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消委会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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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消委会

1993年6月由罗湖区人民政府成立的消费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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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消委会,自1993年6月经罗湖区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以来,按照《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能,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投诉、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加强自身组织建设、深入消费维权理论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中文名
罗湖区消委会
批准部门
罗湖区人民政府
创建时间
1993年6月
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自1993年6月经罗湖区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以来,按照《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能,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投诉、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加强自身组织建设、深入消费维权理论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截至目前,罗湖区消委会共受理消费投诉3万多宗,涉及消费者达20万人,涉案经额近百亿元人民币,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2亿元,移交案件给政府执法部门处罚入库2.88亿元,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消费者的普遍赞誉,曾获得“全国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集体”、“广东省消委会系统先进集体”、“深圳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现任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主任杨剑昌同志先后获得“全国十佳受理投诉工作者”(2次)、“中国十佳新闻人物”、“全国维护消费者权益十佳”、全国“3·15”贡献奖、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市民标兵”和“人民满意的社会服务工作者”、被市人大授予“人大代表积极分子”和“模范代表”(2次)、被区委、区政府授予“文明市民”和“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