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昨日在判詞中分析「35+顛覆案」有關串謀的起始及最終目地時指出,在立法會贏取過半數議席的構想源自首被告戴耀廷:戴耀廷提出「35+」計劃,並提出使用立法會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爭取「五大訴求」及製造「大殺傷力憲制武器」,迫使行政長官對「五大訴求」讓步。法庭清楚看到,在2020年3月和4月,「35+」計劃的終極目的和用意已非常清晰,戴耀廷的目的和用意就是要利用該謀劃破壞、摧毀或推翻現行的政治制度,以及香港特區根據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所建立的體制。法庭認為,戴耀廷推想的「「攬炒十步」中,直到行政長官下台的一步為止,或許並非如辯方所說的「空想」。◆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