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撤告 汪小菲免於一罪 -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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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撤告 汪小菲免於一罪

台灣女星大S(徐熙媛)早前指控前夫汪小菲擅自從其住處搬走4件貴價藝術品,涉嫌毀損債權。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汪小菲截至去年8月已向大S支付逾4,511萬新台幣(約1,087萬港元)贍養費,可見男方財力充裕,難以認定有損害女方債權的犯意,因此不起訴汪小菲。其後,大S向高檢署聲請再議成功,全案發回北檢。不過根據台媒昨日的報道,大S目前已經撤告,檢察官將不起訴汪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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