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公司可以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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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碩勻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臺灣與英國國際會計師CPA CFP認證理財規劃顧問/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著有《節稅的布局》及《重複的力量》


  坊間偶有傳聞,說開公司可以節稅?他們的主要理由有3大項,第1個理由為個人及公司稅率的差距,第2個理由是發票收據是否可以拿來節稅,第3個原因為利用公司營所稅採用書面審查有機會稅金更低。

  在稅率的差距這方面,如果你原本是受薪員工,之後自行成立一家企業,並且跟原公司老闆談判,把原本要給你的薪水改成給付予你所成立的企業,那麼要繳的稅將由個人的綜合所得稅轉變成營利事業所得稅。個人綜合所得稅依級距分別為5%、12%、20%、30%及40%;而營利事業所稅為20%,另外若公司有賺錢卻選擇不分配盈餘,則應再加徵5%的未分配盈餘稅,若應開立發票的話還有5%的營業稅。

  個人年收入若近500萬元時,個人綜合所得稅適用最高級距稅率為40%;相對的,公司應該要繳的稅金包括營利事業所得稅20%、營業稅5%、未分配盈餘稅5%,合計稅率約30%。若暫先不考慮綜所稅有一些免稅額、扣除額及累進差額,兩者稅率相差10%,所以開公司由公司來收取同樣的收入,稅金確實有可能相較於個人薪資節省50萬元(500萬元×10%)。

  至於發票收據是否可以拿來節稅?由於在計算個人的綜合所得稅時,財政部只給你一些免稅額及扣除額來減除所得金額。對於個人及家庭的支出,僅有醫藥生育費、保險費、捐贈、租金支出或房貸利息、小孩大學學費等可以扣除,而且許多支出有扣除上限,大部分都無法全額扣除。

  其他如電信費、網路費、水電瓦斯費、餐飲支出、汽機車加油燃料稅、保養費及折舊、買電腦手機3C、搭捷運高鐵機票等交通費、傢俱、上課進修訓練費等,並無法拿這些發票或收據來當所得的減項。然而,若這些部分費用屬於應該由企業來支付的話,並且取得載有公司統一編號的發票,或載有公司名稱的收據時,皆有機會可以拿來當費用扣除公司的所得,進而降低稅金。

  不過要特別提醒,依據所得稅法第38條:「營利事業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費用及損失,或家庭之費用、各種稅法所規定之滯報金、怠報金、滯納金,以及依各種法規所科處之罰鍰,均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曾有企業被國稅局抓到將家庭的費用拿來公司用,而被要求補稅加罰,不可不慎。

  最後,關於利用公司營所稅採用書面審查的方式,指的是國稅局為簡化查核作業,因此訂定「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假使一家企業的營業收入和非營業收入合計數在3,000萬元以下(若為管理顧問業則收入須在1,000萬元以下),若願意依法將原本結算後較低的純益率,調升至所訂定的擴大書審申報標準(俗稱書審純益率,通常為4~10%)來計算所得稅額,並完備年度結算申報書表於稅務繳納期限前報稅,即可適用擴大書審申報。

  這跟節稅有什麼關係呢?所謂的純益率,即利潤除以營業收入的比率,而利潤等於收入減掉成本及費用。以純益率10%為例,相當於成本費用為營收的90%。假設你原本的收入為250萬元,綜合所得稅約為27.5萬元(計算見末表);之後決定成立了一家顧問公司,並改由此企業向原公司收取250萬元,另外在申報營所稅時採用擴大書審的方式,管顧業的書審純益率為10%,則企業的稅負總計(營所得+營業稅+未分配盈餘稅)約為18萬元(計算見末表),企業繳的稅比個人的綜所稅少了9萬4,000元,但是維護一家公司至少每年應支付帳務成本約5萬元,故企業稅金及成本合計約為23萬元。

  由此看來,企業若再多考量帳務成本,將比個人的綜所稅少了4萬4,000元,節稅比例高達16%。假若收入更高的話,由於綜所稅率最高40%,則有可能節稅效果更加驚人。

多內容請見《Advisers財務顧問》雜誌第4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