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豪“妻子” 千金石贞善,“被晒离婚原因”女方未要赡养费_百科TA说
吴建豪“妻子” 千金石贞善,“被晒离婚原因”女方未要赡养费
作者  一只黄鸭
阅读 21赞 0

继娱乐圈一段时间的“平静”过后,也就是在今日2月21日40岁的该男星被爆料离婚。并且女方已经大方承认已经离婚。此条讯息一经证实。被各大媒体网络平台进行传播。可能是因为该男星我们大家并不陌生吧。本来这样的事件在娱乐圈可以说得上是“见怪不怪了”。但说起二人离婚的具体“原因”就有一些大家可以“报以理解的态度了。”

吴建豪,美籍华裔演员,歌手。2001年,与言承旭、朱孝天和周渝民凭偶像剧《流星花园》一举成名,并组成男子组合F4,被人们熟知;2004年,凭《少年阿虎》入围香港电影金像奖的最佳新演员奖;2005年,主演电影《猛龙》被中国国家博物馆列为首部永久收藏电影。在2019年至今。40岁的吴建豪,与自己的妻子石贞善(Arissa)结婚超过5年。

早在此次离婚事件出现在我们“大众眼帘”之前。去年中,台媒报道吴建豪连寄两封离婚协议书给女方,但女方因为协议书上需标注的理由“不是实话”而拒绝,这件事的出现也导致让本来求和的石贞善“彻底放弃希望。”

而最后此次事件的“最终解决结果”就是女方石贞善和男方吴建豪在去年的12月份双方都同时签署了离婚。事后石贞善没要求赡养费。针对两个月前离婚一事,媒体报道又再次求证了女方,对方仅坦承确实已离婚,同时对于细节也表示不愿多谈。

但是据小编得到消息的第一时间。对于二人的离婚小编还是搜集到了一些部分“原因”。

第一:其实早在二人2013年11月结婚,婚后1年二人的“夫妻关系”在社交平台就可以说的上是已经撕破脸皮,再加上网络上对于二人的“传闻”多次屡传离婚消息。当时新加坡法律规定,结婚3年内,无特殊原因证明(例如发现对方有性病等较严重的事项),不然不得离婚。即使3年后,规定仍需提出合理且双方认可的理由才能离婚。

第二:石贞善本人在去年收到了,来自“老公”吴建豪的第1封离婚协议书,而男方吴建豪本人陈述的理由是“彼此已无共同生活逾3年”;但随后石贞善发现,不再相处而去找律师申请合法分居证明的时间点是在2016年底,根本没有3年,可能是出于对于二人感情的“挽留”她当时表示吴建豪“没讲实话”,于是离婚协议书被退回。

第三:到最后总的来说二人关系的“彻底分裂”据小编了解应该是在2018年4月,女方石贞善在社交平台突然发英文长信开撕吴建豪,称对方劈腿,私生活太乱,之后并且取消了对吴建豪的关注。

事情到了这里关于二人“离婚的原因”基本也就可以“清晰一些了”在这之后相关 媒体获得石贞善的律师的回应:“我的当事者石贞善一直相信婚姻。她曾努力想经营婚姻关係,却一直忍受在不愉快的生活中。她想要结束活在受伤与痛苦的生活而决定离婚。”这是来自于石贞善方面的消息。从而,当然少不了男方吴建豪所属环球表示:“婚姻是两个人之间的事,非当事人的第三方不实说法,我方深表遗憾.。盼各界给予他空间,也相信时间会证明一切。”

更加详细一些的具体原因,相信诸位读者朋友也就可以从网络上的“只言片语”中都有所了解了。关于更加深入的一些原因,小编也就不方便在这里和大家一一解释了。想了解的朋友们过后可以私信小编。一起参与讨论。但其实在最后男方吴建豪所属环球也说道:“婚姻是二人之间的事,请大家给予他们空间。”这句话小编也很赞同。好今天的报道就是这些,到了最后关于有不同意见的读者朋友们也都可以私信小编。或者下方评论讲出你的看法。

0
  • 作者  一只黄鸭|发布:2021-07-10 03:27:10    更新:2019-02-22 00:00:21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百科立场。举报
  • 本文经授权发布,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如有需要,请联系tashuo@baidu.com。
+ 1已赞

扫码下载百科APP

领取50财富值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