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議決巿規約。 二、議決巿預算。 三、議決巿臨時稅課。 四、議決巿財產之處分。 五、議決巿公所組織自治條例及所屬事業機構組織自治條例。 六、議決巿公所提案事項。 七、審議巿決算報告。 八、議決巿民代表提案事項。 九、接受人民請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