,不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分配,不得再次提供住址材料,只将其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五)迁入本区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日,临时变更的户籍、房产证不予重新认定。
六、其他事宜
(一)具有青山区户籍,又有新住房手续且已入住,但户籍尚未迁入新住址,需家长出具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提出书面申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二)外来务工人员在青山区购买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的,其子女入学仍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执行。
(三)具有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入学者,必须随父母户籍,如不跟随父母户籍,应回父母户籍所在范围学校入学。
(四)具有青山区户籍的拆迁户子女,不能在原住地入学者,需提供拆迁协议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以及社区出具的证明),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成立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时间等涉及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通过“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包头教育在线”和“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包头青山区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教育部颁发的“十个严禁”。严禁各学校私自招生。学校不得接收任何幼儿园、学校、托管班等机构推荐的学生,更不允许收取赞助费。区教育局不得接受除优待对象之外的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的择校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筹安排。严格控制班容量,不得突破包头市教育局规定的上限要求。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档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控辍保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及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十项制度”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将按相关规定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八、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106118,3106120
附件1:2023年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入学者划片招生范围
附件2: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1
2023年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入学者划片招生范围
一、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文学道小学:呼得木林大街10#、12#、13#、14#,自由路6#、7#、8#、10#、12#。
哈达道小学:幸福路5#,呼得木林大街8#、9#、11#。
光荣道小学:富强路6#、8#,赛音道5#、6#、7#、8#,幸福路4#、6#、7#。
富强路小学:丰产道3#、4#,富强路5#、7#,迎宾道1#、2#,园林新村及以西(莫尼路以北、文化路以南的青山区所属街坊)。
民族路小学迎宾校区:迎宾小区。
民族路小学万达校区:康乐小区、纺织小区、万达小区、正翔国际小区,幸福路8#、9#、10#,富强路9#、10#、12#、13#、14#、15#、19#。
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一校区(原幸福南路小学):青云小区(幸福路11#、13#),春光小区1区、2区、4区、5区。
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二校区(原少先路小学):春光小区3区,钢铁大街(建设路)以南、幸福南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北各街坊。
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三校区(原赵家营小学):赵家营村、振华小区,春光小区6区、7区、8区、9区。
包三十六中(小学部):文化路以南、民主路以东、建设路以北各街坊(光辉小区、健康新城、福泰嘉苑、光辉佳苑、军辉花园、青东嘉苑、民主路7#、保利花园、青东华庭、健康阳光城、阳光翠景、边防佳苑、万郡·大都城、青山丽景等)。
一机一小:自由路3#、4#,民主路2#、3#。
一机二小:自由路1#、2#、5#,呼得木林大街4#、6#、7#。
一机三小:自由路9#、11#、13#,民主路4#、5#、6#、8#。
一机四小:民主路1#,青山路5#、6#,观澜壹号。
一机五小:青山路7#、万科公园五号,文化路以北、青东路以东各街坊。
一机七小:朝阳小区。
包五十二中(小学部):北新、一机集团公司厂后各街坊,当铺村、王老大村、顶独龙贵村、笸箩铺村、西边墙村、兴胜窑村、东达沟村。
北重一小:青山路3#(7栋—12栋)、4#,幸福路2#,幸福路甲3#,呼得木林大街1#、2#、3#、5#。
北重二小:丰产道1#、2#,富强路1#、3#。
北重四小:富强路2#、4#,赛音道1#、2#、3#、4#,幸福路1#、3#,青山路3#(1栋—6栋),公忽洞。
北重六小教育联盟北重六小校区(原北重六小):青山路1#、2#,邻圃道以西、文化路(西延)以北所属区域。
北重六小教育联盟三星校区(原三星小学):色气湾村、二海壕村、银匠窑村、赵家店村。
二〇二小学:乌素图街道(二〇二厂区)、羊山窑村、宏庆德村、沙尔庆窑子村、王应基村、二相公村、后营子村、蛇令窑子村、冯四圪卜村、花圪台村、碧桂园凤凰天域、新桃源、春阳小区、万科中央公园、尚书苑。
松石学校(小学部):四道沙河村、松石国际城、永和窑村。
二、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包四十八中:康乐小区、纺织小区、万达小区、正翔国际小区,富强路8#、9#、10#、12#、13#、14#、15#、19#,赛音道7#、8#,幸福路6#、7#、8#、9#、10#。
包四十五中:赵家营村、振华小区、青云小区(幸福路11#、13#),春光小区1区、2区、3区、4区、5区、6区、7区、8区、9区,钢铁大街(建设路)以南、幸福南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北各街坊。
包三十六中:民主路4#、5#、6#、7#、8#,光辉小区、健康新城、光辉佳苑、青山丽景、军辉花园、六合成,建设路以北、青东路以东、青山路以南、建华路以西所属区域(保利花园、健康阳光城、都兰小区、福宇小区、昌福新村、佳福小区、万郡·大都城、翡丽湾、当代·菁英国际、万科公园五号等)。
包五中:丰产道2#、3#、4#,富强路3#、5#、7#,迎宾道1#、2#,迎宾小区,园林新村及以西(莫尼路以北、文化路以南的青山区所属街坊),兵工佳苑,色气湾村、二海壕村、银匠窑村、赵家店村。
一机四中:民主路1#、2#、3#,青山路7#,朝阳小区。
一机二中:青山路5#、6#,呼得木林大街4#,自由路1#、2#、3#、4#,观澜壹号。
北重一中:青山路1#、2#,丰产道1#,富强路1#、2#,邻圃道1栋—6栋、青宾小区、锦林花园。
北重二中:呼得木林大街7#、8#、9#、10#、11#、12#、13#、14#,自由路5#、6#、7#、8#、9#、10#、11#、12#、13#。
北重四中:富强路4#、6#,赛音道1#、2#、3#、4#、5#、6#,青山路3#、4#,幸福路1#、2#、3#、4#、5#,幸福路甲3#,呼得木林大街1#、2#、3#、5#、6#,北重集团公司厂后各街坊,公忽洞。
二〇二中学:乌素图街道(二〇二厂区)、羊山窑村、宏庆德村、沙尔庆窑子村、王应基村、二相公村、后营子村、蛇令窑子村、冯四圪卜村、花圪台村、碧桂园凤凰天域、新桃源、春阳小区、万科中央公园、尚书苑。
包五十二中:北新、一机集团公司厂后各街坊,四道沙河村、当铺村、永和窑村、王老大村、顶独龙贵村、笸箩铺村、西边墙村、兴胜窑村、东达沟村。
附件2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图片
东河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2022〕13号)及《包头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3〕15号)文件精神,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3年东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
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对学位不能满足“片区”需求的,根据房户情况实行多校划片入学。严禁公办学校、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和测试。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以及阳光分班方案、分班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
为了保证在一定时间内招生片区划分的稳定性,随着棚户区搬迁改造和城区的规划建设,在保持招生片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小学入学和“小升初”招生工作将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及城区布局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
二、关于优待政策的相关规定
(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
(二)见义勇为者子女;
(三)包头市级及以上劳模、鹿城英才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子女;
(四)支持教育事业,对东河区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五)“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学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
(六)符合招商引资政策,对东河区发展做出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符合优待政策子女的监护人凭有效证件,于7月4日—7日到东河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区教育局将根据本人意愿和各中小学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审验,视为自动放弃该政策入学申请。
三、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招收具有东河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非东河区户籍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二)小学入学招生办法
优先安排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再统筹安排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等其它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
第一批次: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两个一致原则”指“片内”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满一年以上;“片内”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地址一致,且满一年以上(房产和户籍登记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
1.学校审核:
各小学6月5日—11日,在各自的服务半径张贴本年度招生公告,确定具体审核时间。对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进行预报名、材料审核。房产性质为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予以认定,非普通住宅不予认定。《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必须是入学儿童的父或母“独立所有”,或者入学儿童的父母“共同所有”。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片内”小学就读(同一家庭多个子女除外)。
按学校《公告》规定的具体时间,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家庭户口簿原件、适龄儿童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或网签合同、出生证等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到“片内”学校进行预报名、材料审核。
2.网上注册:
材料审核结束后,各小学协助家长做好网上注册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入学儿童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现场工作人员与家长登陆官方平台(包头教育云http://www.btjy.net或“蒙速办APP·包头教育”)注册信息。
凡在网上注册过程中发现其它旗县区重复注册的儿童,取消东河区“片内”学校注册及入学资格。
3.学校初审、注册后,留存适龄儿童“家庭户口簿” 、“房屋所有权证”、“出生证”等相关材料以备复审,复审不合格的适龄儿童家长自行进行后续批次网上注册预报名。
(各小学招生划片范围见附件1)
第二批次:“三校”电脑派位
公园路小学、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三所小学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进行电脑派位。具体办法如下:
1.网上注册:
凡具有东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以申请注册;凡在东河地区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有购房可以申请注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持有人姓名必须为入学儿童父母)。
6月5日9:00—16日17:00,有意愿去上述三所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在原片区学校预报名后,家长可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登陆官方平台(包头教育云http://www.btjy.net或“蒙速办APP·包头教育”)进行“三校派位”网上注册预报名。准确填写入学儿童真实信息,并打印“2023年小学入学三校派位预报名表”。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核:
6月26日,由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或在东河地区监护人有购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2023年小学入学三校派位预报名表”(网上注册打印)、“出生证”的原件,到申请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审验,符合条件的签字确认,留存相关材料原件复审。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审验,视为自动放弃。
 3.统一电脑派位后,未如愿派位到公园路小学、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的学生,按原预报名学校政策入学。
公园路小学(含公园路富力校区)、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第一批次“片内”报名适龄儿童,一律禁止参加上述三所小学电脑派位。一经查实,取消“片内”入学资格,派位结果作废。
第三批次:学校片区内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
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监护人按类别(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户无房)进行网上注册,区教育局统筹进行电脑派位或直接分配。未派入意向学校的剩余学生,按照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分配一所小学入学。
(统筹空余学位相互安排的学校片区见附件3)
1.网上注册:
6月5日9:00—16日17:00,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直接登陆官方平台(包头教育云http://www.btjy.net或“蒙速办APP·包头教育”)根据监护人实际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居住证”地址向所属小学(见附件1和附件3)提出入学申请;进行网上注册预登记,准确填写入学儿童真实个人信息,打印“2023年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上述操作和注册时提供虚假信息扰乱招生秩序的,取消网报申请资格。
2.资格审核:
6月20日—21日(具体时间请关注学校《公告》),由监护人持下列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入学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审验。
(1)“2023年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表”(网上注册打印);
(2)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簿” “出生证”原件;
(3)持自己房屋的产权证或网签合同和实际租住地址的“居住证”原件。
学校初审后,符合条件的留存“家庭户口簿” “出生证” “2023年一年级入学预登记表” “房屋所有权证” “居住证”原件以备复审。复审结束后,原件将退还监护人。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审验,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
注:①凡网报“有户无房” “无户无房”入学儿童,监护人必须到“东河区政务服务中心”打印入学儿童全家人的“包头市不动产无房证明”进行审核,“无房无户”须同时提供实际居住地址的“居住证”。
②凡网报“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家长持自己房屋的产权证或网签合同进行审核,不需再提供“居住证”。
(三)电脑派位时间及入学结果查询
1.小学入学电脑派位时间:8月下旬。
2.小学新生入学结果查询:所有参加网上注册且资审合格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官方平台(包头教育云http://www.btjy.net或“蒙速办APP·包头教育”)通过“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结果。并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手续到校报名,不报名视为放弃入学安排。具体查询时间关注“东河教育局”微信平台。
(四)棚户区搬迁改造被拆迁居民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棚改拆迁居民的适龄儿童入学,可持适龄儿童父母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户口簿原件,到协议安置房屋地所属划片小学进行预报名。
(五)关于支持人口政策的相关规定
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在兄(姐)按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三校”电脑派位不适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阳光分班的学校,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
符合人口政策子女的监护人凭有效证件,于7月4日—7日到东河区教育局教育股提出申请,通过相关材料的审核、审验后安排入学。
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审验,视为自动放弃该政策入学申请。
(六)其他规定
1.监护人拒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和区教育局提供本人户口簿、房产证等原件证明材料者,学校和区教育局取消其片区内预报名资格。
2.户口、房产证登记不真实或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片区内预报名资格。
3.学校不得接收私立幼儿园、私立学校、食宿托管班等机构推荐的学生,更不允许收取任何名义和形式的赞助费。
四、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东河区区属小学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东河区户籍,在区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非东河区户籍在外就读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包头市教育局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东河区教育局全面负责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统筹指导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1.我区所有在校、在籍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公办初中采取小学对口升学、九年一贯制对口升学和“电脑派位”三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小学对应升入初中学校具体安排见附件2)
(1)“小升初”电脑派位时间:8月下旬。
(2)初一新生录取结果查询:派位结束后,东河区所有在校、在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登陆官方平台(包头教育云http://www.btjy.net或“蒙速办APP·包头教育”)通过“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录取结果。按照规定时间携带“毕业卡”等相关手续到校报名,不报名视为放弃入学安排。具体查询时间关注“东河教育局”微信平台。
2.棚户区搬迁居民子女“小升初”招生办法
棚改中拆迁重新安置居住地的东河区在校、在籍六年级学生,如不愿参加原毕业小学的“小升初”招生,于7月4日—7日,家长可持“居民户口簿”“学籍卡”和“棚户区拆迁协议”(拆迁协议持有人姓名必须为入学少年父、母)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进行“学籍调转”。审核合格后,按其“棚户区拆迁协议”安置居住地附近一所小学的“小升初”招生政策,通过电脑派位升入对应初中,且不再参加原毕业小学的“小升初”招生。
3.本区户籍、在外借读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非东河区户籍、在外就读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招生办法
7月4日—7日,由家长持“居民户口簿”、全国通用学籍号“学籍卡”和房产证或实际居住地的居住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登记、审核,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一所初中就读,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4.市直属中学初中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办法
市直属中学初中招生纳入属地管理,空余学位可面向全市电脑派位招生。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以属地为主,必须在东河区教育局指导下进行。民办学校须根据包头市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格执行事业计划招生,制定招生办法、招生简章,并向包头市教育局申报备案、统一发布。
凡经市直属中学初中或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原毕业小学的“小升初”招生。
五、电脑派位程序
(1)公示电脑派位学生的名单,并经家长代表确认;
(2)电脑重新编号,公示新编号学生名单;
(3)以新编号开始派位,并邀请家长代表现场进行操作;
(4)派位结束后,现场打印电脑派位名单;
(5)现场封存电脑派位名单。
六、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其残疾程度,具备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没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东河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七、特长生招生
依据《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和《包头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包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精神,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生源基地学校可以按批准项目与招生计划招收体育等特长生。严禁各中学以招收体育等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小学不允许招收体育特长生。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宣传。招生前,东河区教育局通过市、区两级教育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将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二)加强监督管理和督导检查。建立组织,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东河区教育局切实加强对各学校的招生监督工作,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解决本区中小学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坚持阳光分班。严格执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未经教育局统一录取而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建立学籍档案。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不得在本区内转学。坚持在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起始年级实施“阳光分班”,分班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公布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各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分班结果,班额原则上小学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控制在50人以内。
(四)严格落实招生纪律。各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各学校一律不得擅自组织招生。
(五)加强控辍保学。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及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十项制度”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简化入学程序。加快推进本区内户籍、房产等入学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依托“互联网+”,与入学材料涉及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数据共享、联动核查合力,确保新生入学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服务。
(七)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持续维护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机制。各学校须组织好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相关入学证件的审核,合理安排审核时间和工作人员及进校人数,所有进校人员都要遵照学校疫情防控的要求和相关规定执行。
(八)强化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对违规收费学校将予以严厉查处。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2023年招生工作结束后,自动失效。招生期间东河区教育局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招生事宜,合理解决在报名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未尽事宜由东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东河区各小学招生划片范围说明(不包括在建楼盘、非普通住宅)
公园路小学:休闲广场以西,西河槽以东,巴彦塔拉大街以北,环城西路以南。公六街休闲广场南路的轻化楼,二轻1号楼,二轻6号楼;巴彦塔拉大街以北的攀宇小区,园丁小区,公六街统建1、2、3号楼;西河路河槽以东的公七街,西四街,西四小区,西五街,世宇小区,康居华庭小区,房管楼,公路总段楼,运输公司宿舍楼,教学仪器楼,二医院宿舍楼,西河东路科研楼;环城路西升力楼。
公园路小学富力校区:面向东河区富力院士廷、吾悦广场业主子女招生(如有空余学位,电脑派位景晟学府、东方壹号院业主子女)。
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公八街王中花园1、2号楼,公八街二轻2、3、4、5号楼,二轻集资正楼、东楼,泰兴统建3、4号楼,粮食局1、2号楼,三电1、3、5、6、7、8、9号楼,电修1、2、3、4号楼,电力安装1号楼,供电1、2、3、4、5、6号楼。
环城路小学:环城路以南,矿机巷以西,南门外大街以东,巴彦塔拉大街以北。包括东河房管楼,医药公司宿舍,水厂宿舍,正北食品宿舍,东一建楼。南门外大街以西:包括包一中宿舍楼,康居小区及以南经纬楼,红光测控楼,512队住宅小区,23中教工宿舍楼,东河宾馆宿舍楼,德胜宫小区。
金龙王庙小学:中市街以南,环城路以北,和平路以东,工业路以西。包括和平路东三区的北小区和南小区,南圪洞二区,工业路西二区,机械楼,工业路西包拖,工业路综合楼,工业路6号楼房和部分平房,和平路东四区,糖业五库楼,酒厂楼点楼、正楼和西楼,芳汀园,鑫厦楼,油厂宿舍,东方明珠。和平路以西的通顺东一区1-11号楼。
胜利路小学:公园北路以西的西阁三期、西阁小区4、5、7号楼,公园北路以东西阁小区3、6、8号楼,马王庙1、2号楼,四十中1、2号楼,物资楼1栋,吉兴小区,税苑小区,园中园小区,通顺西一区,西二区,东二区,景中苑,环西宿舍楼,劝业佳苑,劝业公寓,新兴大厦。
牛桥街小学:西门大街以北,环城西路以东的鹿鸣苑及周边燃料公司宿舍楼,防疫站宿舍楼,螺丝厂宿舍楼,食品公司宿舍楼,环卫宿舍楼,花园小区,宏运小区,紫薇花园,龙藏新城的国秀苑、福地园,教育局宿舍楼,财神庙西小区。西门大街以南,新兴大街以西的十七中宿舍(景泰苑),西阁A、B楼。西门大街以南,新中西路以北,通顺街以东的胜利路北小区,铁路大院,和平路西小区。  
工业路第一小学:东至东河西路(东河槽),西至南门外大街、河北小街红光巷,北至巴彦塔拉大街,南至包头东站铁路。包括凤凰嘉园,电修楼宿舍,夏日花园,面粉厂宿舍楼,观景庭小区,鹿王羊绒衫厂宿舍,鹿王羊绒衫厂后东河金典小区,30中宿舍,瑞芬小区,咏芳花苑,商运楼,锦裕园,九合东粮广场,维多利华府,维多利摩尔城,粮库,邓家营子村,南海子村,什大股村。 
工业路第二小学:东门大街以南,中市街以北,旧区委巷以北,和平路以东,东河西路以西。包括星月小区,酒厂宿舍,东门大街西小区,景龙苑小区,吉泰佳苑,理想嘉苑,回中楼,星河水郡,河东10栋,南龙王庙社区,房管楼,税务局宿舍楼,运管宿舍楼,粮食局宿舍楼,商检宿舍楼,城检宿舍楼,统建楼,工商楼,菜园村商品楼,北方阳光小区及区委宿舍楼,和平路东一区、东二区,解放路南、北小区,南圪洞南、北小区,工业路西一区,房管土建七栋楼,工业路小区。
东一路小学:东河西路以西,巴彦塔拉大街以北,工业路以东,旧区委巷以南。包括御景华庭,滨河花苑,钢丝厂宿舍,工行宿舍楼,宁鹿水岸,美岸华庭,御龙阁,盛世小区,内配宿舍,食品小区,北工小区,旧酒厂宿舍,东河民政家属楼,粮库宿舍,市一建家属楼,工业路2号街坊,皮业小区,宏基伟业楼,名仕小区,皮革楼,糖业楼,绣花楼,蔬菜公司宿舍,东方新天地,东方嘉园,蒙中医院宿舍,锦绣香格里拉,菜园街社区,房管楼,烟草楼,干休所,农资楼,生资楼。另南门外大街7、8号街坊,矿机小区,名仕花园,蓝泽大金城(壹品府)。
康复路小学:东至果园村,西至东大桥(1、2号桥),北至留宝窑村,南至保利小区。具体包括:保利百合小区,山水佳苑,鼎太风华,碧水嘉苑,幸福花园,日健花园,军苑小区,胜达花苑,胜达小区,拖制楼,东河村欣苑,东河商住城,安康嘉园,盛景名苑,果园村,留宝窑村,商委楼,方兴麓城壹号,三医院宿舍。
环城路小学巴东分校:巴彦塔拉东大街以北,原耐火厂铁路线以南,西起东河槽,东至佳美建材城铁路。包括龙泽家园,欧艺家园,耐火厂宿舍楼,瓷厂宿舍楼(大华小区),裕力小区,冶金楼小区,家诚小区,时代天骄小区,阳光小区,阳光天福小区,惠民新城及北梁新区北二区、北三区、北四区,惠民新城(东河世纪城、二期D区),北五区、北六区、北七区、北八区,城际美景小区,东方天城。
东华热电厂供煤铁路专线以东,东华热电厂路加油站以南地区,京包铁路线以北,蓄电池厂以西。包括臭水井村,龙景山庄小区,轻工驾校区域,河北村,地毯厂宿舍,瓷厂宿舍,蓄电池厂宿舍区。
公园路小学转龙藏分校:桃园新村,奥宇新城,蓝天小区,北一区,壕赖沟村(壕赖沟村户口的村民子女),陈户窑子村(陈户窑子村户口的村民子女)。
同道小学:佳美建材城铁路以西,东河槽以东,南至京包铁路。包括佳美银河佳苑小区,北梁新区南一区、南二区、南三区、南四区、南五区、南六区、南七区,璟华苑,富悦城小区,市一建宿舍,巨力现代小区,东方园,明日星城,环卫楼,电机厂宿舍,铸造厂宿舍平房,东豪国际城,铸造小区,颐和观海小区,西麻地(只包括被征地的居民子女)。   
实验小学南海分校:校园北,南海明珠2期;校园南,保利体育庄园;校园西,郑二窑子村及龙湾半岛小区;校园东,南海明珠1期及王大汉旧村;校园西北,阳光新城;校园西南,保利罗兰香谷。
北梁第一小学(原回民小学)招生范围:东门大街以北,110国道以南,财神庙街以东,东河槽以西。包括鹿苑小区,东门大街北小区,福瑞苑东区,福瑞苑西区,银行宿舍楼,宏恩楼,隆泉佳苑,隆泉佳苑二期,水泊东岸,和风苑,雅典苑,香颂苑,香颂苑公寓,兴瑞苑,天赋苑,大德商住城,鹿鼎豪庭,北梁西二区,北梁西三区,北梁西四区。
西脑包第一小学:东至环城西路(红星桥),西至包白铁道,南至西脑包大街,北至青山路以及原丰备仓小学片区。包括贵发山庄,景晟学府,东方壹号院,福景山庄,西脑包前街2、7、8、11、12号楼,民苑小区,安富小区,住建风景,西脑包统建楼,绿苑小区3号楼,煦日雅居,龙功苑,福盛苑,西士亚,康乐小区,瑞欣小区,运输公司家属1、2号楼,甲1-甲4号楼,综合楼1-10号楼,新综合楼10号楼,附3、5、7、10号楼,屹厦小区,西脑包前街平房(西一小门前),物资小区,城建小区,转角楼,汽配公司宿舍,童装厂宿舍,鹿城福满园,福兴锅炉厂宿舍(福兴小区),检察院宿舍楼,羊绒衫宿舍楼,井坪苑,中药厂宿舍楼。金三角,留柱窑,西北门,白家梁村,红星社区,吕祖庙社区,丰备仓社区,官井梁社区,福义街社区。
西脑包第二小学:西脑包大街以南,站北路以北(含香榭里花园)西河西路以西,西井湾河槽以东(含塞纳河及周边新建小区)。范围内包含步步高小区,步步高西苑,绿苑小区,大和兴小区,幸福港湾,西河花苑,富民家苑,夏日华庭,一五一小区,鑫峰园,宏源鑫都,香榭里花园,天安雅居,西河景苑,西脑包前街128-151号,百货站宿舍,木材公司宿舍,起重宿舍,中大院,塞纳河小区,禧福瑞苑,滨河西苑,市二建家属楼等住宅。
铁西一小:铁西立交火车道以西,二道沙河河槽以东,站北路(铁西段)以北,青山路以南。包括铁西二街农机楼,唐宋楼,铁西三街、四街、五街、十二街,欣愿小区,东方俪城,景晟学府,豪德园,豪德贸易广场,顺意苑,居然警苑,东区国际,东方壹号院。
包铁一小:巴彦塔拉大街以南,铁路线以北,西河东路以东,巴彦塔拉大街与公园路交汇处以西。包括毛凤章营村,西一街小区,西二街小区,公二街小区,公三街小区,维多利新天地,丽园小区,包铁电务段家属楼,包铁集兴公司家属楼,站三街小区家属楼,站四街小区,恒大翡翠华庭,毛凤章营村鑫新家园小区。
铁路实验小学:南门外大街以西,公园路以东,巴彦塔拉大街以南,京包铁路以北的街区。包括站一街社区,站二街社区,南一街社区,南二街社区,旭日嘉园社区,南三街社区,公一街社区,公四街社区,古邑人家,心怡花苑。南门外大街以东,工业路以西,站北路以南,京包铁路以北的街区。包括东官房小区,东官房新苑。
包铝集团小学:包铝福利区东区,东区C区,南区,南区A区,南区B区,西区,北区(含古城湾乡政府),中区;毛其来村,古城湾村,原砖瓦厂厂区,万锦佳苑,生态馨苑,生态佳苑,滨铝小区以及坝北自建房,东坝村,章盖营村。(原47中附小片区)南到东升社区,北到沟门村,东到永富村,西到磴口村包括糖厂,轻机厂,沟门村,磴口村,东富村,永富村,东升社区和果树实验站。
铁七中附小:东起东河槽,西至毛凤章村,铁路线以南地区。包括南海二村,南海四村,南海五村,民航家属楼,海岸家园小区,易通花园小区,福海花园,金业小区,南海嘉园小区,地矿小区,五金小区,消防小区,工务段住宅小区,土产小区,东二馨苑,顺鑫望潮苑,顺鑫美域,锦绣南海城,检察院住宅小区,南海鑫苑、南海小区,毛凤章村铁路线以南区域。
11中附小:莎木佳村,东园村,南园村,公积坂村,黑麻坂村。
沙尔沁中学附小:海岱村,永富村,大巴拉盖村,沙尔沁一村,二村,三村,阿都赖村,土合气村。
第二实验中学附小:小巴拉盖村,鄂尔格逊村。
未尽事宜和具体楼、栋、门、牌由服务半径内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2:
东河区六年级学生“小升初”具体安排
1. 包二中:电脑派位录取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环城路小学、东一路小学、包铁一小、包铁实验小学、康复路小学、包铝小学、环城路巴东分校、公园路小学龙藏分校、同道小学的部分学生。
2. 包八中:电脑派位录取包铁一小、包铁实验小学、铁西一小的部分学生;录取西一小、西二小的学生和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电脑派位后余下的部分学生。
3. 包二十四中:电脑派位录取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环城路小学、东一路小学、包铁一小、铁实验小学、胜利路小学、牛桥街小学、工二小、北梁第一小学、环城路巴东分校、同道小学、包二中河东校区附小的部分学生。
4. 包二十八中:电脑派位录取环城路小学巴东分校、同道小学部分学生,录取康复路小学、公园路小学龙藏分校电脑派位剩余学生,分配北梁第一小学、工二小、金龙王庙小学、东一路小学、环城路小学的部分学生。
5. 包四十中:录取胜利路小学、牛桥街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分配金龙王庙小学、北梁第一小学、工二小、东一路小学、环城路小学的部分学生。
6. 包二中河东校区:录取包二中河东校区附小、环城路巴东分校和同道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7. 包铁二中:电脑派位录取铁七中附小的部分学生;录取铁西一小、包铁一小、包铁实验小学、工一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和东一路小学、环城路小学的部分学生。
8. 包铁七中:录取铁七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9. 包铝中学:录取包铝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10.沙尔沁中学:录取沙中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11.第二实验中学:录取第二实验中学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12.包十一中:录取包十一中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13.回民中学:招收实验小学南海分校学生,电脑派位录取工一小、包十一中附小、第二实验中学附小、沙中附小的部分学生。
14.包一中:按照《包头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招收学籍临时调转在公园路小学富力校区的六年级学生。
附件3:
东河地区部分学校“片区”划分
第一片区:
胜利路小学、牛桥街小学、工业路二小
第二片区:
包铁一小、包铁实验、工业路一小、实验南海分校、铁七中附小
第三片区:
环城路小学、东一路小学、北梁第一小学
第四片区:
康复路小学、公园路转龙藏分校、环城路巴东分校、同道小学
第五片区:
铁西一小、西脑包一小、西脑包二小
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片区非“两个一致”的入学儿童选择“附件3”中第二片区或第三片区内的一个学校提出预报申请;金龙王庙小学片区非“两个一致”的入学儿童选择“附件3”中第一片区内的一个学校提出预报申请。 
九原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印发〈包头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包教发〔2023〕15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巩固义务教育发展成果,提高义务教育管理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招生行为,有效遏制择校现象,依法依规实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教育、公安户籍部门配合,认真统计分析我区适龄儿童少年的相关信息数据,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保证在一定时间内招生区域划分的稳定性,结合九原区棚户区改造和新的区域规划,在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划分、确定招生区域。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区教育局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时间、阳光分班等涉及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坚持“划片招生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原则。具有九原区户籍的学生,按学校服务区域相对就近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据居住地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安置到公办学校就读。如果某一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进行招生,多余的学生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关于教育优待政策的相关规定 
(一)在九原区居住的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规定的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退休、病故、当年确定专业复员军人子女,以及部队调整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
(二)在九原区居住的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暂行)》规定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子女、1—4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荣获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英雄模范子女。
(三)在九原区居住的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烈士、因公牺牲、一级二级英模、1—4级因公伤残的警察子女。
(四)在九原区居住的符合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一级二级英模、因公牺牲、1—4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
(五)为九原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或在九原区有重大投资项目投资的企业家随迁子女。
(六)支持九原区教育事业发展,对九原区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报名时,须携带对应的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出生证、父母工作证、结婚证、军官证、投资注册登记等原件和“2023年九原区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材料于7月15日前到教育局教育股审核登记,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四、关于小学、初中招生的相关规定
(一)区教育局不接受任何单位部门的择校申请函,不接受除优待对象之外的个人择校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区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二)严格控制招收包头市非九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包头市昆区、青山区、东河区、稀土高新区、石拐区的不属于进城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一是指非我市户籍,已取得包头市居住证的在包务工人员;二是指土右旗、固阳县、达茂旗、白云区户籍到市区合法稳定居住的取得流入地居住证的务工人员。
(三)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之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之内。超规定班额招收学生,需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报告。 
(四)对九原区被拆迁户子女入学的规定: 
1.拆迁后回迁原址的,仍按原来入学相关办法。 
2.拆迁后异地安置的,按新安置地划片入学相关办法。 
3.拆迁后享受经济补偿的,按原户籍地或新购房所在地划片入学相关办法。 
(五)实行新生网络学籍注册,由区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情况限定学籍号段,由学校完成学籍注册。各学校私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六)九原区户籍的中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或无能力入学的,可按有关规定,由监护人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明,于6月19日—7月18日到九原区教育局教育股办理缓学、免学手续。 
(七)有残疾的适龄儿童可根据情况随班就读或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智障儿童可到沙河二小培智班报名。 
(八)电脑派位结果在各划片区域内进行公示,学校按照派位结果予以报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九)所有证件(包括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营业执照等)截止2022年8月31日前有效(特殊说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不提供相关证件,登记不真实的,责任自负,必要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分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十)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新生预防接种证的检查统计,并督促家长完成未完成的接种项目,做好适龄儿童少年的预防接种工作。 
(十一)包九中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和包头外国语实验学校招生工作,纳入九原区统一管理;包头外国语实验学校(小学部)和九原区第三实验小学(原蒙古族小学)招生也实行网上信息采集,均按照九原区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同步进行。 
(十二)各校要阳光分班,公示分班方案和分班结果,公开分班过程。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 
(十三)未尽事宜由九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小学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九原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符合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3.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网上信息采集 
6月5日—16日由适龄儿童家长登录“包头教育云平台(www.btjy.net)”或“蒙速办APP·包头教育”(注:6月16日23点59分关网),完成网上信息登记。按照相关说明和提示填写完整、准确、真实信息,并按照《九原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划定的学校招生范围选择预报学校。提交后打印“2023年九原区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预报名通知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网上注册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律不予安排在九原区就读。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所学校。
(三)招生划片范围 
沙河一小:设南校区(原沙河一小)3—6年级就读和北校区(九原区第三实验小学东侧)1—2年级就读。具体招生范围是建设路以南、210国道以东、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北、文明路以西所包含的社区(小区)、街坊和建设路以北、210国道以东、哈林格尔路及变电站以南所包含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设路以南选择九原区第二实验小学或包头市第五十三中学小学部,建设路以北选择二道沙河小学或九原区第三实验小学)。包括:文明小区、金沙华府、农机家属院、水泥厂楼、九郡世纪广场、九郡嘉园、桐荷嘉苑、新春小区、太原路街坊、黄金小区、黄金嘉园、景湖小区、三十三中家属楼、富康小区、花园小区、酒厂家属楼、老干楼、巨力小区、恒大华府、恒大帝景、恒大未来城、华贵园。
沙河二小北校区:招收建设路以南、文明路以东、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北、健康路南段和花园路北段以西,所包含的社区(小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九原区沙河二小花园路校区)。包括:文明路6—10号街坊、健康路2—8号街坊、花园路1号街坊、朝聚眼科住宅楼、工会住宅楼、二小住宅楼、武装部住宅楼、农行恒源小区、永禄大厦、万达小区、万达花园、鹿昌新苑、润泽阳光小区、银海小区、宁鹿佳苑、兰溪花园、景天花园二期、富贵嘉园、俊林花苑小区、农机小区、民政小区、林业局小区、电力住宅小区、康园、老干楼。
沙河八小(沙河二小南校区):招收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南、文明南路以东,所包含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九原区花园路小学)。包括:恒泰嘉园、富丽家园、振翔小区、融茂第一城、民悦家园、韩庆坝东村、梁家营村(黄河大街九原段以南)、利民佳苑、中兴嘉园、九原河景小区、铁西第六、第七街坊。
九原区第一实验小学(原沙河三小):招收210国道西侧、鹿城东(北)大街以东、110国道以南、建设路以北和210国道东侧、哈林格尔路以北、文明北路以西所包含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10国道以西)。包括:井坪新村、远洲国际、锦绣新城、景观花园、龙苑小区、兴胜小区、龙宇国际、远洲大都会、中冶德贤公馆、万科城一期二期(在对应学校未建成前暂归九原区第一实验小学片区)。
九原区第一实验小学分校(原三道沙河小学):招收110国道以北三道沙河村、中慧新城等地区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九原区沙河二小花园路校区(原沙河四小):招收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北、健康路以东、二道沙河河槽以西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景天一期、景天三期、花园路三号街坊、西脑包村、梁家营村(黄河大街九原段以北)、健康路九号街坊、健康路十号街坊、永禄小区。 
包五十三中小学部(原沙河五校):招收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南、210国道以东、文明南路以西所包含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共青小区、韩庆坝一社区、二社区、惠德花园、和发紫薇园。 
九原区第二实验小学(原沙河六小):招收建设路以南、210 国道以西所包含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青年园、鹿安佳苑、天福广场、宫园墅、大成逐鹿会、富力城、明华学府、御融观邸、鹿原佳园、李家圪旦村、居然青年城、和谐警苑、绿地国际花都、保利壹号公馆、都市庭院、万科翡翠都汇、井卜石美好家园、尹六窑幸福嘉园、尹六窑村、尹六窑新村。 
二道沙河小学:招收二道沙河南、北(含九原兴都)、西村(含鹿苑康城)和文明北路以东、变电站以北、110国道以南所包含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西北门小学:招收庙圪堵村、前营子村、黄草洼村、西北门村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麻池中心校:招收麻池一村、麻池村、麻池七村、古城村、韩武村、武家村、新胜村、西壕口村、农大新村、华城村、景富社区、古城 小区、向日葵小区、北新社区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沼南小学:招收城梁村(城梁一队)、永茂泉村(城梁三队、城梁四队)、沃土壕村(城梁五队、城梁七队)、明天科技社区、神鹿社区、紫竹花园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梁村(城梁一队)的常住人口子女可在麻池中心校和沼南小学中选择一所,城梁村(城梁一队)的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一律进入沼南小学。
哈林中心校:招收哈林格尔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包括:厂汉村、哈林格尔村、官将村、兰桂村、乔圪堵村、新河村、全巴图村、土黑麻淖村、段四圪堵村、山羊圪堵村。
奶业中心校:招收萨如拉办事处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包括:奶业公司一至八队、奶业公司场部。
哈业胡同中心校:招收哈业胡同镇和阿嘎如泰苏木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包括:哈业胡同村、永丰村、乌兰计一村、柴脑包村、乌兰计 五村、乌兰计六村、乌兰计七村、乌兰计八村、乌兰计九村、前进村、打不素村、新胜村、民胜村。 
世纪路一小:招收世纪大道(中段)以东、鹿城西大街(北段)和鹿城北大街(南段)以西、青山路以南、盛世大街以北区域内的常住人口子女(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在九原区第一实验小学就学)包括:景晟开元、检察馨苑、博文雅居、党校家属院。如片内适龄儿童未招满,有空余学位,面向九原区一定区域内招收常住人口子女,具体事宜详见补充公告。
世纪路二小:招收世纪大道(北段)以东、110国道以南、鹿城北大街(北段)以西、青山路以北区域内的常住人口子女(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在九原区第一实验小学就学)包括:中海河山郡、中实紫宸书院等。(校舍正在规划建设中,未完工前暂借世纪路一小校舍办学)
九原区第三实验小学(原蒙古族小学):招收具有九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210国道以东、110国道以南、东河槽以西、建设路以北区域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今年一年级从全区统筹优质师资,实行小班化教学)
包头外国语实验学校小学部:面向九原区及九原区外招生。招生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程序、招生办法与公办学校等同。(招生咨询电话:0472-6963399、15661513666)
(四)预报名办法
各校严格按照划片范围进行预报名。
1.招收片区内具有九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带孩子,持招生范围内的户口簿(具有九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同一户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交款票据)、出生证及“2023年九原区户籍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预报名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于2023年6月20—21日到所属小学预报名,学校审查并留存原件,区招生办公室会同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审核。
2.招收片区内非九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非九原户籍已购房的,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带孩子,持招生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交款票据)、户口簿、出生证及“2023年九原区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预报名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于2023年6月26—27日到所属小学预报名,学校审查并留存原件,区招生办公室会同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审核。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带孩子,持招生范围内的居住证、户口簿(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出生证及“2023年九原区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预报名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于2023年6月26—27日到指定审核地点审核。相关学校要审查并留存原件,汇总后报区招生办公室,区招生办公室会同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审核。
(五)招生办法
根据我区实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划片招生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小学招生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招收九原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二步:招收非九原户籍有房和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三步:招收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注:民办学校招生不分类别,超出招生计划数全部参与电脑派位)
说明:
1.每一个步骤,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所空学位,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进行招生。以此类推。
2.电脑派位中,落空的剩余学生,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3.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组成的电脑派位工作小组,教育局相关领导全程参与,并邀请人大、纪检等部门监督。保证派位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结果及时公示。
(六)招生截止时间及咨询地点
1.招生截止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9日。
2.招生咨询地点:九原区教育局教育股(招生咨询电话:0472
—7146727)。 
3.招生结果查询:8月26日公布小学一年级招生结果,届时家长可登录包头教育云平台(www.btjy.net),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按照招生学校报名须知的相关要求准时报到,过期不报名视为放弃。 
(七)学籍管理
开学后填写《小学生学籍登记表》,并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家长网上采集学生基本信息,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并由家长确认。学籍管理人员将新生信息录入《学生信息模板》并上传至《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班级定员册》报区教育局备案。 
六、初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九原区户籍,九原区所属小学在校、在籍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九原区户籍在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划片范围 
包46中:招收210国道以西和建设路以北、210国道以东九原辖区内的学生及哈业胡同镇范围内的学生。包括:恒大华府、恒大帝景、恒大未来城、景观家园、兴胜小区、龙苑小区、龙宇国际、华贵园、九原兴都、鹿苑康城、井坪新村、远洲国际、远洲大都会、中海河山郡、中冶德贤公馆、万科城一期二期、锦绣新城、青年园、鹿安佳苑(安监局家属楼)、天福广场、宫园墅、大成逐鹿会、富力城、明华学府、御融观邸、鹿原佳园、绿地国际花都、保利壹号公馆、都市庭院、万科翡翠都汇、李家圪旦村、居然青年城、和谐警苑、井卜石美好家园、尹六窑幸福嘉园、尹六窑村、尹六窑新村、二道沙河南村、二道沙河北村、二道沙河西村、三道沙河村、庙圪堵村、前营子村、黄草洼村、西北门村和哈业胡同镇。
包49中:招收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北,建设路以南,210国道以东九原辖区内的学生。包括:文明小区、金沙华府、农机家属院、水泥厂楼、九郡世纪广场、九郡嘉园、桐荷嘉苑、新春小区、太原路街坊、黄金小区、黄金嘉园、景湖小区、三十三中家属楼、富康小区、花园小区、酒厂家属楼、老干楼、巨力小区、朝聚眼科住宅楼、工会住宅楼、二小住宅楼、武装部住宅楼、农行恒源小区、永禄大厦、万达小区、万达花园、鹿昌新苑、润泽阳光小区、银海小区、宁鹿佳苑、兰溪花园、富贵嘉园、俊林花苑小区、农机小区 、民政小区、林业局小区、电力住宅小区、康园、老干楼、永禄小区。景天一期、景天花园二期、景天三期、西脑包村、梁家营村、健康路2—10号街坊、文明路6—10号街坊、花园1号街坊、花园路3号街坊。 
包五十三中初中部(原沙河第五学校):招收210国道以东、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南、包兰铁路以北九原辖区内的学生。包括:共青小区、石拐棚户区搬迁区、韩庆坝一社区、韩庆坝二社区、惠德花园、和发紫薇、中兴佳苑、富丽家园、振翔小区、融茂第一城、梁家营子、恒泰嘉园、民悦家园、利民佳苑、九原河景小区、铁西第六、第七街坊。
麻池中学:招收麻池镇和萨如拉办事处范围内的学生。包括:麻池一村、麻池二村(西壕口村)、麻池三村(新胜村)、麻池四村、麻池五村、麻池六村、麻池七村、城梁一队、城梁二队、城梁三队、城梁四队(永茂泉村)、城梁七队、紫竹花园、沃土壕村、东壕口村、观音庙村、武家村、韩五村、北滩村、北新村、农大新村、永茂泉阳光小区、景富家园、古城小区、奶业公司一至八队、奶业公司场部。 
哈林中学:招收哈林格尔镇范围内的学生。包括:厂汉村、哈林格尔村、官将村、兰桂村、乔圪堵村、新河村、全巴图村、土黑麻淖村、段四圪堵村、山羊圪堵村。 
包九中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收世纪大道(中段)以东、鹿城西大街(北段)和鹿城北大街(南段)以西、青山路以南、盛世大街以北区域内的常住人口子女(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在包46中就学)。包括:景晟开元、检察馨苑、博文雅居、党校公寓。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全市招生,报名人数多于所空学位实行电脑派位(具体事宜详见补充公告,招生咨询电话:0472-5990107、0472-5990119)。
包头外国语实验学校初中部:面向九原区及九原区外招生。
(招生咨询电话:0472—6963399、15661513666)
(三)招生办法
初中招生按照“划片录取,相对就近入学、九年一贯直升”的原则进行。
1.小学升初中不进行网上注册登记。
2.九原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地、居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发生变化的,携带原件于2023年7月15日前到九原区教育局教育股审验。在九原区外就读小学、具有九原区户籍和九原区房屋所有权证的学生,申请回九原区就读初中,由法定监护人带户口、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就读小学的学籍证明等材料,于7月10—21日到教育股登记,参与招生。
3.初中招生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招收九原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第二步:招收非九原户籍有房和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第三步:招收符合相关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注:民办学校招生不分类别,超出招生计划数全部参与电脑派位)
说明:
(1)每一步骤,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所空学位,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进行招生。以此类推。
(2)电脑派位中,落空的剩余学生,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 
(3)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组成的电脑派位工作小组,教育局相关领导全程参与,并邀请人大、纪检等部门监督。保证派位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结果及时公示。
4.教育局组织招生学校进行录取,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报到注册后,按教育局核准的录取名单办理学籍。学校将未报到学生名单报教育局,如需补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 
(四)体育特长生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规划》和《校园足球三年推进计划》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校园足球梯队的良性发展,九原区教育局决定招收一定数量的足球特长生。足球特色学校包46中、包49中分别招收九原区范围内的足球特长生10—15名。篮球特色校包46中招收九原区范围内的篮球特长生10—15名,由教育股、体卫艺股和特色学校制定具体方案,学校自主招生。 
(五)招生截止时间及咨询地点
招生截止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9日。
招生咨询地点:九原区教育局教育股
(招生咨询电话:0472—7146727)。
(六)学籍管理 
新生填写《初中生学籍登记表》,学校将初中招生录取花名册报教育局备案,建立有关学籍档案。按照教育局核准的名单,从全国学籍网上统一招生录取学生。学籍管理人员为核准录取的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打印《班级定员册》报区教育局备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责任,
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平。 
(二)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擅自跨旗县区招生;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不得转学。
(三)各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需突破计划,
要及时上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档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对违规收费的学校将予以严厉查处。 
(五)积极妥善做好符合入学条件的视力、听力语言、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符合条件入普通学校就读的,可采取随班就读;不能入普通学校的可去特教学校、特教班就读,使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同等受教育的权利,提高残儿入学率。
(六)加强控辍保学。各校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 责,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及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十项制度”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七)强化监督问责。各校要依法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落实首问责任制,守住稳定、安全、廉洁三条底线。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对违反“十个严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管理权限,“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查,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八)各校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小学招生重点宣传网报方法,最终圆满完成本校的招生工作。
(九)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制定招生实施方案,于6月18日前上报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jyqzszy@163.com)
石拐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2022〕13号)文件精神,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石拐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以县为主”原则。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综合考虑、科学制定招生方案,梳理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采取划片招生的方式,统筹安排石拐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到就近校免试就读,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区教育局将于2023年5月26日通过“魅力喜桂图”“石拐区教育公众号”“包头教育在线”向社会公布《石拐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各学校要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阳光分班方案、分班结果、任课教师等信息及时适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招生入学服务“一网通办”原则。招生入学服务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反馈,“减流程、减证明、减时间”,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石拐区教育局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基教股。
三、招生计划
(一)公办小学一年级
1.新石拐小学计划招生30人。
2.喜桂图小学计划招生120人。
(二)公办中学七年级
石拐区一中七年级计划招生120人。
(三)民办学校
石拐区苏蒙实验学校一年级暂停招生,七年级计划招生120人(该批学生不在政府购买学位范围之内)。
四、招生对象和范围
(一)一年级招生对象及范围
1.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石拐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适龄石拐区户籍残疾儿童。
3.享受优抚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二)公办中学七年级招生对象及范围
1.石拐区小学在校在籍的毕业生。
2.具有石拐区户籍在外地就读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石拐区小学毕业适龄残疾青少年。
5.享受优抚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三)民办学校七年级招生对象及范围
优先招收苏蒙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如本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余下招生名额面向社会招生。
五、招生办法与程序
(一)招生办法
1.小学招生。优先安排本区户籍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就近入学,然后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规模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关于具有石拐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规定:
(1)具有石拐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近入学。
(2)适龄儿童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或无能力入学的适龄儿童,可按有关规定,持街道、苏木镇有关证明到石拐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办理缓学、免学手续。
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
(1)接收在石拐区居住的正常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准备以下材料:
居住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已购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居住的提供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现实际住所证明(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出具)。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预防接种证:可在开学后向学校提供查验。
2.初中招生。
(1)公办石拐区第一中学招生
石拐区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石拐区一中;在区外就读具有石拐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非石拐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学者,依据学校招生计划数和空余学位(名额)统筹安排。
(2)民办初中招生
民办初中按照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优先招收苏蒙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生,本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按照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如本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余下招生名额面向全市招生,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该批学生不在政府购买学位范围之内)。民办学校招生前必须公开招生条件、公开招生程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并严格学籍管理。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需提前报区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备案方可发布。
(二)招生程序
1.石拐区教育局在市、区两级官方微信平台、“包头教育云平台(www.btjy.net)”《包头教育》报及其他新闻媒体发布招生政策、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等信息,或可直接向各中小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
2.网上预报名和资审工作。全市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信息采集系统”,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监护人在全市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在2023年6月5日-6月16日完成网上预报名;2023年6月19日-6月29日统一完成入学材料审核工作。我区随迁子女凭“居住证”实施网上信息采集,审核时需要提供“居住证”。
3.划片招生、空余学位学校电脑派位及查询录取结果。
4.阳光分班。各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实际入学人数及相关班额规定,合理确定各学校班级数,进行“阳光分班”,“阳光分班”现场,要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家长、教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监督下,家长代表或教师代表,现场操作计算机分班软件,对全体新生按照男女性别合理搭配进行随机编班。分班过程全程录像,编班结果现场打印成册,一式2份,签字盖章后,由学校、区教育局分别持有,同时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分班结果。分班名单确定后,由学校根据班级数,抽签确定班主任名单,并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安排相应的任课教师。各学校开学后严禁接收未经过阳光分班的学生,保证阳光分班效果。
六、工作要求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非属地户籍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入学。
(二)关爱特殊儿童。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积极推进融合教育。经地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后,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推荐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5%。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已脱贫家庭适龄子女按时入学,给予更多关注和关爱。 
(三)落实优待政策。按照包头市教育局有关优待政策要求,以下人员子女入学可享受与我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1.驻我区解放军战士、干部的子女。
2.自治区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3.港澳台胞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4.在石拐区有重大投资项目的投资人随迁子女;对石拐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5.支持石拐区教育事业发展,对石拐区教育事业发展有贡献人员子女。
在石拐区有重大投资项目的投资人子女和对石拐区教育事业发展有贡献人员子女入学,由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交教育局办理,优待人员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四)规范招生行为。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新生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超规定班额招收学生,需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报告。
(五)加强控辍保学。各地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及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十项制度”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和收费公示制度,不得巧立收费项目,随意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   
(七)支持人口政策。将二孩、三孩在住宿、编班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安排。
七、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要认真学习领会包头市、石拐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建立校长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协调配合的管理工作机制,科学合理制定本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确保我区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违规跨旗县区招生。
5.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
6.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
7.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
9.严禁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强化监督问责。各校要依法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落实首问责任制,守住稳定、安全、廉洁三条底线。在招生入学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完善各个工作环节的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切实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违反“十严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管理权限“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责。
(四)加强招生宣传。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可通过市、区两级官方教育公众号平台、“包头教育云平台(www.btjy.net)”《包头教育报》“魅力喜桂图”公众号及石拐区其他新闻媒体等阵地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举办“校园开放日”,大力宣传“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社会舆论,服务广大家长和学生,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区教育局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472——8728267
附件1:石拐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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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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